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有关要求,提升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确保农机生产作业安全,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和质量,从源头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预防农机事故发生。现就做好2026年“三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免费检验及跨区作业证申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1、凡2026年1月1日之前在区农机牌证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农业机械,均要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农机所有人应主动到指定的农机检验便民服务点参加农机年度检验,农机检验要求见机、见人、见证;2、申领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3、免费发放反光标识,并规范粘贴;4、办理注册登记业务,要求见机、见机主本人。
二、时间地点
从2026年9月1日开始,到2026年9月30日结束,工作日内10:00-13:00,共设立5个农机检验便民服务点,进行实地检验。请各农业机械所有人、使用者就近选择送检农业机械,办理相关业务。
三、工作要求
1、参加年度检验的农业机械应机容整洁、技术状态良好,反光标识明显、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2、严格执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 1830-2019)、《拖拉机 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轮式拖拉机》(GB 18447.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等相关规定和标准。
3、申领《作业证》的联合收割机应具有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有效号牌和行驶证,并且年度检验合格。
4、申领《作业证》的农机手和农机作业服务主体应遵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在依法合规运输的前提下选择适宜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对大喂入量的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的,要注意装载机具后整机外廓尺寸是否超过限制,对超过限值的要配合承运车辆驾驶员或所属运输公司及早申请超限运输许可,确保合法运输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5、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应严格按照《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NY/T 2612-2014)要求规范粘贴反光标识。
6、拖拉机牵引挂车上道路从事运输作业的,应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的规定,办理“拖拉机运输机组”登记,并提交拖拉机运输机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拖拉机运输机组”除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条件外,办理注册登记应符合以下标准,(1)外廓尺寸:发动机标定功率≤58kw的,长≤10m、宽≤2.5m、高≤3m,发动机标定功率>58kw的,长≤12m、宽≤2.5m、高≤3.5m;(2)挂拖质量比:挂车允许总质量与拖拉机使用质量之比应不大于3;(3)比功率:发动机最大净功率(0.9倍的发动机额定功率或0.9倍的发动机标定功率)与拖拉机运输机组最大运输总质量之比应不小于4kw\t。
7、农机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按时送检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未参加年度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灵的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不得投入使用。
8、农机经营者不得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
9、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已经转卖,机主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所有权转移证明或凭证、行驶证、号牌、登记证书,并交验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及时按照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附件1:联合收割机和拖拉机反光标识粘贴示意图
渭南市临渭区农机安全工作站
2026年8月2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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