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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湾前民代苏震清、廖国栋等人涉及的台民意机构史上最大宗民代集体贪渎案,一审判决结果除了民代助理余学洋无罪,11人判决有罪,二审“高院”历经4年审理,21日宣布民代陈超明、前民代徐永明逆转判无罪,苏震清仍重判10年,廖国栋判刑8年6月,可上诉。对此,岛内精神科医师沈政男认为,陈与徐所涉SOGO贪渎案,本质上跟柯文哲涉及的京华城案完全一样,陈、徐二审改判无罪,柯文哲二审无罪的可能性很大,但届时2028“大选”早已结束,柯无法参选。

针对苏震清、廖国栋在一审与二审都被判有罪,但陈超明与徐永明一审各判七年多,二审却改判无罪一事,沈政男22日在脸书发文指出,陈、徐所涉SOGO贪渎案,本质上跟柯文哲涉及的京华城案完全一样;朱亚虎所谓的行贿柯文哲210万新台币,行贿者同样认罪,贿款性质同样是政治献金,额度类似,而且对价关系较弱,陈超明与商人会面后两个月发生请托事项,徐永明指示可收商人政治献金;柯文哲与沈庆京只有密室会议,不清楚讲些什么,而柯文哲一审也判重罪,“既然陈超明与徐永明二审改判无罪,柯文哲二审无罪的可能性很大”。

不过沈政男坦言,问题是届时2028年选举早已结束,柯文哲无法参选,并认为蓝白应修“选罢法”废除一审判十年不得选台湾地区领导人的条款,因柯二审很可能总刑度不到十年,收贿罪二审在“大选”前宣判机会低,等于不当剥夺柯文哲参政权,也剥夺人民选举权,更是司法干预行政。

沈政男强调,这类所谓以政治献金包装成贿款的案子,事实证明就是掷骰子游戏,完全就是法官自由乱证,而政治人物一方面做政治,一方面收政治献金,要证明两者有因果关系,必须比其他贿赂罪更加严谨,为了政治献金甘冒收贿重罪风险,道理根本讲不通;沈强调,把人民选谁当台湾地区领导人的权利,交到几个法官手里更是荒唐,台湾法政体系就是零零落落、乱七八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