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8月16日下午13时15分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在颐和园湖西岸发现一女尸。
经现场勘察,死者圆脸、长发、身高1.58米,30余岁,右耳戴一金耳环。在现场发现金耳环一个,烟盒一个。
一名公园管理处工人向警方叙述了发现女尸的经过:上午8点,我在湖里捞脏物,有钓鱼人喊我,说发现一死尸,我开船过去,见女尸背朝上,短裤被拉到大腿根下面,外裤在膝盖下面。
经法医鉴定,女尸头部、颈部有伤痕。
警方很快查明了有关情况:死者叫孙春梅,38岁,系海淀区一家装饰服务部的经理。该装饰部为孙自己办的公司,家庭投资。死者的丈夫叫吴德贵,39岁,工人。1970年初中毕业后参军,1977年3月复员到某部队工厂当工人至今。死者有一个13岁的女儿,当时正值放暑假,一直住在姥姥家。孙春梅平日作风不检点,曾有过外遇。
吴德贵当晚的活动说不清,有作案可能被列为嫌疑人。
吴德贵对他当晚的活动是这样解释的:我与爱人孙春梅最后一次见面是14日上午8点,晚9点20分呼过她一次,她回电说在一个朋友开的美容院帮忙,过会儿就回来。到晚11点左右我看她没回来,就骑车去接她。一直到颐和园的北宫门也没见着。
我在北宫门等她到凌晨一点多,第二天也没音讯。她以前有过一次不回家的事,在朋友家过夜,还打了电话。我们感情很好,她的公司生意很好。我们忙生意上的事,顾不上别的。我觉得很奇怪,她一般不会不说一声就不辞而别的,家里也没不顺心的事。在北宫门我见到过我们厂长的儿子卢某,他骑车路过,还打了招呼,他问我干吗,我说等人。此时约晚12点。8月14日那天下雨,不大。我俩结婚后感情一直很好,恩爱夫妻,在生活上互相照顾,每周保持1-2次性生活。
死者妹妹向警方讲述了吴德贵在其妻遇害后的情况:他很悲伤。8月17日晚,孙的家人,到吴家安慰他,让他喝了酒,大约半斤二锅头。他喝完酒又哭又闹,说对不起父母、妻子、孩子,大喊“春梅回来吧,我一定把牌、酒、烟全戒掉”,还喊“到阴曹地府咱们也要成为夫妻”。并认为他不像是装的。
此外,30多岁的某厂厂长傅某某因近期与孙的关系密切,8月14日晚同孙在一块吃饭,后又开车送孙回家,也被列为嫌疑人。
据傅某某(外号傅三)讲:“8月14晚,我和孙春梅还有几个朋友一齐在颐和园附近一家饭馆吃饭,菜有龟蛇汤、炸小鱼等,记不清了,吃完饭唱卡拉OK。约11时左右,我开车送孙回家,在离孙住的大院(家属院)二三百米处下车。
“吴德贵,听说他这人有点内向,不大爱说话;有皮肤病,治也治不好。8月初时,有一次我送孙回家在桥边路灯处停的车(离大院门口附近),我们在车内亲嘴时,让孙的邻居见着了。我很担心被吴知道。那天(14日),我在车里只和孙搂抱亲嘴,没发生关系。下车后,孙走出100米左右,还回头对我说:‘你回去吧。’
“这事如果真是我干的,我也不在乎我这一百多斤。但我没有理由干呢?我为什么害她?相信你们会调查清楚。”
据从孙春梅的同事处了解:孙自己办的公司用车都是她丈夫的弟弟开车去。可到一个多月前,孙用车就找傅三了。孙的公司租的是傅三厂子的房。我们都看得出来,孙和傅好起来了。我们还提醒过孙春梅,她说有尺度,不会出大格。
第三名嫌疑人是韩曾华。孙春梅原来与韩在一个单位上班,她与韩的关系超出了一般。
为这事韩的媳妇、小姨子闹到孙的单位去,当着众人把孙的脸抓伤。此事发生后,孙春梅主动向丈夫提出离婚。吴德贵说:“你要是觉得跟他(指韩)过的好,你就跟他走;你要觉得咱们能过,就留下。”后来孙不再提离婚的事了。韩的媳妇打完孙春梅后,韩曾华曾到孙家看过他们,韩对吴德贵说,大哥,我们对不起你们。吴说没事,就当是老街坊打了。韩见孙的家庭这样,挺对不起他的,后就没再同孙来往。
韩因无作案时间,被侦查人员排除。
警方根据吴德贵、傅某某所述的在发案当晚的情况判断,吴德贵疑点甚大。他有作案的动机和时间。但对傅某某也不能轻易排除,他所说的只是一面之词,并无旁证。
经对吴德贵多次审讯后,吴德贵的心理防线松动了,到了当年8月31日,他开始交代:
那天晚上我在院内洗澡堂洗澡,后回家呆了会儿,约8点20分左右,我骑车去了一趟装饰服务部,看孙春梅不在。约9点我回家后呼了孙一次。10分钟后孙回电,说在朋友的美容院帮忙,一会儿回来,后我一直看电视。
约11点,我出门接孙。孙从西南走着回来。我说陪我到青龙桥买条烟,孙说你自己去吧,我说你陪我去吧,家里又没人。孙同意了。我骑车带孙往青龙桥去了。快到青龙桥小树林那儿,我对孙说,咱俩在这坐会儿,孙说你有病呀,大老远跑这坐着,离家这么近,干吗不回家?我说今天外面凉快,坐下歇会儿,孙说那咱们呆会就走。后我们进了小树林,把车支上。我和孙坐在河堤上。
我问:今晚你上哪儿去了?
