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里写得很清楚,加装电梯这事儿谁担责,大家还是得多上点心。
还没装电梯的小区住户得留个神,别等真出了事才觉得后悔。
我在自己住的那个单元楼,是唯一投反对票的。
为了保护好自己,我写了份备案函,直接声明要是后续因为装电梯出了啥问题,我一概不负责。
我没有跟邻居们去争论,也没去挡着施工,直接把这份函通过邮政快递,分别寄给了街道办、社区居委会还有牵头装电梯的业主代表。
选快递邮寄就是为了有个签收记录,让这些相关方都留个底,省得日后谁想赖账。
很多人只看到电梯能让老人上下楼方便,没意识到这事儿牵扯的麻烦太多。外挂电梯装上后,底层邻居家里会变得阴暗潮湿,通风和采光都被挡得严严实实。不仅没了隐私,窗外还得整天听电梯运行的噪音,房产贬值不说,要是基坑积水或者下水管道堵了,那才叫没完没了。甚至严重的还得担心楼体沉降,万一墙壁裂了或者成了危楼,业主还得自己背锅。有些项目打着安装电梯的名义,实际上就是找些不正规的施工队搞偷工减料,根本没质量保证。
新闻里这种例子太多了,厦门那栋楼装了电梯才五年就成了危楼,上海、广州那边的老楼因为加装电梯,没过多久墙壁就裂了。这些受损的业主最后大多维权无门,所有的维修费、损失费最后全落到自己头上,甚至有些地方连房子都塌了。
这其实不单是底层住户遭殃,整栋楼甚至整个小区的安全都会受影响。把一套原本好好的房子变成随时可能倒塌的危楼,还要背上一辈子赔不起的责任,这真是得不偿失。
现在那些卖电梯的老板背后,大多盯着的是怎么从旧改工程里捞油水。他们卖给业主的电梯价格虚高,质量却没保障。装好之后,后期的维修、更换零件费用全是他们说了算,业主想要讨价还价根本没门。
这哪是在解决上下楼的问题,简直就是让业主的钱包天天被掏,还得背着一个随时可能出问题的安全隐患。这群只图利益的施工方加上不负责任的经营模式,最后的结果就是电梯坏了没人管,楼体出了事,政府那边的态度也是谁发起谁担责。
这种所谓的便利,其实就是花钱买了个长期的麻烦,甚至把家里那套本来还不错的房子,硬生生折腾成了安全系数极低的隐患工程,真没必要为了图一时方便,把自家的房产安全搭进去。
遇到这种事,还是得早做打算,把责任界限划分清楚,用备案函这种形式给自己留条后路,免得真出了事连个说法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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