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准大学生,带着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去邮政网点寄档案,排了一个多小时队,填寄件信息只花了几分钟,剩下的时间全被工作人员带着办银行卡、办电话卡、买保险。不办?那档案就寄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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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2026年8月发生在某个偏远网点的偶发事件,而是从2025年起就在泸州多个县区反复上演的固定剧本。

从准大学生的角度来看,这不是“被推销”,而是被卡住了脖子。当地招办的文件写得明明白白:考生纸质档案必须通过指定邮政渠道邮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指定网点办理。当“必须走邮政”和“必须办卡”被绑在一起,高考档案寄递就成了一个没有替代选项的刚需场景。

考生在窗口说的每一句“我不需要新电话卡”“我不想办银行卡”,换来的是工作人员拒绝受理档案寄递的态度,甚至提前收走你的身份证,按着预设流程强迫你走完所有环节——2025年泸县那位刘同学,整个流程花了两个多小时,真正填寄件信息表只用了几分钟。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这套操作有明确的商业逻辑:高考档案寄递是每年8月到11月固定发生的大批量刚需业务,考生群体恰好是即将异地入学、需要新手机号和新银行卡的“增量用户”。

把寄递窗口变成办卡窗口,把“来寄档案”变成“来办业务”,本质上是在用垄断性的寄递渠道为金融和通信产品引流。2025年只捆绑电话卡和银行卡,2026年已经扩展到保险产品,古蔺县建鸿路邮政所的考生反映,当天所有来寄档案的学生都被强行推销了电话卡、保险、银行卡。

捆绑的品类在增加,说明这套模式对网点来说是有利可图的,而且去年的“道歉整改”并没有真正触动这个利益链条。

从监管的角度来看,现在的处理力度和企业的违规收益之间,存在明显的落差。泸州市邮政管理局8月21日下发了监管提示函,要求立即整改,各网点已张贴禁止强制捆绑搭售的提示公示。

但问题在于,2025年泸县事件发生后,当时涉事企业的回应就是“不是强制的,流程不流畅、解释不到位”,只做了口头致歉和业务整改。

一年后同类问题不仅复发,还从泸县扩散到市区、古蔺县,捆绑品类进一步扩大——这说明一份没有行政处罚兜底的“监管提示函”,对企业行为的约束力有限。

参照同类违规的处置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对强制搭售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万元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还有一个深层问题值得注意:为什么高考档案寄递会天然形成一个“必须走邮政”的单一渠道?泸县招办的文件直接指定了邮政网点为唯一受理点,考生没有选择其他快递的自由。

而四川本地已有部分高校推行“可自行携带密封档案到校、也可选择邮政EMS邮寄”的双渠道模式,能从根源上降低单一渠道垄断下强制搭售的空间。

如果泸州招办和邮政监管部门不从根本上重新审视“指定唯一渠道”的合理性,而是每次出事就发一份提示函、贴一张告示,这个剧本大概率还会在2027年8月再次上演。

至于古蔺县那位学生提出的诉求——协助注销被诱导办理的银行卡、退订保险、网点出具书面道歉——截至8月23日公开报道中还没有看到落实的消息。一套流程走下来,考生被消耗了两个多小时,背上了一堆不需要的业务,最后连一句正式的道歉都等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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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同一地区,同一时间节点,同类问题复发,捆绑品类还在扩大。这不是个别工作人员“解释不到位”的问题,而是当刚需服务遇到KPI考核,没有足够的惩戒成本,搭售冲动就压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