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周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近期,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共计22大类食品的1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保健食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餐饮食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蛋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方便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酒类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冷冻饮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粮食加工品1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肉制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乳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食品添加剂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食糖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67批次,5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蔬菜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水果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速冻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糖果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调味品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饮料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在周村优益鲜果蔬店抽检的1批次番木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匠造检测有限公司。
2、在周村优益鲜果蔬店抽检的1批次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匠造检测有限公司。
3、在淄博帛阳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1批次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周村区检验检测中心。
4、在周村馨天成超市抽检的1批次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周村区检验检测中心。
5、在淄博和和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1批次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周村区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将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特别提示消费者,当发现违法经营食品行为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来源:周村区人民政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