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航运碳排放三大核心监管制度:EU-MRV、EU-ETS 与 FuelEU
邵波 老轨 / 刘煜 老轨
一、总览:三项制度的法律定位与相互关系
EU‑MRV(航运温室气体监测报告核查机制)、EU‑ETS(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航运纳入)与 FuelEU Maritime(航运燃料法规),共同构成欧盟 Fit‑for‑55(减碳 55)气候立法框架下管控国际航运碳排放的三项核心监管制度。
三者同属于欧盟 Fit‑for‑55 一揽子气候政策。EU‑MRV 是底层数据基础,负责建立经第三方核查的船舶燃油消耗与排放数据库;EU‑ETS 与 FuelEU Maritime 是两套不同管控逻辑的履约规则—前者按排放总量管控、要求购买碳配额,后者按燃料全生命周期低碳强度管控、不达标则缴纳罚款。三者共同构成欧盟航运脱碳监管体系,MRV 是唯一数据底座,ETS 与 FuelEU 共用 MRV 全量航行燃油数据。
二、EU‑MRV(监测、报告、核查)
法规依据:基础版 Regulation (EU) 2015/757,后由 Regulation (EU) 2023/957 修订升级。
生效时间:2018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最早落地规则)。
出台背景:欧盟先发现航运碳排放底数不清,建立统一数据采集制度,定位于数据基础设施,本身不产生缴费、罚款或配额交易义务。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扩展范围):根据 (EU) 2023/957 修订,MRV 适用范围扩展至:
近海船舶(offshore ships) :400 总吨及以上;
杂货船(general cargo ships) :400 总吨及以上但低于 5,000 总吨。
监测气体增加: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除 CO₂外,还须监测 CH₄(甲烷) 和 N₂O(一氧化二氮)。
核心要求: 船舶须编制并提交 MRV 监测计划(Monitoring Plan),经第三方核查后上传 THETIS‑MRV 数据库;持续记录航次燃油消耗与排放数据。MRV 负责“记账并公证账本真实”,不产生任何金融交易或缴费义务。
三、EU‑ETS(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航运纳入)
法规依据:Directive (EU) 2023/959(修订原 EU ETS 指令 2003/87/EC)。
生效时间:2024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航运部分。
出台背景:在 MRV 提供完整排放数据后,推出“总量管控 + 碳市场交易”机制,管控船舶燃油在船上燃烧后的 Tank‑to‑Wake(油箱到烟囱)温室气体排放。
管控逻辑:按排放总吨数管控——烧得越多、排放越多,须购买的 EUA(欧盟碳排放配额)越多。
航段类型 计入比例
欧盟港口 ↔ 欧盟港口(含港内停泊与移动) 100%
欧盟港口 → 非欧盟港口 50%
非欧盟港口 → 欧盟港口 50%
履约年度(针对上一日历年排放)须上缴配额比例
2025 年(针对 2024 年排放)40%
2026 年(针对 2025 年排放)70%
2027 年起(针对 2026 年及以后排放)100%
违规后果:逾期未上缴配额的,每吨超额排放罚款 100 欧元,且须强制补缴配额。履约主体为“航运公司”(ISM 规则定义下的承担运营责任方)。
四、FuelEU Maritime(航运燃料法规)
法规依据:Regulation (EU) 2023/1805。
生效时间:2025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
出台背景:EU‑ETS 仅管控船上燃烧(Tank‑to‑Wake),无法激励选用上游低碳燃料。FuelEU 考核燃料 Well‑to‑Wake(油井到烟囱) 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强度。
管控逻辑:不看总排放量,看燃料的低碳品质——即“每消耗 1 兆焦(MJ)能量,该燃料从开采到燃烧全过程排放多少克 CO₂当量(gCO₂eq/MJ)”。
合规余额计算:
合规余额 = (I_target − I_attained) × 年度总能耗(MJ)。正数为盈余,负数为赤字。
