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离了选择约束、保障制度和风险分担,把“不稳定性”命名为“灵活性”,再把“灵活性”等同于“福利”……很难让普罗大众接受。而且,即使从劳动经济学的角度看,灵活性只有在劳动者自愿、有保障、有议价能力、净效用为正时,才可能成为福利;被动选择的灵活性不是福利,而是代价。 Silver's Point
确实是一个很值得一聊的劳动经济学理论辨析问题。
北大张丹丹教授在《聊一波》的对话语境中,那一段原话是:“通常我们认为正规就业更好,非正规就业或者零工没有保障。但从劳动经济学的角度去看,灵活性本身就是一种福利。”个人认为,即使回到原来的语境,“从劳动经济学的角度去看,灵活性本身就是一种福利”这句话也是不正确的。
王波明提问:“灵活就业是他们主动选择吗?”张丹丹确实回答了:“有些人是主动选择灵活就业;有些人则是没得选,因为找不到一份带有劳动合同、五险一金的稳定工作。”同一段采访中她也提到了零工劳动者抗风险能力弱、工伤生病养老缺少兜底、平台不承担完整社保责任等问题。所以,更不应该如此以“劳动经济学的角度”来下“灵活性本身就是一种福利”的论断。
问题并不在于张丹丹教授完全不知道被动选择的存在,而在于当她说出“灵活性本身就是一种福利”时,这个命题被表述为一个普遍判断,可实际上只能在非常严格的条件下成立。
新古典劳动经济学框架下,张丹丹教授的说法有其理论来源。其一、劳动 —闲暇选择模型。工资是闲暇的机会成本,劳动者在消费与闲暇之间权衡。工作时间自主性扩大了选择集,从理论上可以提高效用。
其二是补偿性工资差异理论(Compensating Differentials)。工作的非货币特征会被工资差异补偿。如果灵活性是劳动者偏好的特征,灵活工作的均衡工资应该更低(劳动者愿意为灵活性“付费”)。就像我之前书里写到的观点,对我这种中年人来说,闲暇时光比更高收入重要,所以我会倾向于选择灵活性;但,如果不稳定性是劳动者厌恶的特征,则应该有风险溢价。
截图自 THE VALUE OF FLEXIBLE WORK: EVIDENCE FROM UBER DRIVERS (想读完整报告的朋友请后台留下邮箱地址)
有一篇挺出名的实证研究,是对Uber司机的研究(上图,THE VALUE OF FLEXIBLE WORK: EVIDENCE FROM UBER DRIVERS,2019,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实时决定是否工作的灵活性给 Uber司机带来了两倍于固定工时安排的劳动者剩余;如果强制要求固定工时,司机的劳动供给会减少三分之二以上。
https://insights.som.yale.edu/insights/gig-workers-value-their-flexibility-lot (复制链接查看原文)
“灵活性有价值”与“灵活性本身就是福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命题。后者至少需要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劳动经济学的研究恰恰表明这些条件经常不成立。
首先,几乎所有人都晓得,灵活性与不稳定性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零工经济中的“灵活”并非孤立存在,其另一面就是收入不稳定性。斯坦福大学劳动经济学教授Paul Oyer(NBER/IZA)在其研究The gig economy——Non-traditional employment is a great opportunity for many, but it won’t replace traditional employment一文的总结和建议中明确指出,零工经济发展要求政策保障独立工作者(或灵活就业者)的福利可携带性和反剥削保护;政策应聚焦公平,无论就业形式如何。具体应:税收上平衡不同用工模式;防范平台买方垄断;使独立工作者能获取并转移退休和医保等福利。
