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铁路微博发布《关于“旅客买票占座放零食”网络信息情况说明》,指出,此次事件中,对应006号席位的旅客未检票乘车,已放弃其本次列车正在运行区段席位使用权,另2名旅客也不能占用和处置该席位,列车工作人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处置。铁路部门对因旅客服务工作不到位给旅客带来的不佳旅行体验深表歉意。(8月21日《人民日报》)
一袋零食上了热搜,吵了好几天。成都铁路局发了通报,引法条、讲合同,结论给得很清楚:006号座位的人没检票上车,座位使用权就没了,同行俩女孩不能占。
通报看着挺周全,但有几个地方,或许还可以再琢磨琢磨。
先说一个让人有点困惑的地方。通报说,没检票就等于放弃座位使用权。可同时又说,开车后没检票还能免费改签当天其他车次。
这里有个小疑问:座位使用权都放弃了,改签的权利又是从哪来的呢?打个比方,订了个酒店,没按时办理入住,酒店可以说房间不给你保留了。但如果酒店一边说“你放弃了”,一边又说“你可以改天再来住”,这两件事放一起,是不是有点不好理解?
《民法典》第816条讲的是“逾期办理”才触发相应后果,而且是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这说的是铁路可以选择怎么做,不等于乘客的权利自动就没了。
再说合同相对性的问题。通报提到合同相对性,意思是006号购票人没上车,合同跟她有关,跟同行俩女孩无关,所以她俩不能用这个座位。
合同相对性的本意是合同约束的是签合同的双方,但它应该不禁止权利人说“这个座位你帮我用一下”。006号购票人人没上车,但跟俩女孩是一起的,她同意她们用一下座位放零食,这跟合同相对性是不是两码事?
举个生活中的小例子:买了两张电影票,自己没去,朋友去了,空座上放个包。影院应该不会说“合同相对性,这个座位谁都不能碰”吧?
还有一个值得聊聊的地方,就是通报里的两套逻辑。一套说座位是宝贵资源,不能浪费,所以没检票就得收回重新利用。另一套是无座票和有座票一个价,意思好像是座位不那么值钱。这两套说法放在一起,是不是有点不太好同时成立?
K1156次上海到南充,三十多个小时。坐三十个小时和站三十个小时,体验差别确实挺大的。如果座位真那么宝贵,站票跟坐票一个价是不是值得再想想?如果座位不那么值钱,那强调“放弃使用权”又好像有点重了。这两套逻辑,或许铁路方面可以再协调协调。
说到底,这事儿不全是两个女孩的错,也不全怪那位无座乘客。两个女孩用了朋友空出的座位放零食,从她们的角度看没毛病,因为她们的朋友肯定愿意或默许这样做。无座乘客站累了想找个空座歇歇,也是人之常情。真正值得关注的,是铁路部门在这件事里的角色。
有法律界人士也提到,现行《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似乎没有明确赋予铁路部门在开车后收回未使用座位的权力。规则里写得不细,列车员现场就不好操作,只能让乘客“自行协商”。这不免把矛盾推给了乘客。
规则清楚一些,大家都省心。规则模糊一些,就容易产生误会。
一袋零食把铁路规则里的一些模糊地带照出来了。与其让乘客在网上争来争去,不如把空置座位怎么处理、站票坐票定价依据,这些事再理理清楚。规则理顺了,类似的争议大概也会少一些。(文/李蓬国)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