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那只监管的手,直接伸进中国境内,而中国司法部这次毫不含糊地把话挑明——你要查自己市场可以,但别想着跨境遥控中国企业交出境内信息!
8月19日,中国司法部一纸公告,直接给欧盟的跨境调查定了性: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
公告当天生效,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司法部同步放话——"如欧方一意孤行,中方将坚决依法反制。"
这话翻译过来就是:你敢越界,我就敢剁手。
那到底发生了什么,值得这样上纲上线?这事得从京东收购一家德国公司说起。
2025年7月,京东宣布拟以22亿欧元收购德国电子产品零售商Ceconomy,旗下有MediaMarkt和Saturn两个品牌,在欧洲线下零售市场分量不轻,京东想借船出海,把欧洲线下渠道拿到手。德国反垄断机构去年9月就放行了,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商业并购,谁也没想到会在欧盟委员会那里卡壳。
今年4月17日京东正式申报,5月28日欧盟直接拿出《外国补贴条例》(FSR)启动深度调查,90个工作日,10月2日出结果。
FSR是什么?欧盟2023年生效的新法规,专门查非欧盟企业有没有拿"外国补贴"、会不会扭曲欧盟市场。名义上维护公平竞争,实际上这把刀主要冲着中国企业来。
查就查吧,问题是欧盟查着查着就越界了,要证明京东拿了"外国补贴",就得找证据,可京东的融资、税务、政府补助这些信息,大部分在中国境内。欧盟境内找不到,怎么办?伸手要。
商务部披露,欧盟在调查中"肆意向中国境内相关银行机构不合理索要广泛的、与调查无关的大量中国境内信息"。
注意这几个词:肆意、不合理、广泛、无关、大量。这已经不是正常调查配合了,是把中国境内的银行当成下属机构,想调什么数据就调什么。一家中国企业在欧盟做笔生意,欧盟居然有权要求中国境内银行交出全部财务信息?管得也太宽了。
司法部这次出手,不是第一次。
今年5月15日,同样是欧盟FSR调查、同样是跨境索要中国境内信息,对象是安检设备企业同方威视。司法部当时就发了公告,那是中国依据《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发出的首份禁执令。
才过三个月,同样的剧本又上演,这次轮到京东。说明欧盟根本没吸取教训,觉得上次只是警告,这次还能故技重施。可中国的回答很明确:上次怎么处理,这次还怎么处理,态度只会更硬。
这纸公告看着只是法律文书,实际杀伤力不小。
很多人觉得不就是一份公告吗,欧盟该查还是查。错了。公告核心是"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中国境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银行、企业、律师,都不能配合欧盟的跨境调查要求。
你欧盟不是要证据吗?证据在中国境内,可中国法律现在禁止境内机构向你提供,拿不到证据,怎么证明京东拿了"外国补贴"?10月2日截止日期就在那,没有证据,欧盟要么硬着头皮做个缺乏依据的裁定,要么自己找台阶下。
这就叫以法律对法律,以规则对规则,你用FSR搞保护主义,我用反不当域外管辖条例挡回去。不是我不配合,是你的调查本身越界了,我的法律不允许我配合。
商务部第二天就跟进了,8月20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明确表态:中方一贯反对欧方滥用FSR等单边工具打压中国企业,希望欧方迅速纠正错误做法。
司法部定性、商务部发声,两个部门一前一后,一个从法律层面堵死调查路径,一个从外交层面施加舆论压力,这不是临时起意,是一套组合拳。
再往深了看,意义远不止京东这桩收购,这些年西方国家搞长臂管辖是家常便饭,美国用各种法案满世界抓人罚钱,欧盟现在也学坏了,用FSR把监管触角伸到别国境内。
逻辑很简单:我的市场我做主,你要进来做生意就得听我的,哪怕你的数据、资金、人员都在境外,我也有权管。
中国这次反制,就是在打破这个逻辑,你的市场你可以管,但管不到我的境内来,你要查,在欧盟境内查,我配合;你要伸手到中国境内要信息,对不起,不行。
这给所有出海的中国企业吃了定心丸,以前遇到外国监管无理要求,企业往往两难:配合可能违反中国法律,不配合又怕被穿小鞋,现在有了禁执令,企业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是我不配合,是中国法律不允许"。
接下来的关键节点是10月2日,欧盟90个工作日调查期到那天截止,现在中国堵死了证据来源,欧盟怎么收场是个看点,硬做裁定禁止收购或附加苛刻条件,中方大概率有进一步反制,司法部已经把话撂在那了,自己找台阶说证据不足,等于承认FSR在中国面前不好使。
不管哪种结果,有一点确定:欧盟想靠FSR这把"新刀"随意拿捏中国企业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中国的反制工具箱里,从不可靠实体清单到反外国制裁法,再到反不当域外管辖条例,武器越来越多,用得也越来越熟练。
越界就剁手——司法部这次不是喊口号,是真把刀架在了欧盟伸过来的那只手上,欧盟要是够聪明,就该赶紧把手缩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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