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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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尚志文)为依法整治行业乱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8月21日,记者获悉,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即日起至2027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征集线索范围

恶意索赔。不以生活消费需要为目的,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向经营者施压,索要赔偿。

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消费者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消费者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或服务。

涉黑涉恶关联线索。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涉嫌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干预案件办理等违纪违法情形。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15。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办。

电子邮箱:lngsshce@163.com。

注意事项

举报应实事求是,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人基本信息、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人应提供真实联系方式,市场监管部门承诺:对提供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