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举报片仔癀涉嫌虚假宣传,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了!
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我下意识去翻了翻此前的类似报道——距离《国际金融报》第一次曝光片仔癀体验店涉嫌虚假宣传“防癌抗癌”,整整七年过去了。
2019年,上海和苏州的体验馆里,宣传册上印着“保肝利胆、修复肝脏细胞、消炎止痛、促进伤口愈合、防癌抗癌、减毒增效”。
2026年,指尖新闻记者在北京的一家线下门店探访时发现,销售人员提供的宣传册上显示可治疗包括癌症在内的数十种病。记者就此询问多名一线医生,医生多表示“不可能。”
老百姓朴素认知里,一药治百病,那这就是“神药”“仙丹”。片仔癀是不是“仙丹”?好在有《指尖新闻》这样的良心媒体,通过求问医生为公众科普。
【宣传册上的“神药”】
纵观上述两则消息,给人的第一感受是:几年过去了,片仔癀的价格从530元涨到760元,其宣称的疗效也越来越多了!
然而,唯一没变的,是国家药监局核准的说明书上,依然只写着那行老字:“清热解毒,凉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热毒血瘀所致急慢性病毒性肝炎,痈疽疔疮,无名肿毒(指骤然发生于体表局部且难以命名的红肿病症,笔者备注),跌打损伤及各种炎症。”
据报道,指尖新闻记者探访时,店员现场推介产品功效称,片仔癀除法定适应症外,肝癌、结肠癌患者均可服用。然而,门店宣传册上显示的肝癌、肠癌、新冠肺炎等数十种治疗用途,均不在药监核准范围内。
那么,说明书之外,宣传册上多出来的那些“疗效”,合法合规吗?
《药品管理法》对药品广告宣传有严格规范——药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为什么法律要把药品广告宣传死死锁定在说明书上?因为医学是一门需要经过证伪的科学,而证伪的路很长,关乎人们治病救命的天大之事,国家层面从法律角度为公众用药安全做出应有的保障措施。
实验室里的小白鼠得了肝癌,吃了某味药,肿瘤缩小了,这叫动物实验。老鼠不是人,它的肝脏代谢和人的肝脏代谢差别巨大。从老鼠到病人,中间隔着一二三期临床试验,每一期都是一道鬼门关。
到了三期临床,才是真刀真枪的最终较量——大样本、多中心、随机、双盲、对照。很多药在一期二期看着挺好,到了三期,样本大了,对照严了,时间长了,发现原来只是安慰剂效应,或者副作用太大,或者根本经不起复现。
这叫“证伪”,是科学对药品疗效最残酷的检验。
可很多“神药”的商业宣传等不及。它等不起三期临床那漫长的五到十年,等不起药监局审评审批的反复质询,它只想把实验室里那一丁点未经过高阶循证的“初步获益信号”,立刻翻译成门店宣传册上的“疗效显著”。
这不是科学,这是虚假宣传。
【算不算“谋财害命”?】
普通人分不清一期临床和三期临床,只知道医生说自己得了肝癌,慌得很。这时候你说“具有明显的临床优势”“提供了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他当然信,因为他想活命。
法律法规就是在这个时候站出来,按住药厂的手:不许赌,不许蒙,不许用形容词唬蒙病人!
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以及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前后两份国家层面的法规均明确: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
《广告法》第十六条进一步划了红线: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广告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
这些条文一旦突破,患者的命就成了商业试错的成本。对说明书之外的“疗效”进行广告宣传,会对患者造成误导,甚至是侵害用药患者的健康与生命权。
若用直白的话来翻译,是不是像知名媒体人韩某某撰文时说的“谋财害命”?患者受误导后买药、吃药,直接的后果——没能治病疗效,花了冤枉钱,还可能因此错过救治黄金期。说实话,这让笔者亦滋生出其“谋财害命”的感知。
【“吹哨人”当被告了】
2019年,《国际金融报》的记者调查时,片仔癀方面称正在与301医院开展晚期结直肠癌的临床研究;2026年,指尖新闻的报道里提到,2021年启动了中晚期原发性肝癌的临床试验。
两个适应症,横跨七年,都在“进行中”,在等待“未来的研究结果公布”。可宣传册上,片仔癀早就对这两个病有疗效了。
2019年,《国际金融报》的报道里,南京某三甲医院的医生直言:“这是什么药?我们医院药房没有,治疗指南中没有,专家共识也没有。这种一般进不了医院的肝病药都是忽悠人的。”
浙江某三甲医院的肝胆胰外科主任也说:“片仔癀在临床治疗中几乎不被使用。”
可这颗石子没有激起行政处罚的涟漪。企业回应了一句“不存在虚假宣传”。这让我们看到,宣传册上正出现更多的疗效!
七年后的今天,知名媒体人韩某某接力撕开同一块伤疤。这一次,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终于对消费者的举报正式立案。
可就在监管启动核查之前,法院传票也到了批评片仔癀虚假宣传的资深媒体人手里——索赔三万元,要求连续三十日登报道歉。
这是要用法院的传票当封条,贴住任何一个可能批评片仔癀的人的嘴?
七年,片仔癀学会的不是怎么把宣传册改对,而是怎么让质疑者的成本变高。宣传册的疗效越印越长,回应也越来越强硬。
那些相信了虚假宣传的癌症患者,真正需要手术、需要放化疗、需要抗癌药的病人,把黄金般的救命时间,消耗在一粒粒价格760元的药丸上,将片仔癀当成救命稻草,甚至因此摒弃其他治疗,结果会怎样?
这太可怕了!对老百姓而言,食药安全大过天!药企谋发展,先得对生命保持应有的敬畏!
最后,笔者强调,撰写文章只为观察司法个案、探讨现实问题,绝无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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