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医保局严格落实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择期手术“预住院”管理试点工作部署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自主申报试点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评估,重点围绕择期手术病种遴选、临床路径执行、信息系统改造等内容逐项核查,确定甘肃省人民医院等10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首批试点单位,正式启动择期手术“预住院”管理试点工作。
按照试点政策,择期手术患者办理预住院登记后,7日内在同一家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本次择期手术直接相关的术前必要检查、检验等门诊费用,纳入“预住院”结算范围。参保患者在试点医疗机构结算时,按照现行住院医保待遇政策报销。
该项试点政策落地实施,能够有效缩短患者实际住院周期,切实改善参保群众就医体验;同时,有利于医疗资源高效利用,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
兰州晚报记者 田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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