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甲醛白菜”相关话题冲上热搜。8月22日,河北张家口康保县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经初步核查,网上反映的“白菜收购环节蘸取甲醛溶液”情况属实,系收购商为蔬菜运输保鲜,在装运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已对相关人员、车辆采取强制措施,对涉事白菜流向紧急追溯。
8月23日消息,针对相关问题,国务院食安办、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导属地调查核实,依法从严从快处置,对涉事白菜流向进行追查,严防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据报道,8月22日,一博主发视频称,在河北张家口市康保县屯垦镇,随机挑选多个大白菜装载挂车,均存在装车前蘸取甲醛溶液用于保鲜的情况。该视频迅速引发全网关注。
甲醛是一类致癌物,长期摄入甲醛可能对免疫系统造成损伤,增加患癌风险。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甲醛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但一些商贩毫不顾忌,肆意挑战法律,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令人愤懑。
客观而言,夏季白菜保鲜难度不小,若走冷链运输体系,则成本直接上涨50%。然而,给白菜“上药水”,不只缺德,更已犯法。根据刑法规定,只要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即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犯罪成本,自不待言。
然而,令人惊愕的是,“甲醛白菜”并不是首次出现。早在2012年5月,山东媒体便曝光了青州部分白菜商贩使用甲醛溶液保鲜的问题。2015年6月,河北媒体报道了定州市北平谷蔬菜批发市场志义菜站使用甲醛喷白菜保鲜防腐问题。两起事件发生后,多地掀起了查处、整治风暴。然而,14年来,“甲醛白菜”并未绝迹的事实暴露出深层次问题:地方监管、异地合作不到位,给不法商贩留下大片腾挪空间。
其一,通报中强调,“我县第一时间组织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实地核查调查”。然而,光天化日之下,不法商贩就敢明目张胆地用白菜“蘸甲醛”,且持续多日。请问,这个时候怎么没见当地“第一时间”展开行动?国家层面三令五申,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及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经营者将甲醛作食用农产品防腐剂使用。那么,康保县有关部门做到了吗?前述博主6月获线索,7月开始调查,历时一个月左右摸清“甲醛白菜”底细。本该当地有关部门去做的工作,却被民间人士代劳,有关部门究竟是能力不够,还是决心不够?
其二,事发后,已有地方发现“甲醛白菜”下落,令人惊出一身冷汗。这也反证:产、销两端的监管体系并未实现合力治理,以至于“甲醛白菜”见缝插针、局部泛滥。
指望一场“运动战”式的专项整治彻解问题,可谓奢望。痛定思痛,当以查处“甲醛白菜”为契机,织密监管网络,消除监管漏洞,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防御,变随机监管为常态化监管。同时,通过深化机制、打破信息壁垒,推动跨地区监管合作,将产、销两端都纳入监管体系,实现全链条治理模式。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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