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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打官司,内心最大的期待,就是能够得到公平对待。遇到解决不了的矛盾,选择相信司法,就是希望可以依靠事实和法律,得到一个公正结果。

不过现实当中,有极个别司法工作人员,手握人民赋予的办案权力,却丢掉职业底线。借着办理案件的便利谋取私利,也就是大家常说的“靠案吃案”。

这里必须客观说明,这只是一小部分人的问题,绝大多数政法工作人员都在踏踏实实秉公办案。近些年国家持续开展队伍整顿,针对这类知法犯法的行为始终保持严查态势,目的就是守住司法公平这道底线。

今天用大白话跟大家讲明白,什么行为属于靠案吃案,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理。普通人手上掌握客观线索,该通过哪些正规途径去反映,同时理清常见认知误区,避免大家盲目维权,白白耗费时间精力。

一、搞懂“靠案吃案”,分清行为边界

很多人听过这个词,但是不清楚具体范围。官司输了,不等于就是遭遇靠案吃案。判断的核心,就是是否利用办案职权换取人情、利益,人为干扰正常的案件办理。

现实里常见的行为主要分为这几类。

第一,办案当中搞利益交换。

在审理、执行的过程中,私下接触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拿到好处之后,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办案节奏、执行力度上刻意偏袒一方,破坏案件公正处理。

第二,违规插手干预他人案件。

本人不直接办理该案,依靠自身岗位身份,向办案人员打招呼、递条子,干预案件走向,以此换取人情或者利益。按照防止干预司法相关规定,过问案件必须登记留痕,私下打招呼不做登记本身就属于违规。

第三,借着案件推荐业务捞取好处。

主动向当事人推荐律师、鉴定机构,从中收取介绍好处。甚至变相施压当事人,如果不接受推荐的服务,就在案件办理上设置阻碍,把诉讼流程变成个人牟利工具。

第四,执行环节借机谋利。

进入财产执行阶段,和一方串通,故意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协助转移财产,借机向当事人索要各类好处,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再次提醒,判决结果达不到个人预期,不能直接等同于存在上述问题。诉讼有输有赢,结果取决于证据和法律规定。想要反映这类问题,一定要有客观线索,不能只凭主观猜想。

二、违纪违法分层处置,落实履职追责

针对靠案吃案这类问题,处理不会简单一刀切,会根据情节轻重,分为纪律政务处分、刑事追责两个大的层级,同时实行履职相关的追责机制。

情节较轻,还没有触犯刑法的。会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纪律和政务处分,调离办案岗位。就算相关人员岗位调动、已经退休离职,查实过往存在违纪行为的,依旧可以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情节严重,已经触犯刑法红线。存在收受贿赂、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行为,达到立案标准,就会启动刑事调查,追究刑事责任,定罪之后要接受刑罚,留下案底。

现在过问案件登记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同步落地。不管是外部人员还是系统内部人员过问案件,都要如实记录,防止人情关系随意干预办案。不会因为岗位变动,就把过去的违规履职行为一笔勾销。

三、普通人维权容易陷入的几大误区

误区一:案件败诉,就认定存在靠案吃案

打官司胜负很正常。不少败诉,是当事人证据不足,诉求缺少法律支撑,并不存在权力利益交易。只凭借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就去举报,没有客观证据支撑,核查部门不会予以认定。如果捏造虚假线索诬告,自身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误区二:只要有人打听案情,就是违规干预案件

要把普通咨询和违规干预区分开。亲友单纯咨询法律问题,没有要求偏袒案件处理结果,不属于违纪。只有利用身份权力,要求办案人员歪曲事实、照顾特定关系,才属于违规过问案件。

误区三:查实人员违纪,案件就会自动改判

查处工作人员违纪,和纠正案件判决,属于两条互相独立的渠道。即便查实办案人员存在违纪问题,司法机关依旧会重新核查案件本身的事实与证据。案子能不能改判,还是看案件本身情况,不是人员违纪就必然推翻原判。

实际维权当中,可以同步申请案件纠错和人员线索核查,但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

四、手握真实线索,正确的反映操作方式

如果手上有聊天记录、凭证、文书等实实在在的线索,怀疑存在靠案吃案问题,不要在网上情绪化发帖宣泄,走官方正规渠道,摆事实讲证据,维权效率才会更高。

第一,材料分开整理。

一部分写清楚你对案件本身不服的理由;另一部分单独罗列违纪线索,写明时间、人物、具体行为,附上对应的佐证材料。少写情绪化控诉,多罗列客观事实。

第二,渠道分开选择,诉求不要混淆。

对判决结果不服:走上诉、再审、检察院抗诉,优先解决案件本身。

反映司法人员违纪问题:向所在单位纪检部门、纪委监委实名提交线索。

涉及渎职相关控告: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提交。

实名线索会优先受理,提交之后保存好回执凭证。

第三,理性看待核查结果。

提交线索不代表结果一定符合个人期待。有可能查实之后作出处分;也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违纪。对核查结论不服,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查,不要反复大批量重复提交相同材料。

五、完善制度约束,守护群众司法权益

客观来讲,靠案吃案只是极少数现象,绝大多数司法人员都在坚守岗位维护群众权益。但只要出现一起这类行为,就会消耗老百姓对于法律的信任。

所以国家不断补齐制度短板,过问案件登记、错案责任追究、常态化队伍整顿多项举措并行,压缩权力寻租的生存空间。一方面严肃查处极少数违纪违法人员,另一方面持续优化办案流程,推动办案过程可监督、可追溯。

司法公平,离不开制度不断完善,也离不开当事人理性参与。有客观证据就依规反映线索,区分官司输赢和人员违纪,不主观臆断,做到理性维权。

免责声明:本文属于民生普法科普,依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法队伍纪律条例以及相关刑法条文整理,仅作知识参考,不构成个案举报、诉讼指导。违纪认定、案件处理结果全部以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正式文书为准。

你觉得想要减少靠案吃案这类现象,制度流程约束和群众监督,哪一方面作用更大?欢迎评论区理性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