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林夏见面的那天,是一个阴沉的下午。介绍人老张把我们领到街角的一家茶馆,寒暄了几句就借故溜了,留下我们两个人面对面坐着。

她叫林夏,今年38岁了。在这个年纪,她显得有些过于憔悴了,眼角有细密的纹路,头发用一根黑色的皮筋随便扎在脑后,身上穿着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呢子大衣。但她很干净,背脊挺得笔直,眼神里没有那种讨好或者躲闪的意思。

“李哥是吧,”她先开了口,声音有些沙哑,但很干脆,“老张把你的情况都跟我说了。你爱人走了五年,女儿在外地成家了,你想找个人搭伙过日子,互相有个照应。”

我点了点头,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掩饰自己的局促。到了我这个年纪,谈感情觉得奢侈,谈条件又觉得冷漠,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林夏看着我,眼神直白得让我有些意外。她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我也跟你交个底。我前夫是个赌徒,离婚的时候留了一堆烂摊子。我带着一个读高二的儿子,现在租房子住,白天在超市理货,晚上去夜市帮人洗碗。我很缺钱,儿子马上要读高三,以后还要上大学,处处都是用钱的地方。”

她停顿了一下,手指在茶杯边缘摩挲了一圈,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似的,看着我的眼睛说:“所以,我的条件很简单。只要钱给够,什么都行。我可以辞掉晚上的工作,搬过去照顾你。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哪怕是你生病住院需要人端屎端尿,我都绝无二话。我不图你名下的房子,也不要什么名分,每个月你给我五千块钱,家里的开销另算。”

这段话说得太直白,甚至带着几分生意场上的冷酷。我看着她那张疲惫却倔强的脸,心里微微有些发酸。五千块钱,在咱们这小城市雇个全职保姆也就这个价,但保姆不管暖被窝,也不管陪着说话。她把自己当成了一件可以明码标价的劳动力,连同她的自尊一起摆在了桌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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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听见自己答应了,“五千就五千,明天你搬过来吧。”

林夏搬进来的那天,带的行李少得可怜,只有两个泛黄的编织袋。她没有表现出任何拘谨,进门放下东西,就挽起袖子开始打扫卫生。

从那天起,我那个冷清了五年的房子,突然就有了活人的气息。林夏是个极度利索的女人。每天早上六点半,厨房里准时传来切菜和热锅的声音。等我洗漱完走到餐厅,桌上已经摆好了热气腾腾的包子、现熬的杂粮粥,还有两碟爽口的小凉菜。

吃完饭,她去超市上班,我去单位打卡。晚上我下班回家,屋子里总是亮着一盏暖黄色的灯,地板拖得能照出人影,换洗的衣服被熨烫得平平整整挂在衣柜里。

她真的做到了她承诺的“什么都行”,她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连我偶尔带回来的应酬上的醉意,她也能用一碗温度刚好解酒汤化解得干干净净。

但我们之间,总隔着一层看不见的玻璃。吃饭的时候,我们很少交流。她总是很快地吃完自己碗里的饭,然后默默地看着我吃,等我一放下筷子,她就立刻起身收拾碗筷。

晚上睡觉前,她会烧好泡脚水端到我面前,试好水温。她做这一切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一种类似于职业操守般的平静。

我知道,她是在履行那五千块钱的合同。在她的心里,我是雇主,她是拿钱办事的人。这种界限感虽然让我觉得安全,但偶尔在深夜醒来,看着睡在身边的这个女人,我心里又会涌起一阵难言的空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