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7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安徽发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7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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