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离世,本来就是让人悲痛的事,不少家属在办理抚恤金的时候,又添了一肚子的困惑。同样是辛苦工作一辈子退休,有的人算下来抚恤金能拿到二三十万,有的家庭到手只有几万块。
很多老百姓刷短视频,记住了“机关40个月、事业单位20个月”这句话,拿着这个标准跑到办事窗口去办理,结果算出来的钱跟自己心里预期差一大截,来回跑好几趟,心里特别不平衡。还有企业退休的家属,根本没有什么20个月、40个月的说法,完全是另外一套计算逻辑。
不少人以为养老保险并轨之后,所有退休人员身后抚恤待遇就全部统一,现实并不是这样。机关、普通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三套不一样的政策,计算基数、资金来源全部不相同,这也是造成金额差距的根本原因。今天我就用大白话,把三类人群抚恤金怎么算、容易踩哪些坑、办理要准备什么材料,一次性讲透。本文内容仅个人观点,各地实操细节略有差别,最终办理结果以当地经办窗口为准。
一、机关(参公)退休病故:40个月不是全额退休金,很多人理解错
网上流传最广的,就是机关退休人员病故,发放40个月待遇。很多家属直接拿老人每个月到手全部退休金乘以40,预估抚恤金总额,到窗口一算,金额大打折扣,瞬间不能接受。
按照现行执行的政策,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病故之后一次性抚恤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第二部分,是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关键点就在“基本离退休费”这六个字。老人每个月银行卡收到的退休金,里面包含基本工资部分,还有大量各类补贴:生活补贴、物业补贴、交通补助、增量补助等等。所有补贴,通通不算进抚恤金的计算基数,只算最原始的那一笔基本离退休费。
举个现实的例子,一位机关退休老人,每个月到手全部退休金7200元,其中各类补贴占了一大半,真正的基本离退休费只有4200元。计算抚恤金,只能拿4200元来乘以40个月,再叠加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那一笔,不能直接用7200元直接相乘。
另外要分清身份,只有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才执行这套标准。机关里面普通工勤人员,要看档案身份,不能笼统把所有体制内人员全部当成机关标准。因公牺牲、烈士,会执行更高标准,和普通病故待遇不一样,不要混为一谈。
资金来源方面,机关人员抚恤金由财政渠道安排,不走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这也是和企业退休人员最大的区别之一。
二、普通事业单位退休病故:固定20个月,没有全国收入叠加部分
公办学校老师、公立医院普通医护、文化馆、农林水利这类普通事业编制退休人员,执行另外一套文件,病故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没有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那一笔补助。
这里同样有一个高频误区:不是每个月到手全部养老金,同样只核算“基本离退休费”,各类绩效、津贴补贴不计入计算基数。
我身边就遇到过真实案例,一位退休中学教师,每月到手养老金6800元,但是基本离退休费只有3500元,家属以为6800乘以20个月,能拿到十三四万,实际核算下来抚恤金只有7万块钱左右,家属一度以为工作人员算错了,反复核对档案才弄明白规则。
还有一个特别需要留意的分界线:很多老事业单位,后期改制转为企业管理。如果退休的时候已经归入企业养老保险体系,那么就不再执行事业单位20个月抚恤标准,直接按照企业遗属待遇来计算。办理之前,一定要先核实档案参保身份,不然很容易产生巨大心理落差。
因公牺牲的事业单位人员,可以给到40个月基本工资,病故才是20个月,这点千万不要记混。事业单位抚恤金,同样由财政渠道列支,和社保基金分开运行。
三、企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没有20/40个月,一套完全独立的算法
很多企业退休家属最纳闷:为什么别人都是多少个月工资,到我们这里,算法完全换了一套?
企业职工,包括灵活就业参保,不管在职还是退休,因病非因公死亡,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待遇包含丧葬补助金加上一次性抚恤金,资金全部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渠道相互独立,不存在20个月、40个月基本工资的说法。
计算基数,不看个人养老金高低,统一采用本省上一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这个数字会更新,不同省份基数不一样,经济发达省份基数更高,拿到手的钱会更多。
先说丧葬补助金,固定等于本省上一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个月。
再讲抚恤金,规则稍微复杂一点。
在职人员,直接看累计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也算进去):缴费不满5年发放3个月;满5年不满10年发放6个月;满10到15年发放9个月;缴费超过15年,每多交一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满30年及以上,最高封顶24个月。
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先根据一辈子缴费年限算出最高发放月数,每领取1年养老金,抚恤金就扣减1个月,但是无论怎么扣,最低保底9个月,不会继续往下减。
举个通俗例子,同一个省份,老王企业退休,累计缴费28年,最高计发月数22个月,已经领取养老金11年。22减去11,最终抚恤金按11个月发放。如果老人领取养老金时间很长,算出来月数低于9个月,依旧按9个月保底执行。
很多人网上听说企业抚恤金就是9个月,其实9个月只是最低保障,不是所有人都只能拿9个月,缴费年限长,领养老金时间短,月数可以到十几甚至二十多个月。另外,逝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面没有领完的余额,家属还可以依法继承,这是单独一笔钱,和遗属抚恤金分开计算,很多家属会把这两笔钱混淆在一起。
四、为什么会出现待遇差距?养老保险并轨之后为何抚恤没有统一
不少人心里会有疑问,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养老保险并轨,在职同样缴费,退休领养老金,为什么身后抚恤金还会三套标准并行?