盈余用途:① Banking(结转自留);② Pooling(同船管公司船队内部池抵扣,启用后当年禁止 Borrowing);③ Borrowing(单船预借下一年额度,次年须 ×1.1 归还,不得连续两年借用)。
罚款计算逻辑:
赤字依次冲抵“往年结转→船队池调剂→预借”后仍有缺口,折算为等效 VLSFO 吨数,乘以 2,400 欧元/吨 计算罚款。
五、三项制度核心对比总结
对比维度
EU‑MRV
EU‑ETS
FuelEU Maritime
法规依据
Reg. (EU) 2015/757 + 2023/957
Dir. (EU) 2023/959
Reg. (EU) 2023/1805
生效时间
2018 年 1 月 1 日
2024 年 1 月 1 日
2025 年 1 月 1 日
管控边界
Tank‑to‑Wake
Tank‑to‑Wake
Well‑to‑Wake
管控指标
燃油消耗及 CO₂/CH₄/N₂O 数据
排放总量(吨 CO₂当量)
燃料强度(gCO₂eq/MJ)
核心履约动作
提交经核查的报告
购买并上缴 EUA 配额
达标 / 盈余结转 / 缴纳罚款
罚款/费用标准
无(仅支付核查服务费)
€100/吨 CO₂(逾期罚款)
€2,400/吨 VLSFO 当量
六、法律与数据连接关系(操作层面)
唯一台账原则:船上只做一套航次台账(BDN、油舱测深等),一份原始数据同时支撑三项法规。
一次核查原则:同一家认可机构(如 DNV、LR、ABS)一次年度核查,一份核查报告同时用于三项合规。
双监测计划原则:必须编制并提交两份独立的 MP 文件(MRV 监测计划 + FuelEU 监测计划),但台账流程完全一致(后者仅增加 WTT 因子管理)。
系统绑定原则:THETIS‑MRV 与 Union Registry(MOHA 账户)强制绑定,排放数据自动同步,企业不可手动篡改。FuelEU 罚款申报与缴费凭证上传在 THETIS 模块内闭环完成。
时间节点
合规动作
全年常态化
船上执行 MRV 单一台账记录
8 月 31 日前
新挂靠欧盟港船舶完成双 MP 计划评审与上传
次年 1 月 31 日
THETIS 提交 FuelEU 年度 FEU 报告
次年 3 月 31 日
THETIS 提交 MRV 年度排放 ER 报告
次年 4 月 30 日
完成第三方核查,THETIS 自动同步排放数据至 MOHA
次年 4-6 月
核算 FuelEU 结余,赤字完成对公跨境电汇罚款及 THETIS 凭证上传
次年 9 月 30 日
MOHA 账户完成 EUA 配额上缴(Surrender),ETS 履约截止
结语:从被动合规走向系统化脱碳治理
EU‑MRV、EU‑ETS 与 FuelEU Maritime 三项制度,环环相扣,共同构成了欧盟迄今为止最严密、最闭环、最具实操约束力的航运脱碳监管体系。它们并非三条彼此独立的平行赛道,而是一个以 MRV 为单一可信数据源、以 ETS 管控排放总量、以 FuelEU 倒逼燃料结构升级的三位一体治理框架。
对于航运企业而言,这一体系释放出的信号清晰而强烈:欧盟不再满足于“事后统计排放”,而是要通过数据穿透、金融杠杆与技术标准三重手段,倒逼整个行业将脱碳内化为日常经营成本与核心竞争力。
对船管公司与船东而言,当前最务实的应对路径包括:
尽早完成 MRV 与 FuelEU 双监测计划的编制与评审,避免因文件不合规而被认定监测失效;
统一台账管理,杜绝“三套账本” ,确保 THETIS‑MRV 数据真实、一致、可追溯;
善用 FuelEU 船队池(Pooling)机制,通过内部盈余抵消赤字,最大限度降低罚款风险;
关注低排放燃料(生物燃料、RFNBO、绿甲醇等)的实际可用性与认证路径,提前布局燃料采购策略;
密切跟踪欧盟委员会持续发布的授权法案与默认值更新,确保合规判断建立在最新官方数据之上。
航运脱碳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必答题。欧盟三项制度的叠加实施,已将合规门槛从“数据透明”提升至“燃料革命”。唯有将合规视为战略投资而非额外成本,方能在日益收紧的碳排放红线下保持市场竞争力与航行自由。
温馨提示: 本文基于截至 2026 年 8 月有效的欧盟法规及官方解读的个人理解,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法律或履约意见。具体合规操作请以欧盟官方发布的最新法规原文、授权法案及主管成员国主管机关指导为准。
【投稿】【提供线索】【转载】请后台留言或电邮投稿,主题格式为【投稿】+文章标题,发送至media@xindemarine.com邮箱。
联系主编 Contact
陈洋 Chen Yang
电话/微信:15998511960
yangchen@xindemarine.com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