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存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8月21日晚间,近90家基金管理人密集发布公告,宣布调整旗下部分存量基金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产品类型覆盖主动权益、固收、“固收+”、FOF、QDII等多品类。
据记者梳理,8月21日晚间发布调整公告的管理人数量较第二批进一步增加,除易方达、南方、博时、招商、富国、鹏华、工银瑞信、交银施罗德、汇添富、景顺长城、中欧、银华、华安、建信、平安、中银、华宝、农银汇理等大中型公募基金外,国泰海通证券资管、招商证券资管、财通证券资管等多家券商资管,以及安联基金、路博迈基金等外资公募也均在本批集中发布了调整公告。
有沪上千亿公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本次调整是响应监管部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新规的行业统一行动,该批次所有基金公司在同一时间窗口集中推进。调整旨在让业绩比较基准更贴合基金实际投资风格,提升产品透明度,便于投资者更准确地衡量基金业绩表现。调整仅涉及基准指标,不影响基金正常运作。后续基金公司将继续做好产品管理和信息披露,优化持有人体验。
从调整方向来看,第三批延续了前两批“贴合实际运作、优先调整基准而非调仓”的核心原则,精细化成为本批调整的突出特征。
此前,第一批和第二批存量产品基准调整已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和6月26日启动。自6月1日首批12家基金管理人正式启用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以来,市场运行平稳有序,验证了“调基准不等于调仓”的逻辑。第三批调整同样遵循这一逻辑,多家参与本次调整的基金公司表示,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本质是修正此前存在的“基准滞后于实操、名称匹配不上持仓”的老问题,并非投资策略转向。
兴证全球基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其第一批参与调整的12只产品,均是根据实际持仓情况调整了基准要素的权重比例,或根据近年来的实际持仓加入了相应比例的基准指数。产品的投资风格、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均保持不变,不存在调仓安排,对投资者无实质影响。
按照监管部署,剩余存量基金将在10月中旬完成第四批集中调整,届时全行业存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规范化整改将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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