贵州长顺县这起案件,看完让人后背发凉。女子李丽早在2019年就确诊HIV,医院和疾控部门明确告知她病情、传播风险还有相关法律责任,留有完整的确诊、领药随访记录。
因为手头经济紧张,从2024年12月开始,李丽躲在偏僻出租屋里面从事卖淫。依靠熟人介绍、网上私信搭讪招揽客人,在将近一年时间,前后交易大约50次,全程隐瞒自己患病的事实。2025年12月深夜,她正在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抓获,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监控都做实了全部犯罪事实,万幸并没有查到有嫖客被感染病毒。
2026年8月,当地检察院以传播性病罪对李丽提起公诉。法庭上,辩护律师提出,没有造成他人实际感染,加上本人认罪认罚,希望从轻量刑。但公诉人表示,HIV属于严重性病,几十次交易面对全是不特定人员,潜在的社会风险非常大。
法院审理之后综合案情,明知感染艾滋病卖淫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同时考量坦白认罪的情节,最终判处李丽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没有提起上诉,疾控部门也对相关人员开展回溯排查。
很多普通人会有一个误区,觉得只要没有把病毒传给别人,就不算犯罪。可传播性病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明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还去做钱色交易,就算做好防护、没有造成感染后果,犯罪也已经成立 。更要清楚,一旦真的造成别人感染HIV,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从重判罚,后果会更加严重。
我也在思考,虽然李丽有生活拮据的现实难处,但不能把窘迫当成伤害陌生人的借口。每一次交易,都是把不知情者置于巨大的健康危险当中。
这个案例也给大众做了一次普法。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违法的灰色交易背后,不光有治安风险,还可能触碰刑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才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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