As the gig economy develops, some policy changes are likely necessary to give independent workers portability of benefits and protection from exploitation. Policymakers should focus on rules that lead to fairness for workers no matter what level of formal employment they may seek. Specific areas for policymakers to consider include leveling the playing field, tax-wise, between various employment models; ensuring that internet-based platforms do not develop monopsony power; and enabling independent workers to access and move benefits such as retirement and health dollars. The gig economy
对风险厌恶的劳动者(绝大多数人)而言,收入波动本身就降低效用。正规就业的一个核心经济功能是风险分担。企业承担需求波动风险,工人换取稳定收入流。零工经济解构了这个安排,把风险推回给个人。除非市场给出足够的风险溢价补偿,否则工人的净福利是下降的。
其次,主动选择与被动选择可以看到工资惩罚差异。这是最关键的区分。劳动经济学“自愿兼职”(voluntary part-time)和“非自愿兼职”(involuntary part-time)来刻画这个差异,实证结果非常清晰。美国经济政策研究所(EPI)的研究发现,因“只能找到兼职工作”而做兼职的工人,经充分调整后的工资惩罚高达 29.5%;因经济原因(如企业削减工时)做兼职的惩罚为 22.3%;而因非经济原因(主动选择,如照顾家庭)做兼职的惩罚为 18.3%。对于兼职惩罚,推荐下面的报告。
(想读完整报告的朋友请后台留下邮箱地址)
如果要看近期的报告,那么密歇根大学2026年的研究也发现,非正式自雇者(informal self-employment)在收入、身心健康、生活满意度、失业风险多个维度都更差,且集中于低收入者、女性和少数族裔。
https://news.umich.edu/not-all-gigs-are-equal-informal-self-employment-linked-to-lower-pay-poorer-health-and-instability/ (复制链接查看原文)
逻辑很直接,当一个人是“没得选”才进入零工市场时,他不是在用工资“购买”灵活性,而是在缺乏替代选项的约束下被迫接受低工资+无保障+不稳定。补偿性工资差异理论的前提是工人可以在不同工作间自由选择……问题是,这个前提对被动灵活就业者根本不成立。
“This group is worse off across multiple dimensions,” said Joelle Abramowitz, associate research scientist at U-M’s Institute for Social Research. “It often lacks benefits, stability and a path to growth. These workers are also far more likely to cycle in and out of unemployment. And it becomes a revolving door—when health falters, people fall out of work, turn to informal jobs to get by, and then slip back into unemployment again.” Not all gigs are equal: Informal self-employment linked to lower pay, poorer health and instability
那么,补偿性工资差异的前提还是市场竞争与议价能力。补偿性差异要在均衡中出现,需要劳动力市场是竞争的、工人有足够的外部选项。但现实中并不如此。
平台买方垄断力(monopsony power)是现实因素。当平台掌握定价权、派单算法和准入权时,工人没有议价能力,“用脚投票”的威胁不可信,补偿性溢价就不会出现。进入门槛低带来供给过剩,供给过剩带来单价被压低。零工工作门槛低,经济下行期大量劳动力涌入,进一步削弱工人的议价地位。诸位看官看看眼下国内的网约车市场和快递骑手市场,是不是这个逻辑?
