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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作了哪些规定?8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在记者会上回答了记者提问。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黄海华介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明确“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当坚持的原则,并完善高标准农田立项、建设、验收、管护机制,严格全周期质量管理,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全周期责任倒查和终身追责机制,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强调应当依法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后续管护。此外,对侵占、损毁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或者危害农田设施安全等违法行为,还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黄海华说:“针对近年来违法使用、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较为突出的问题,草案三次审议稿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进一步强化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编辑 | 马凤啸
责编 | 徐 菁 赵宁宁
主编 | 杨公元
来源 | 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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