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试图通过抹黑技工教育来争抢生源的行为,都是对国家职教政策的歪曲,也是对广大技能人才的不尊重。”
近日,湖南长沙市技工教育与职业培训协会发文介绍,协会接到会员单位举报,发现部分社会机构及个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网络平台及线下招生过程中,蓄意编造并散布针对技工学校的不实言论。此类行为不仅严重误导了广大学生及家长,更对技工院校的社会声誉和正常办学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捍卫学校合法权益,澄清事实真相,长沙市技工教育与职业培训协会经长沙中科智能技工学校授权,已正式委托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向相关涉事院校及侵权主体发出《律师函》。
长沙市技工教育与职业培训协会所附律师函
长沙市技工教育与职业培训协会方面称,经协会调查取证,涉事主体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短视频平台及线下宣讲等渠道,公然发布诸如“技工学校无学历”“不能考大学”“不正规”等虚假及误导性信息。此类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对涉事学校的商业诋毁与名誉侵权。
长沙市技工教育与职业培训协会此次还强调,技工院校是国家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认可的学历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政策,技工院校毕业生享有与普通中专、职高毕业生同等的升学、就业及公务员报考等政策待遇。
澎湃新闻注意到,7月末,长沙市技工教育与职业培训协会曾对外通报一批学校、机构及个人恶意诋毁技工院校的情况。如,长沙某都市学校中职部相关招生老师在对外宣传及沟通中,公然声称“技工学校没有毕业证、没有学籍、没有学历”;邵阳市某达学校相关招生老师对外散布“技工学校没有毕业证,毕业证是学校自己发放的”等虚假信息,刻意误导学生及家长,贬损技工教育学历的权威性;某校招生老师存在伪造身份行为,冒充某技工学校教务处工作人员,在明知学生已明确就读意向的情况下,恶意编造“学校第二年、第三年要安排学生外出实习”等虚假信息进行欺骗。
近段时间,接连有技工院校反击招生季遭遇的抹黑。
例如在7月初,山东多所技工院校相继发声,欲为技工院校正名。其中,山东职教技工学校发文表示,中考择校一到,山东各地的家长群、短视频评论区内,总有个别招生从业者为抢夺生源,刻意制造中专与技工院校对立,夸大两类院校细微差异、曲解国家职教政策,恶意抹黑技工院校。该校指出,正规技工学校属于国家认可的高级中等教育(中职),毕业证为国家认可的合法学历,和中专文凭一样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技工教育并非是‘低端教育’,是国家重点扶持教职板块。”山东职教技工学校方面提及,很多招生人员刻意制造认知差:谎称中专是教育局发证、是正规学历,技校是人社局发证、不算学历。事实上,中专、技工院校(中技、高技)同属中等职业教育序列,是国家同等认可的正规学历,没有高低优劣之分。二者仅主管部门不同:中专归教育局管理,技工院校归人社部门管理,但毕业文凭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同等社会认可度、同等升学效力。
山东华兴技工学校则点明,在激烈的招生竞争中,部分中专招生老师和中介,不靠办学实力、升学成绩、就业质量竞争,反而靠造谣抹黑、恶意拉踩抢占生源。他们刻意放大两类院校的细微区别,故意歪曲国家职教政策,把正规合法、受国家认可的技工院校,塑造成“不正规、没出路、没学历”的劣质选择。
此外,福建华夏高级技工学校8月18日在公开声明中透露,部分机构及个人出于抢夺生源目的,蓄意编造、传播针对学校的虚假负面信息,肆意诋毁学校形象。学校已对网络及线下各类造谣、抹黑、诋毁的相关内容完成全面取证、固定留存。对于实施侵权行为的机构与个人,学校保持零容忍态度,将采取平台投诉维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司法诉讼等法律手段,追究侵权主体的法律责任。
依据职业教育法与教育部、人社部官方界定,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同属四类中等职业学校,均为法定高中阶段教育,二者仅有管理主体与培养侧重之分,不存在高低优劣之别:中专归教育部门主管,侧重文化课与专业理论知识传授;技工学校由人社部门管理,更注重实操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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