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一种怪现象正在蔓延:动辄诉讼,把法庭当成了生意场)
2026年8月,“全季起诉金季”的话题登上热搜。河北正定县一家只有10间客房、日租五六十元的家庭小旅馆,被连锁巨头全季酒店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
然而,舆论几乎一边倒地站在了小旅馆这边。
那么问题来了:全季酒店的这次起诉,到底是在依法维权,还是在“耍流氓”?
一、案件的来龙去脉
金季酒店于2021年8月2日注册为个体工商户,老板娘取名“金季”,图的是“金玉满堂,四季平安”的吉利。小店门头用蓝底金字红字写着“金季酒店”,装修简朴,住的多是外来务工人员和学生。
而全季酒店关联公司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才注册了“金季”相关商标——比金季旅馆开业晚了整整四年。
全季方面在起诉状中称,“金季”与“全季”一字之差、视觉相近,涉嫌构成商标近似侵权,要求停止侵权、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10万元。
2024年,全季酒店就曾起诉上海金山区的“金季宾馆”,最终法院判赔2万元。这一次,历史似乎在重演。
老板娘赵女士哭诉:“自从收到法院传票,我天天睡不着觉,整夜整夜睡不着觉,十万赔偿,家里砸锅卖铁都难拿出来。不过,2026年8月21日,赵女士与丈夫参加了法院调解,双方已初步达成和解共识。
二、法律上:全季酒店确实“有依据”
先别急着骂。从法律条文来看,全季酒店的起诉并非毫无道理。
我国《商标法》遵循 “申请在先”原则——谁先注册商标,法律就优先保护谁。全季酒店2025年注册了“金季”商标,从法律形式上讲,它就拥有了在全国范围内禁止他人使用“金季”标识的权利。
从纯法律技术层面看,全季酒店起诉“金季酒店”,确实有商标法作为支撑。
三、但是,法律之外还有情理
然而,舆论之所以“一边倒”地同情小旅馆,是因为这起案件在情理层面存在太多争议。
第一,时间上的“后来者告先来者”。
金季酒店2021年开业,全季2025年才注册“金季”商标。在普通人的朴素认知里,“谁先用,谁就有理”。一个小旅馆用了四年的名字,突然被一个大公司注册成商标然后反过来告侵权——这让人怎么接受?有网友直言:“人家金季酒店注册在先,当时还没有你呢! ”
第二,实力悬殊得令人窒息。
一边是注册资本上亿美元、全国数千家门店的连锁巨头;一边是只有10间客房、日租五六十元的夫妻小店。10万元索赔,对全季不过九牛一毛,对小旅馆却是灭顶之灾。这种“大象踩蚂蚁”的画面,天然引发公众的反感。
第三,消费群体完全不重叠。
正如赵女士所说:“我们这里住的多数是外来务工人员和学生,长租一个月才1200元,日租也就50到60元。如果我真想蹭全季的热度,怎么可能卖这个价位?”一个面向务工人员的廉价旅馆,蹭中高端商务酒店的流量——这逻辑本身就说不过去。
第四,“金”和“全”差别明显。
在普通人看来,“金季”和“全季”虽然一字之差,但字形、字义都不同。有网友质疑:“中国的文字什么时候一家独用? ”如果大公司可以因为一字之差就起诉索赔,那“四季”“银季”“铜季”是不是都要被垄断?
四、更深的追问:这是不是“恶意注册”?
此案最让人不安的,是全季酒店注册“金季”商标的行为。
全季注册这个商标,显然不是为了自己使用——它已经有“全季”这个主品牌了。注册“金季”,更像是 “防御性注册” ,提前把近似名字都圈起来,防止别人用。
问题在于:当一个企业把“防御”变成了“进攻”,把注册不用的商标当作武器去打击小商户,这还是正当维权吗?
有网友尖锐地指出:“全季酒店恶意注册商标。如果不用,只是为了让别人用不了,就是恶意注册。 ”
法律上,认定“恶意注册”的门槛很高,全季的行为未必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恶意。但法律之外,公众有权利提出质疑:大公司通过注册大量自己不用的商标,再来“钓鱼维权”,这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耍流氓”?
五、警惕“诉讼经济”的怪现象
这起案件并非孤例。如今有一种怪现象正在蔓延:动辄诉讼,把法庭当成了生意场。
一些企业不再把心思放在做好产品、服务客户上,而是养着一支法务团队,满世界“打猎”——找小商户的“漏洞”,然后起诉、索赔、和解。对它们来说,诉讼本身就是一门生意:赢了对薄公堂能拿赔偿,输了不过是“正常商业风险”,损失的只有被起诉的小商家。
金季旅馆的老板娘说,自己从未收到过律师函或警示函,而是直接收到了法院的起诉状。连一个“改名字”的机会都不给,直接就是10万元索赔——这种“零沟通、直接告”的做法,让人不得不怀疑起诉的初衷究竟是为了“维权”,还是为了“创收”。
当诉讼成为一种商业模式,法律就不再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而成了强势资本手里的工具。 被“狩猎”的小商户,往往根本没有精力和财力去应对漫长的诉讼,只能被迫接受和解、赔钱了事。全季酒店2024年刚起诉过上海金山区的“金季宾馆”并获赔2万元,今年又起诉河北这家——这种“复制粘贴”式的批量诉讼,很难让人相信只是为了保护品牌。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诉讼经济”正在形成一种扭曲的激励:企业法务部门靠起诉赚钱,比靠经营赚钱还容易,那谁还愿意老老实实搞经营? 长此以往,整个商业生态都会被带偏。
六、结语
全季酒店起诉金季酒店,合法,但不一定合理。
从法律条文看,全季有起诉的权利;从社会情理看,这次起诉充满了“以大欺小”的傲慢。一个2021年就开业的小旅馆,被一个2025年才注册的商标追着索赔10万元——法律的天平或许倾向全季,但人心的天平早已倾斜。
法律是底线,之上还有道德和人情。 大公司应该有大公司的格局和气度,而不是把法律当作碾压弱者的武器,更不该把诉讼做成“收割”小商家的生意。
全季酒店或许赢得了官司(或和解),但失去的,可能是公众对它作为一个“有温度的品牌”的信任。
这,才是最大的损失。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