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KTV伤害案对职场小白的启示

事情经过:

7月26日晚,犯罪嫌疑人赵某峰(男,某企业高管)、郁某栋(男,杭州滨江区公职人员)餐后在某KTV活动期间,对被害人实施强制猥亵,其间赵某峰将被害人推倒导致其腰部受伤。

赵某峰在郁某栋的操作下拿下了滨江一块地,为了感谢郁某栋,就组局邀请郁某栋参加宴会。滨江这块地是赵某峰公司跟受害女员工所在公司一起拿的,赵某峰公司占大头,受害女员工所在公司占小头。他们聚会这一天,女员工也被带来了,为的是让C位的郁某栋吃好、喝好、玩好,现场六七个老爷们,就她一个女性,而且她是作为工作需要参加就餐的。

席间,郁某栋让女员工喝了半斤茅台。女员工是这里面最小的一个了,她的老大都要听郁某栋和赵海峰的,所以她不敢不喝,结果喝多了。他们直接将她带到了KTV,郁某栋猥亵女员工,遭到了女员工的反抗。赵海峰得知女员工反抗,就过来教训她。女员工被推倒,导致其腰部受伤,经司法鉴定机构初步鉴定为轻伤二级。受害方知情人称,女员工被送到医院时,人都是昏迷的,涉事者没有喝多,女生系求助无果奋起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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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定性:

轻伤二级是轻伤档位的最低级别,一般不会危及生命、不一定造成残疾,但已经存在器质性损伤,比如肋骨骨折、腰椎骨折等。法律后果上,达到轻伤二级就构成刑事犯罪,本案嫌疑人涉嫌强制猥亵,同时造成轻伤二级,量刑会综合考量。即便普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留有案底,同时还需承担医疗费等全部民事赔偿。

目前,杭州市调查处置组就KTV事件发布了通报:被害人在医院接受治疗,经司法鉴定机构初步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赵某峰、郁某栋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郁某栋已被免职,赵某峰也已被所在企业免职。此外,女员工所在公司总经理马某纲也被公司免职,接受调查。

涉事人员都是社会精英阶层,一个杭州的副区长,手握城建实权;一个上市房企的省区总经理、董事,清华高材生,启东高考状元;一个国企房产公司的董事长,哈工大本科,浙大硕士,结果在社会潜规则意识和酒精的加持下断送了大好职业生涯,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有句话说得好,高考能筛选掉学渣,但是筛选不掉人渣,学历与人品没有必然的正对应关系。

这些人被处理是活该,尤其公职人员、副区长的郁某栋,目无党纪国法,屡踩红线,违规接受宴请吃喝,出入娱乐场所,花天酒地,这其中有没有暗中的利益输送,真该好好查一查。赵某马某的高知匹配不了他们低劣的人品,玷污母校,斯文败类。这些自有公检机关找他们算账,对职场小白我想说几句话。

分清工作与非工作的区别。尤其在公职单位,不论是国企、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单位,工作职责是非常明确的,对非工作的要求,应该大胆明确拒绝。可能会担心自己的绩效、晋升甚至饭碗问题,但是我认为这些在上位的领导,不敢真的拿拒绝擦边工作的事情做文章,他们要脸,也在意基层的反馈评价与舆论。他们敢这么做,都是在试探职场小白的底线。没有第一步的拒绝,就会接着突破下一条的底线。

比如,到了饭局之后发现还得陪酒,而且是无限量地陪酒,这是在突破小白的第二条底线。在中国的职场文化里,饭局是工作的延伸,这是默认的,要参加饭局并不等同于接受潜规则。文明的饭局肯定不会强灌人酒,强灌人酒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在灰色地带里试探别人的底线,从而达成兽性的目的。在喝多少酒的问题上,是小白该明确拒绝的第二条底线。

第三条底线就是拒绝转场。所有案件中,发声重大变故的往往在转场之后。案中,女员工这个时候估计已经完全失去清醒了,但凡有点意识,应该明确拒绝。知情人说,女员工求助无果才奋起反抗,如果属实,她的领导也就是马某,承担的责任不会小。对女员工来讲,如果不懂得前面两次的拒绝,一般也不会拒绝转场,因为在她的认知里,转场是饭局的延伸,饭局是工作的延伸,如果没有得到马某的首肯,她不敢离开,所以她的求助,一定是求助马某的。

当然,职场中也不乏有的小白通过潜规则,游走在灰色地带,左右逢源,让自己上位,这另当别论。这种情况,只有利益给的到位不到位,双方你情我愿的,一般不会撕破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