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里有一种人物,很难用一句话说清楚。

高志远就是这样的人。

今天再提起这个名字,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可能是“冀东抗日联军总司令”,也有人会想到他后来那场颇有争议的枪决。但如果把他的一生压缩成“抗日英雄最后变成汉奸”这么简单的一条线,反而把真正值得讲的地方给漏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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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高志远的一生,本身就是那个特殊年代的一张切片。

他不是从延安出来的老红军,也不是一开始就有严格组织背景的职业军人。他最初属于那个年代北方农村里很常见的一类人物:有枪、有声望、有自己的关系网,乡里乡亲服他,手下也有一帮跟着他吃饭、打仗的人。

1907年,高志远出生在滦县多余屯。

年轻的时候,他就以枪法出名。后来地方局势越来越乱,各村纷纷组织民团自保,高志远被推为民团大队长,手里逐渐有了自己的队伍。真正让他声名大振的,是1935年的马城起义和刺杀刘佐周。

刘佐周是谁?是当时滦县一带有名的伪军头目。

1935年2月,高志远联合其他民团力量起事,公开反抗刘佐周。起义最终失败,高家也被抄掠,高志远自己则躲了起来。几个月以后,他又干了一件更加轰动的事。

那年8月4日,高志远化装成厨师,混进滦县火车站,等到刘佐周出现后开枪将其击毙,自己也在行动中负伤。这个故事后来在冀东广泛流传,高志远也因此成了抗日队伍中的传奇人物。

这样的一个人,到了1938年冀东抗日大暴动时,自然不可能被忽略。

当时冀东各路武装风起云涌,高志远率领的队伍是其中比较有影响力的一支。据党史资料记载,在暴动过程中,他部下的武装曾发展到两万余人,并参加攻打县城、火车站等一系列战斗。

所以理解后来发生的事情,第一件事一定要记住:

高志远绝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

恰恰因为他有自己的队伍,又有自己的威望,事情才会变得麻烦。

1938年冀东抗日大暴动遭到日伪军反扑以后,情况急转直下。一部分抗日武装撤往平西。到了1939年,冀热察挺进军成立,萧克出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冀东抗日联军等武装也被纳入新的军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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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也就是从这里开始出现的。

过去在冀东,高志远自己就是一面旗帜。

到了平西,他却突然发现,原来的那套办法不太灵了。

这里有统一的指挥系统,有严格的部队纪律,有政治工作,也有明确的上下级关系。过去跟着他一起打仗的人,现在必须进入一个更大的组织体系。

说得直白一点,他已经不能像过去那样,想怎么带队伍就怎么带队伍了。

这其实是很多地方武装在进入正规革命军队以后都会遇到的问题。

对于一个靠个人威望聚拢起来的队伍而言,真正困难的从来不是换一块番号,而是换一套规矩。

高志远与新体系之间的矛盾,就在这种背景下逐渐积累。

后来发生的关键问题,是高志远被指控准备脱离挺进军,并且与吴佩孚方面发生联系。

这里尤其需要说清楚。

现在网上不少文章,把这件事直接写成“高志远投靠日本人”“高志远已经成为汉奸”,甚至把一些没有充分出处的情节写得像电影一样,这种写法很吸引眼球,却不够严谨。

比较明确的史料记载是,萧克在回忆中说,他接到了高志远司令部秘书、地下党员陈飞的报告,认为高志远存在准备脱离队伍、同吴佩孚联系甚至投敌的危险。在掌握相关证据以后,高志远被捕。之后经过预审、审判,最终以“勾结吴佩孚,企图投敌叛国”的罪名,于1939年4月27日在涞水县山南村被枪决。与他一同被处决的,还有冀东抗联司令部参谋处处长李荣久。

这个细节非常重要。

因为“以汉奸罪论处”和“已经成为日本人的汉奸”,不是完全一回事。

更不能把它简单理解成“高志远投靠日本人失败,所以被枪毙”。

至少从目前能够看到的材料来说,案件的核心是高志远是否有脱离现有指挥体系、与吴佩孚方面联系以及进一步投敌的企图,以及这些行为究竟达到什么程度。

而这里又牵扯出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问题:

吴佩孚本人当时其实也拒绝了日本方面建立傀儡政权的拉拢。相关历史资料明确记载,日本方面曾试图拉拢吴佩孚出山,但吴并没有接受。1939年12月,吴佩孚死于北平。

所以,后来把“联系吴佩孚”等同于“已经成为汉奸”,从历史叙述上说就太简单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高志远的问题不存在。

真正值得注意的,是那个年代的战争逻辑。

今天我们坐在安稳的城市里讨论一支部队能不能“自由选择去留”,很容易把问题理解成个人意愿。

当年的指挥员却不能这么想。

假设一支部队今天归你指挥,明天它的最高长官突然决定带着整支队伍另立门户,那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一个指挥体系可能被撕开一道口子。

尤其是在1939年的平西。

冀热察挺进军刚刚成立,力量并不雄厚,面对的又是日伪军的持续压力。这种时候,一个手里握着武装、有个人威望、又不完全接受统一指挥的地方首领,对于上级而言,确实很容易被视为一个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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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萧克所面对的现实。

从军队纪律和组织统一的角度看,萧克不可能允许一个重要部队首领带着成建制的队伍离开。

可是问题又来了:

可以不允许他走,但一定要杀吗?