孙没说话。
我问吃饭了吗?
她说吃了。
我问朋友开的美容院怎么样了?
她说刚开张。
我们又聊了些家里和服务部的事。后我把孙的胸罩解开,摸她胸部。孙拦我不让摸。持续了几分钟,我趁孙不注意,就推她下河。
交代到这里,预审员问:为什么推?
原来去年孙跟韩曾华关系不一般,现在又同傅某某关系不错,常在一块吃饭,唱卡拉OK,现在我摸她都不让,所以一怒之下,就把她推下河。
推下去后,孙的包我也没拿,我就骑车走了。在北宫门碰见厂长儿子,打了个招呼。去北宫门是为了给别人做个假相,故意站在路中间,让别人看见我。孙对韩某藕断丝连,最近又同汽车设备厂厂长傅某某关系密切,而且孙嫌我有牛皮癣的病。
8月17日,孙家的人都到我家。晚上我喝了不少酒,作出很伤心的样子。但是,9月2日再次提审吴德贵时,他的交代又有了不同:我和孙站在那(指河边)聊了10分钟,我说,我们结婚14年了,风风雨雨经历不少坎坷,你还记得你怀雯雯离家出走的事吗?她说记得,那时怀雯雯5、6个月,因家庭琐事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
我说:还是我把你请回来的。
她说:那时我们都年轻,脾气不小。
我又把话题转到另一问题:咱俩跟这儿方便方便,活动活动,行吗?
预审员问:这话什么意思?
吴德贵:指发生关系,以前我们发生关系,就这么说。
孙说你有病呀,有什么事回家办不行啊。我说不行,我就有病。我把她裤子脱到膝盖处,她老往上提。
预审员问:后来裤子提上去了吗?
吴德贵:女人吗,当然要提上去了。
我生气地说:你现在工作轻松了,出的事也多了。那次跟韩曾华,咱们差点离婚,让我戴上绿帽子。为了这个家,我忍气吞声这么多年,家务事我全包了,现在得到的又是什么回报呢?这样下去,我都成了王八了,说到这儿我用左手打了她两个耳光。
在以后的数次审讯中,吴德贵供了又翻,翻了又供,反反复复。加之对傅某某的嫌疑又无法排除。警方于12月1日决定对吴、傅进行心理测试,以弄清真相。
武伯欣、张祖丰,还有当时正在公安大学心理测试中心学习的深圳南山公安分局法医冯强,三人应邀主持了这次测试。测试结果令侦查人员相当满意,当晚吴德贵就进行了供述,公安大学心理测试中心主任武伯欣亲自担任记录员。
吴说:8月14日晚9点20分左右,我打电话呼孙,她两三分钟后回电。孙说在朋友美容院帮忙呢,一会儿回家。我说去接你呀。她说不用,她一会儿打个车回来。我就看电视。晚10点多,我骑车到了大门外桥头西边,坐那儿抽烟,正抽着,见一辆汽车打着灯光过来,我记得连续抽了几支烟,希尔顿还是万宝路记不清了。灯光由西往东,车停了,有人下来。我抽完剩下的半根烟,起身推车往西,到渔场东墙那儿碰到孙。
我和孙并排往回走,谈到公司经营、谈家庭,我生气地问:你上哪儿了,说实话。她说公司业务忙等。她的话一下使我想到她与韩、傅往来的关系。我觉得心里突然冒火,就打了她一耳光。
孙说:你好大胆,还敢动手打我!说着抡起她的坤包打我的头,很疼。我一弯腰,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砸她脑袋,把她打晕,她倒在草地上。我觉得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摸黑在草地上捡到一根绳子绑住了孙的两个脚脖子,系了个死结。我知孙不会游泳,就将孙扔下了河。孙的坤包掉在草地上,我把BP机,还有包里其它东西都扔到了河里。心想制造个假象,没直接回家,到北宫门375路车站那儿,遇到卢某,当时心里难以平静,抽了好几支烟,然后回家,时间约1点钟。
这一测试结果,及时地使傅某某排除了嫌疑。
办案人员遂加大了对吴德贵的审讯力度。
1995年12月3日,测试报告认定吴德贵为作案人,且此案为一人所为。最后,法庭审判认定,1995年8月14日晚11时许,吴德贵在海淀区青龙桥颐和园西墙外,因斥责其妻与他人通奸,与孙发生口角,吴用石块猛击孙头部,并扼、勒其颈部,后将孙抛入京密引水渠中。
案情真相大白,罪犯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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