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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地电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电池进楼入户等行为带来的火灾风险,已经成为城市消防安全突出隐患。近日,《许昌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多发频发,但现有法律法规对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缺少全面细化规范。为此,许昌市采用 “小快灵” 地方立法模式,出台这部专项地方性法规,不分章节共计19条,聚焦电动车停放、充电全链条消防安全管理,从源头防范电动车火灾,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法规核心看点

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电动车所有人、使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 小区有物业服务的,由物业服务人承担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无物业小区,由街道、社区组织确定管理责任人。

  • 公共建筑、园区、景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由场所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

  • 消防、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规划等多部门明确监管职责,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

规范充电收费 实行价费分离

充电设施经营者必须在醒目位置分别标示电费、服务费标准,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违规拒不改正,市场监管部门可处以最高 5000 元罚款。

划定十大禁止行为

包含楼道门厅停放充电、不合格电池充电器使用、私自改装电动车电池、占用消防车道停放电动车、损坏配套消防设施等行为均被明令禁止。飞线充电、携带电动车、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以 200 元罚款。

软硬件同步升级 推广技防手段

新建小区、公共建筑必须同步配建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老旧小区可复合利用公共空间增设充电点位。 鼓励推广智能充电、换电设施,电梯智能阻止系统、火焰识别报警监控等技防设备,遏制电池进楼入户,快速处置初期火情。

拓宽举报渠道

任何单位、个人发现电动车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均可通过12345 政务热线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反馈,保护举报人信息。

违法后果要知晓

违反本规定,除罚款之外:

  • 构成治安违法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 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 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下一步,许昌市将持续做好法规宣传普及,推动各项条款落地执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更好地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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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消防

编辑:马颖

审核:杨柳

终审:薛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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