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同居不做措施怀孕,男方不结婚女子引产索赔3万8,开庭时她又怀了还准备结婚,法院判各担一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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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这三万八是怎么来的。根据大河报的报道,俩人同居期间发生关系从来不做措施,女方没多久就怀孕了。按正常逻辑,怀了就商量结婚或者怎么办,但男方明确表示不想要这个孩子,也不打算结婚。俩人因为这个事儿反复吵架,最后孩子没保住,女方做了引产。引产这事儿对身体的伤害不用多说,女方觉得自己身体和精神都受了损伤,男方又一副甩手掌柜的态度,一气之下就把人告了,要求赔偿三万八千块。这三万八里头,估计有医疗费、营养费,还有精神损害赔偿。数字不算大,但放在情侣之间,这笔账算得就特别刺眼。

可事情的发展远超所有人的预料。案子走到开庭这一步,法官一问,女方又怀孕了。而且这次俩人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男方不躲了,女方也不告了,俩人已经计划近期结婚。法庭上的气氛估计挺微妙的,原告席和被告席上坐着的是一对准备结婚的新人,法官还得一本正经地审理他们之前那笔赔偿纠纷。法院最后给出的判决理由很直接,说双方都不够谨慎,责任各占百分之五十。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孩子是两个人不采取安全措施的结果,引产是两个人共同决定或者共同造成的后果,现在你来索赔,他来推责,法律上没法把责任全压在任何一个人头上。

这里头有个特别值得掰扯的细节。女方第一次怀孕的时候,男方的态度是不要孩子不结婚,俩人天天吵架。按说闹到这个份上,感情基本就完了。可实际上呢,他们根本没分手,吵归吵,日子照过,关系还维持着。等女方第二次怀孕,男方态度突然就变了,愿意结婚,愿意要孩子。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报道里没细说,但现实生活里这种情况一点都不少见。很多情侣面对第一次怀孕是慌的,尤其是男方,第一反应往往是逃避,觉得孩子来得不是时候,经济条件不够,心理准备不足,或者干脆就是不想被绑住。可当女方真的去引产了,或者事情闹大了,有些人反而开始回过味儿来,发现躲不掉,或者说发现对方在自己生活里其实挺重要。等第二次怀孕再摆在面前,之前的那些借口突然就不好使了,只能面对。

不过这事儿最让人没法忽略的,还是法院那句“双方不够谨慎”。这句话听着像和稀泥,其实一点不含糊。不做安全措施是俩人的共同选择,成年人干这事儿的时候谁都清楚可能怀孕,但都抱着侥幸心理。等到真出事了,一个怪对方不负责,一个怪对方不体谅,可当初选择不做措施的时候,谁也没拦着谁。法院判各百分之五十,不是在评判谁更爱谁,而是在说这事儿从头到尾都是两个人一起干的,后果自然得一起扛。这跟结没结婚没关系,恋爱关系里的责任也一样跑不掉。

再说说这三万八的意义。女方要这个钱,表面上是索赔,实际上更像是心里憋着一口气。她觉得自己的身体受了损伤,感情上被辜负了,总得有个说法。但法律能给的说法很有限,就是按照实际损失和责任比例来算。法院判了各百分之五十,意味着女方最后能拿到的钱,可能连自己主张的一半都不到。这三万八的索赔金额,放在北京这种城市,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放在一段感情里,这个数字就特别讽刺。它把感情里的伤害换算成了具体的金钱,可真正算下来,又发现感情里的账根本没法这么算。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点是,这事儿从头到尾都发生在恋爱关系里,不是婚姻关系。法律上恋爱和婚姻完全是两码事,婚姻有明确的法律保护,财产、子女、抚养义务都写得清清楚楚。恋爱呢,全凭自觉。女方怀孕了,男方不愿意结婚,法律没法强制他结。女方引产了,身体受损了,法律只能按照一般侵权或者公平责任来处理。所以很多类似的案子,最后的结果都是女方吃亏更多。不是说法律偏向男方,而是恋爱关系本身就没有婚姻那套完整的责任框架。你要在恋爱里谈责任,更多靠的是人品和自觉,可人品这个东西,平时看不出来,一出事就现原形。

还有个细节,女方第一次怀孕引产的时候,俩人还在同居。同居这事儿在很多人看来跟结婚差不多,但实际上差远了。住在一起不代表就有了共同承担未来的法律基础,更不代表对方就有了必须负责的义务。很多情侣住在一起,经济上AA,生活上搭伙,感情上各留余地,真到了怀孕这种大事上,才发现连个基本的共识都没有。这事儿里女方第二次怀孕准备结婚,说明俩人还是想往一块儿过。但第一次怀孕时候的那些争吵和伤害,不会因为准备结婚就自动消失。只不过眼下有了新的孩子,有了结婚的计划,那些旧账暂时被压下去了。

法院判决里还有个背景信息值得注意,这案子从起诉到开庭,时间不短。女方是在第一次引产之后起诉的,等到开庭的时候已经第二次怀孕了。这说明在等待开庭的这段时间里,俩人不仅没断了联系,还继续过着情侣生活,甚至又怀上了。这在外人看来特别矛盾,一边打着官司要赔偿,一边又准备结婚生孩子。但现实生活里,这种矛盾恰恰是最真实的。人不是机器,感情也不是开关,不是说起诉了就得翻脸,也不是说准备结婚了就能把过去一笔勾销。很多人处理感情问题的时候就是这么拧巴,一边觉得对方亏欠自己,一边又离不开对方。

最后说说这个判决对普通人的意义。法院判各百分之五十,等于把“不够谨慎”四个字焊在了这类案子上。以后再有类似的事情,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想把自己摘干净都难。你只要参与了不采取安全措施的行为,就得承担可能怀孕的后果。你想让另一方全责,门儿都没有。这个判决对男方是个提醒,别以为没结婚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该担的责任法院一样会判到你头上。对女方同样是个提醒,别以为怀孕了自己就是纯粹的受害者,选择不做措施的那一刻,自己也有一半的责任在里头。

回到北京这对情侣身上,三万八的赔偿纠纷最后大概率是不了了之,因为俩人要结婚了。这笔钱在他们以后的婚姻生活里,可能提都不会再提,也可能哪天吵架了又翻出来当旧账。但不管怎样,法院的判决已经摆在那儿了,各百分之五十。这个比例就像一个烙印,提醒他们,也提醒所有看到这件事的人,成年人在感情里做的每一个选择,都得自己兜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