这里要搞懂一件事:养老保险并轨,主要统一的是在职参保缴费、退休之后养老金计发规则,并没有把一次性抚恤金纳入统一改革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早期,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抚恤待遇是历史延续下来的财政保障制度;企业这边,过去各地抚恤标准五花八门,2021年之后全国统一出台企业遗属待遇办法,资金来源于社保统筹基金。两套资金池不一样,制度起源不一样,所以标准自然不同。
并不是说政策刻意拉开差距,历史沿革、资金来源不同,造就了现实的差别。网上很多传言说很快就要全部统一抚恤金,截至目前并没有全国落地的新规,大家不要轻信短视频里面没有依据的消息。
还要区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国家层面没有统一的抚恤金政策,大部分地区只发放数额不高的丧葬补助,和职工遗属待遇又不是一回事,这点也需要分清。
五、办理抚恤金,家属最容易踩的五大现实大坑
很多家庭痛失亲人,心情本来就悲伤,再因为不懂政策,少跑冤枉路,这里把常见的坑梳理出来。
第一大坑:拿到手的全额养老金直接当做抚恤金计算基数。不管机关还是事业单位,抚恤金只用基本离退休费核算,各种补贴、津贴不算,不要自己在家盲目预估金额,容易造成心理巨大落差。
第二大坑:身份混淆,改制事业单位、参公和普通事业分不清。同样是老师,如果单位后期改制归企业管理,就不能套用事业20个月标准,一定要以档案身份为准。
第三大坑:把个人账户余额当成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是老人自己缴费剩下的钱,属于继承;抚恤金是给家属的抚慰补助,两笔钱分开,不要混为一谈。
第四大坑:抚恤金不等于遗产,不能按照老人遗嘱分配。按照民法典相关司法实践,抚恤金是发放给在世家属的抚慰补偿,不属于逝者生前留下的遗产,就算老人立遗嘱写明抚恤金给谁,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一般在配偶、子女、父母之间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以走司法调解途径。
第五大坑:错过办理时间。虽然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但是建议老人离世之后,尽快去经办窗口申报。去世之后多发放的养老金,后续需要退回,拖延时间越长,对账越麻烦。
六、家属去窗口办理,提前备好这些材料,少来回折腾
不同地区材料略有出入,大体需要准备这几类,大家可以提前整理复印。
1、逝者的死亡证明,火化相关证明材料;
2、逝者退休审批档案信息,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申领家属本人身份证、银行卡,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户口本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4、如果有多位继承人,部分地区需要提供协商分配的书面材料,避免后续家庭纠纷。
去之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经办部门,确认本地需要哪些额外材料,避免材料不全来回跑。
七、理性看待待遇差异,普通人需要明白的几件事
聊到抚恤金,网上讨论热度一直很高,很多人心里觉得不公平。但我们看待这件事,要分清历史制度和现实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抚恤金,资金来自财政;企业职工遗属待遇,资金来自养老保险统筹基金,钱的出处不一样,两套制度很难简单直接拿来横向对比。
当然现实里面,也确实出现不少家庭因为待遇差异产生心理不平衡。制度改革是循序渐进的过程,短期之内,三套标准还会继续并行。作为普通家属,我们能做到的,就是搞懂自家老人属于哪一类身份,搞清楚计算规则,不要被网上碎片化短视频误导,避免希望很大,最后现实落差让人难以接受。
还要提醒大家,不要把抚恤金当成一笔可以提前规划的财富。它是亲人离世之后,给到家属的抚慰,金额多少由政策、身份、缴费年限、地区基数共同决定,个人没办法提前随意改变。
看完这些,相信大家对三类抚恤金的算法,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认知。那么在你的身边,有没有家庭在办理抚恤金的时候,遇到过算出来金额和自己预想差距很大的情况?你觉得抚恤金的制度,哪些地方最需要优化?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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