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一则弟弟举报哥哥顶替自己上大学的消息在网上持续发酵,法院开庭吵了 小时也没下判决,足见案情之复杂、争议之大。
这是一起因家庭房产纠纷引爆的陈年学籍顶替疑案,兄弟俩的说法截然相反,官司已拉锯近十年。
我先梳理一下事件的过程,当然,我也是在众多报道中拼凑起来的。
兄弟二人分别叫唐时达、唐一达。二人都出生在农村。母亲说二人是双胞胎,生于她去姐姐家的路上一个歇脚的亭子,当时姐夫在场,生下后就取名唐时达唐一达。而弟弟说自己比哥哥小一岁,不是双胞胎,哥哥原名叫潘涛,弟弟原名潘峰,是因为被送给二姨收养,弟弟改姓了唐,叫唐时达,哥哥因为替他上了大学,他才改名叫唐一达的。
年两人同时高考, 弟弟 (当时叫唐时达)考了 分 , 被湘潭大学录取,但 弟弟 选择 了 复读;哥哥(当时叫潘涛)考了约 分,于是家里安排哥哥顶替 “ 唐时达 ” 的名字和成绩去上学, 弟弟 则改名 “ 唐一达 ” 于次年考上 中国人民大学。
之后,弟弟毕业留在了北京工作,拥有了北京户口,哥哥读硕士、读博士,也到了北京工作,但没有北京户口,在母亲的授意下,哥哥用弟弟的名字在北京买了房子。后来,哥哥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弟弟却不想过户房产,哥哥就在 年起诉了弟弟。北京西城区法院查明,此房是两人的母亲付了首付,大部分月供都是哥哥在还,因此判弟弟把房子过户给哥哥。弟弟败诉,哥哥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可是房子涨价了,弟弟也因为失掉了这个房子而使孩子没有资格在这个学区上学,就反手向湘潭大学举报哥哥唐向东(唐时达 潘涛)冒用自己唐向西(唐一达 潘峰)的高考录取身份读了大学,导致哥哥的本科学历在 年被湘潭大学取消,哥哥的南开博士、北大博士后也同步撤销,北京户口被取消,工作也丢了。其间,兄弟俩曾尝试和解,哥哥支付 万元,剩余 万元出具欠条,弟弟撤回上诉,并写下检讨书称“举报不实”,但 万元未如期到账,弟弟再次起诉追讨欠款,同时重启学籍顶替追责。哥哥又起诉湘潭大学,法院因校方程序违法(如未送达决定、证据未质证等)撤销了湘潭大学撤销哥哥学籍的决定, 年 月,湘潭大学补充调查后,再次以相同理由撤销了哥哥的学历, 年 月 日,哥哥再次起诉湘潭大学,该案就是本文开头所说的法院吵了 小时未能宣判的案子。
现在,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到底是不是哥哥顶替了弟弟上的大学,却都忽略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法院最后判决是 “顶替”成立,那么两次被挤掉的两个学子,他们的人生被改写的悲剧该由谁承担责任?
年,弟弟放弃上湘潭大学,那么湘潭大学就可以补录一个学子,这个学子的名额被哥哥占用了,湘潭大学当年那个录取名额弟弟不去上,应该是由十年苦读的另一名学子来读,而不是哥哥。这样算起来,哥哥其实顶替的是另一个倒霉的学子。 年,弟弟再次高考进了中国人民大学,如果弟弟不参加这次高考,那么就会有另一位学子考中人民大学,可是,这名学子却又成了一个被顶替的倒霉蛋。所以,教育公平,绝不允许被践踏!
也就是说,兄弟俩分别挤占了另外两个学子的名额,最痛心的不应该是这两个人吗?
要知道,那可是 年和 年, 年大学开始扩招,才刚过去三四年,扩招人数有限,大学还是很难考的,考上大学还是可以改变命运的,这两兄弟不就是考大学改变的命运?那么,那两个被顶替的学子,命运就这么改写了?就算是可能被低一级的大学录取或者复读再次考上大学,也是不公平的,凭什么他们就该落得个低一级录取或者复读的结果?
这名学子可能是你的孩子,也可能是我的孩子,更可能是任何一名十年苦读的学子。想到这里,我们难道不应该问一声:谁来给这两个学子一个公平?!
这场兄弟顶替上大学的闹剧,就是这一家人对高考制度最大的恶意挑战,我们难道不应该追究这兄弟俩(以及家人)这方面的责任?所以,不管兄弟俩的官司谁输谁赢,其结果都不影响对这一家人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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