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招先建,是工程建设领域屡遭诟病的顽疾,也是国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近日,有知情人反映,朔州市一项仍处在招标环节、尚未正式开标的财政资金项目,施工现场却已是一派繁忙的施工景象。法定招投标流程被架空,这项总投资超两亿元、本次招标规模 3444.35 万元的市政工程,深陷 “未招先建”疑云。
未开标已动工,道路分段施工部分通车
公开招标公告显示,招远路老旧街区提质改造项目(民福东街至振武东街),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三部分:硬化铺装、绿化及配套设施提升;建筑风貌提升,包含建筑改造、广告位与底商优化;照明设施提升,实施建筑照明相关工程。该项目资金来源于区财政,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 20135.38 万元,本次招标部分投资额约 3444.35 万元,招标人为朔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开标时间定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按照法定建设流程,开标未到,中标单位尚未产生,项目本不应开展实质性施工作业。但知情人透露,招远路民福东街至振武东街路段,西半幅路面、路灯、地下给水管网等工程早在 8 月中旬便已实现通车,道路东半幅仍在加紧推进施工。
目前在晋北会馆周边施工现场,作业区域被施工围挡封闭,挖掘机等大型设备往来作业,工人在开挖沟槽内开展管线敷设工作。作业沟槽之内,预制混凝土检查井、电力保护管材整齐堆放,雨污管线同步布设,沟槽开挖、管线预埋成为当前主要施工内容。
项目部分路段已完成建设,沥青路面摊铺完毕,交通标线清晰完整,移动信号灯、警示标识全部布设到位,机动车可正常通行。新旧施工界面反差明显,完工路段路面平整,排水篦子等配套设施全部安装就位,车流通行有序;围挡内部,土方开挖、地下构筑物施工仍在持续。
招远路与振武东街交叉口,绿色围挡仍占据部分道路空间,人行道硬化、环境整治等后续工作有待落地。整条道路呈现分段实施、边施工边通行的状态,一边是已经投用的成型路段,一边是机械轰鸣、开挖作业的施工现场。
“项目还未开标,施工单位都没有正式确定,道路主体工程却已开工,建设流程完全倒置。” 知情人士表示,该项目疑似属于典型的先施工、后挂网招标、事后补齐流程,招投标沦为补全材料的形式化程序,涉嫌规避法定招标规定,存在明显程序违规。
早有施工公告,招标联系渠道却难以接通
事实上,早在 2026 年 3 月 11 日,招标人朔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就对外发布施工相关通告,招远路(振武东街 — 民福东街)、文远路(长宁街 — 民福东街)即将实施改造,其中招远路(振武东街 — 民福东街)将实行人行道全封闭施工,3 月 11 日正式开工,工期 300 天。
当地媒体 3 月份的公开报道也印证项目早已进场施工。山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当时对外介绍,项目从 3 月中旬开始分路段全封闭施工,改造分为地上、地下两部分,优先开展电缆沟、高压线入地作业,再实施雨水管道铺设、路基拓宽与路面恢复。改造完成后道路将新增一条机动车道与一条非机动车道,增设停车位,施工方将抢抓工期,尽早实现还路于民。
公开报道披露,招远路(振武东街 — 民福东街)改造路段全长 2381.489 米,道路平均宽度 40 米;新建雨水主管网约 4740 米、支管约 870 米,雨水检查井 126 座,雨水收集井 96 座,改造原有污水检查井 47 座;新建电缆沟 2400 米,同步开展路基拓宽、路面恢复、高压线入地、路面铣刨摊铺、拆除花池、增设停车位与人行道、更换道路侧石等一系列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十余次拨打招标公告公示的招标人及监督单位朔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均无法接通。公开信息显示,朔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其他项目招标中,也曾使用过该组无法接通的电话号码。向招标公告预留的招标人工作邮箱发送邮件,也未收到任何回复。
建设流程倒置暗藏多重风险
业内人士介绍,国有财政资金投资的市政工程项目,“先招标、后施工” 是法律明确的硬性要求。在招标程序尚未完结、未确定中标单位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属于工程领域明令禁止的未招先建、程序倒置行为。
招投标制度设立的核心意义,在于通过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择优遴选施工企业,以此把控工程质量、管控工程造价、防范廉政风险。先施工后补招标流程,直接架空制度设计,容易出现施工主体提前内定、现场监管缺位、工程质量不可控、财政资金违规拨付等问题,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滋生权力寻租与工程腐败隐患。
近年来,多部委持续强化工程建设领域乱象整治。国家发改委多次明确,严禁借助会议纪要、内部协调等形式规避招标、先建后招,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住建部门持续将应招未招、未批先建、未招先建列为重点整治内容,常态化开展通报曝光,落实相关追责问责。
伴随全国工程智慧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项目立项、招标、施工、竣工各环节数据互通共享,倒序施工、后期补录资料等异常情形可以被精准识别。一旦查实未招先建问题,监管部门可依法处以高额罚款、暂停财政资金拨付、将相关企业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同时对涉事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开展政务、纪律追责。
业内受访人士表示,“招标尚未落地,工程大半完工” 绝非简单的程序瑕疵,而是制度空转、监管缺位的典型现象。未招标即开工,项目缺少公开竞争遴选环节,没有签订正式工程合同,工程质量、造价管控、财政资金使用都存在监管漏洞,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业内呼吁,属地发改、住建、财政、审计、招投标监管等部门应及时介入,全面核查项目实际开工时点、前期实际施工主体、财政资金拨付路径以及招标程序违规事实,依法依规开展调查问责,纠治工程领域纸面招标、实质违规的乱象,守住国有工程项目合规底线,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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