这恰恰是高志远之死最值得讨论的地方。

因为高志远不是普通叛逃者。

他刺杀过刘佐周,参加过冀东抗日大暴动,在冀东有相当的个人威望。这些经历不会因为一次组织上的冲突就自动消失。

更现实的是,跟着他一路走来的那些人,对他的感情也不可能说断就断。

1939年4月27日,枪声响起之后,高志远这个人消失了,可他在冀东抗日武装中的影响力并没有立刻消失。

一个人死了,并不等于问题也跟着死了。

这正是所有战争年代的政治处理最困难的地方。

杀一个人,有时候可以解决一个军事问题;但一个人的部下、朋友、旧部和乡土关系,却不会因为这声枪响而全部消失。

后来高志远所部被进一步整编,原有人员逐步纳入八路军正规建制,这也是冀热察地区军队正规化、统一指挥的一部分。关于这一点,不能只理解成“萧克杀掉高志远以后强行吞并他的部队”,实际过程要复杂得多。相关资料显示,冀东抗日联军此后被整编进入八路军体系,并继续参加平北等地的抗战。

所以,说萧克因为“杀高志远”而导致后来冀东抗战一蹶不振,这种说法同样过于简单。

冀东抗战后来能够继续发展,有自己的历史条件;高志远本人也不是冀东抗战全部力量的代表。真正支撑这一地区抗战的,是成千上万的普通军民,是一个又一个后来被人记住和没被人记住的名字。

可是反过来说,也不能因为后来冀东根据地发展起来,就轻描淡写地说高志远之死“根本没有影响”。

历史真正有意思的地方,就在这里。

一件事情可以在军事上是正确的,在情感上却留下创伤;可以在组织上有道理,在处理方式上却值得后人讨论。

这两件事不矛盾。

萧克后来成为开国上将,是中国革命军队中经历极其丰富的军事将领。把他的整个军事生涯归结到高志远一件事情上,当然不公平。

同样,把高志远的一生归结为“汉奸”,也未必公平。

一个1935年敢于刺杀刘佐周、1938年带队参加冀东大暴动的人,如果我们只因为他后来被判处“汉奸罪”,就把他早年的抗日经历全部抹掉,那其实也是一种简单化。

历史人物最怕的,就是被做成标签。

好人一辈子只能是好人,坏人一辈子只能是坏人;立过功的人不能犯错,犯过错的人不能有功。

可真实的人生不是这么走的。

高志远的问题,恰恰让我们看到了一支由地方武装走向正规军队时,最剧烈的一次碰撞:个人威望和组织纪律的碰撞,旧式地方武装和现代军事体系的碰撞,也是一个草莽英雄与一个新制度之间的碰撞。

萧克必须考虑一支军队怎么活下去。

高志远可能考虑的,是自己的队伍怎么活下去、什么时候能够回到冀东。

两个人站的位置不一样,看到的自然也是两种不同的战争。

所以多年以后再回头看,真正值得我们琢磨的,也许不是简单地问一句:

“萧克到底对不对?”

而是应该问:

在那样一个战火纷飞、命悬一线的年代,一个有功的旧式地方武装首领,究竟有没有可能既保留自己的尊严和影响力,又接受新的组织纪律?

如果有,为什么没有做到?

如果没有,那么高志远的悲剧,是个人性格使然,还是那个时代的必然代价?

这些问题,恐怕比一句“英雄被自己人杀死了”更值得我们讨论。

因为历史从来不是一道只有标准答案的判断题。

1939年4月27日,山南村的枪声过去以后,留下的不只是一个人的生命。

留下的,是抗战年代一个非常沉重的问题:

当一支队伍开始从“跟着一个人打仗”,变成“按照一个组织的纪律作战”时,旧有的人情、威望、感情和忠诚,到底应该放在哪里?

这才是高志远之死真正让人难受的地方。

他的一生,前半段像一个传奇,后半段却像一个谜。

而历史最残酷的一点就在于,有些谜,并不会因为时间过去八十多年,就自动有一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答案。

我们能做的,只是把能够确认的事实留下,把有争议的地方说清楚,把一个人的功与过都放回他所处的年代去看。

这样,才不会辜负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