截图自 The gig economy (想读原文的朋友请后台私信)
有证据显示灵活就业者的小时工资有溢价,但他们的周收入和年收入更低。部分原因是他们想工作更多小时却找不到足够的活,或者要花大量无酬时间找活。
再者,混过职场的人都知道人力资本积累的长期代价。正规就业不仅提供当期工资,还提供培训、职业晋升、工作中学习(learning-by-doing)和人脉积累。零工经济通常缺乏这些。IZA的研究发现,兼职惩罚随职业生涯递增:以护士为例,入职时兼职惩罚为14%,之后每年增加0.5个百分点,根源在于兼职者积累的人力资本水平不同、晋升机会更少。
有兴趣的朋友不妨调研一下内地城市里网约车司机的收入,看看他们收入随年龄下降,与传统就业者的年龄收入曲线是否相同。零工不存在正常的职业成长轨迹。
所以你可以看出来,平台劳动具备“伪灵活”性,平台劳动的“自由”有特殊结构,虽然灵活就业者形式上可以决定上线/下线时间,但平台通过算法派单、评分系统、动态定价、封号机制实际控制劳动过程和收入预期。那么,当平台降低单价时,灵活就业者只能通过延长在线时间来维持原有收入。形式上看是“自主选择”工作时长,实质上选择空间在缩小。
所以,这种“灵活”本质上是对资本的灵活,平台可以按需调用劳动、无需支付闲置工资、把经营波动风险转移给工人。形式上的时间自主和实质上的经济依附完全可以同时存在。
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差异性,灵活性的价值是高度异质的,不是普遍的。虽然很多网约车司机高度重视灵活性,但如果你去做调研,如同我经常和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聊几句所了解到的,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对灵活就业赋予零价值甚至负价值。尤其国人对安全感稳定性要求至高。
对谁有价值?有照护责任的人、学生、高技能自由职业者、将退未退的老年人、有其他收入来源做补充的人。
对谁没有价值甚至是负价值?需要稳定收入维持基本生活的人、缺乏储蓄和抗风险能力的人、被裁后被迫进入零工市场的人。
你看,劳动经济学对“零工灵活性”的专业判断不是非黑即白的,而是一个条件性命题。
最终,“灵活性本身就是一种福利”这句话的问题,是把一个只在某条件下成立的局部命题,当成了对所有零工劳动者都适用的普遍判断。从那一段话来看,忽略了选择背后的权力关系、市场结构和人群异质性。
差不多十年前,我就策划过“三和大神”的深度报道。那时候就在讨论这几个问题:这群人的状态,是零工的增长伴随收入不稳定、社保缺失、职业发展停滞的一个切口,是社会的一面;很多非标准就业是劳动力市场排斥下的被动结果;只有少数高技能非正规就业者获得溢价;低技能底层零工群体承受显著工资惩罚;少数高技能自由职业确实享受真实灵活福利,底层平台零工是风险转嫁对象,或者说他们自身就是风险……
诚然,理性分析时得看张丹丹教授完整的研究报告,也要看到劳动经济学中welfare的意思是指效用,不是普罗大众理解的社保福利。但即便完全切换到经济学内部语义,个人认为,这段话依旧有问题。因为,即便讨论效用,灵活性带来效用增益也不是无条件成立。被动选择下,灵活性对应的是收入波动风险,对于风险厌恶个体,它带来的是效用损失。也就是说,哪怕纯在劳动经济学内部范式里,“灵活性本身就是一种福利”依旧需要有条件成立。
语义错位是放大舆论冲突的因素,但不是这句话学理缺陷的根源。
劳动经济学内部严谨的表述应该是,灵活性对一部分劳动者具有正价值,但零工经济中的灵活性往往与不稳定性、低保障、低议价能力和人力资本损耗捆绑出现;当劳动者是被动进入且缺乏替代选项时,这种“灵活性”不仅不是福利,反而可能是福利损失的来源。
这也是为什么同一段采访中张丹丹教授自己也承认“有些人没得选”。所以,只要“灵活性本身就是福利”这句话以普遍命题的形式说出来,它在学理上就是有问题的。
其实,普罗大众不需要多深的研究功底,凭借着社会嗅觉,就能得出普遍命题的表述正确与否的判断。因为被钝刀割肉的就是普罗大众。
如果灵活性本身就是福利,那政策似乎只需扩张灵活岗位。但劳动经济学更常讨论的是“灵活保障”(flexicurity),在提高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同时,提供可携带的社会保险、失业救济、培训、集体谈判等保障,使灵活成为劳动者可选择的权利。如同Paul Oyer教授的建议(或许张丹丹教授也有类似建议)。缺少保障的灵活,是劳动力市场二元化的表现,不是福利改善。
我们还是要学会理解批评对象是命题本身的学理质量,但并不需要直接去推导发言者的动机。动不动要人道歉,不道歉就写大字报写推文批评,何至于此?
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冷热甘苦自知,境况并不是学者一两句话,一两篇文章就能分析透彻,或就能改变的。
就此打住吧。
是银子总会花光的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