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全国各地都在推进农村房屋清查,同时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不少农村老乡心里很不安,以为只要手续不全,房子就要直接拆掉。其实并不是一刀切,政策会按照房屋建成的三个关键时间节点,分类进行处理,建房年份不一样,结局差别很大。
第一个时间节点是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在这之前,农村建房没有统一审批流程,大多经过村里同意就可以盖房。如果房子没有后期私自扩建,不存在权属纠纷,也没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就算没有书面批文,一般不认定为违建,可以按实际面积确权办证。
第二个时间节点是1999年1月1日,新的《土地管理法》开始实施,一户一宅正式写进法律。1982到1999年之间建好的房子,只要符合一户一宅和村庄规划,没有占用耕地,凭借村里证明、公示等材料,可以补办手续确权。面积超标的不会直接拆除,会在不动产权证上面备注清楚。
第三个时间节点是2020年7月3日,全国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全面开启,新增违建实行零容忍。1999‑2020年7月3日建成的老房子,符合条件能够补办手续。而2020年7月3日以后,占用耕地私自新建的房屋,原则上不能补办手续,会依法处理。
网上不少短视频鼓吹,只要卡在这三个年份,房子就绝对安全。这里我要打上一个问号。无论哪个时间段修建的房屋,一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都没办法确权,要依法处置。这三个只是全国参考标准,各个省份会出台地方细则,不能生搬硬套。
我的看法,这次清查区分历史遗留老房和新增违建。早年遗留手续不全的老房子,大多以补办、备注处理为主;近几年乱占耕地私自搭建的房屋,才会从严整治,不存在到某个年份房子就自动合法。
提醒老乡,上门登记的时候如实上报建房时间,老照片、旧户口本、村委会证明,都能当作建房时间凭证。房屋最终如何认定,以乡镇自然资源部门核查结果为准,不要轻信网上的小道消息。(全文7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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