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古

8月22日晚,中超联赛第24轮新鹏城主场被浙江队1-1逼平。赛后新闻发布会上,尼尔森就比赛中出现的问题发表了一通近年少见了、针对裁判员的“抱怨”,他很可能因此受到中足联的处罚。但在考虑是否对尼克松进行处罚的时候,个人觉得中足联也颇觉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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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比赛,仿佛一开始就注定不平静。第28分钟时一度因天气原因中断了40分钟。比赛重新开始后,主队于第58分钟由刚刚替换上场的夏龙达门前扑射率先打破场上僵局。第83分钟,卡多索从右肋部带队杀入对方禁区后小角度爆射将比分改写为1-1。此后双方再也无法破门,1-1的比分保持到终场。

恰恰是浙江队打入扳平比分的进球,导致新鹏城的不满,也是尼尔森赛后议论裁判的直接导火索。

1、事情基本经过

比赛进行到第80分钟,新鹏城打算用李宁替下阿代米。但由于主裁判认为后者拖延时间,李宁必须在比赛重新开始1分钟之后才能登场。主队后卫于睿受伤倒地,担架进场将其抬出,原本替换他的赵剑非也不允许上场。也就在场边一阵兵荒马乱之际,浙江队利用对方少打2人的情况发动快速打击、并打入扳平比分的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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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后不少媒体评论认为,如果主裁判认定阿代米没有按时间要求离场,李宁须在比赛重新开始1分钟之后才能上场,这是合规的操作,无可厚非。但根据国际足联竞赛规则,于睿受伤被换下,不受必须10秒钟离场规则的限制,赵剑非应该被允许上场。也正是因为场上同时少打2人,特别赵剑非是后卫,对新鹏城的防守作用不言自明,因此卡多索的进球被一些球迷称为“胜之不武”。

2、尼尔森的不当言论

对于这次换人出现的混乱,赛后发布会上新鹏城主帅尼尔森是这样点评的:

我从事职业足球30年了,这样的情况我一辈子都没见过,对此我感到很失望。我们的换人流程是没有问题的,就算李宁没办法上场,我们还有两个换人名额,(赵剑非)应该是可以上场的。最后的情况就变成我场在场上只剩下9名球员。我曾尝试进行沟通和解释,说明我们还有两个换人名额,但因此领到了一张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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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第四官员出现这样的情况是无法接受的,“他没有理解并执行应有的规则”;“我觉得他犯了错误”,希望他能够吸取这个教训。当然,我也理解第四官员和裁判的工作,“他们也需要不断积累经验和成长”。

尼尔森这番话,已经不止是对比赛发表“不当言论”,而是非常露骨“非议”裁判了,而这是不允许的。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82条的规定,发表与比赛相关的不负责任评论,蓄意攻击比赛官员、其他球员、官员等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害的,俱乐部官员或者其他人员将至少受到停赛1场或者至少1万元的处罚。而尼尔森上述发言,经过媒体的报道迅速引发了外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不良影响或者损害”已成事实。

3、中足联遇到“新难题”

如上分析,赵剑非是可以第一时间替换受伤的于睿上场的。很显然,赵剑非不被允许及时上场,的的确确是比赛第四官员“犯了(对规则理解的)错误”。而类似的错误,似乎是中超赛场的首例,此前也从未有主教练因为类似现象发表过类似的言论、并因此受到处罚。

实事求是地说,如果没有这个错误,卡多索能不能在第83分钟取得进球、甚至浙江队是否能将比分扳平,一切都很难说;没有这个错误,尼尔森赛后这番话可能就不会说,这个逻辑推理大概可以成立。

但这又是两种性质的问题。裁判出现错漏判,属于中足联管理范畴,应该如何处理是内部问题。作为主教练或者别的其他人员,按规定只能在赛后及时提出合理的申诉,而不是公开议论。因此,尼尔森禁赛1场或者罚款1万元的处罚大概逃不了。

这场比赛的另一个意义,或许会推进管理部门加强对裁判熟练掌握比赛规则、特别是新规则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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