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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拟调整辉县市博宇学校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等规定,对辉县市博宇学校生均成本进行调查后,拟定了辉县市博宇学校教育收费标准,现将拟定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学费标准为4600元/生· 学年,住宿费标准为8人间800元/生·学年不变。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发改委价格调控收费管理股反映。

联系电话:6766813

联系地址:家天下513房间。

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来源:辉县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