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新闻注意到,近日,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公布了《龙岗园山乐宸花园项目“4·3”一般机械伤害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2026年4月3日16时50分,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乐宸花园1-6栋工程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重伤。
经调查认定,龙岗园山乐宸花园项目“4·3”一般机械伤害重伤事故是一起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涉事切割机圆锯片磨损锈蚀,工人唐某海操作不规范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显示,乐宸花园1-6栋建设单位为深圳市荷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深圳新惠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深圳市旺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事故经过官方调查报告披露多处现场细节
调查报告显示,2026 年4月3日16时50分许,深圳市旺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乐宸花园项目钢筋班工人唐某海在项目3#钢筋加工场使用整捆钢筋切割机对整捆钢筋进行切割作业,钢筋切割完成后,唐某海准备关闭设备电源时,锯片突然破裂飞出,锯片碎片击中唐某海右前臂,致右桡骨干开放性骨折、右前臂神经血管肌腱损伤。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安全员孙某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等救护车的过程中项目部人员给唐某海进行了简单止血包扎。救护车到场后,经医护人员急救处理,唐某海被送往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治疗。
现场整体勘查情况显示,事故切割机放置于钢筋堆放场地旁,电源开关装置及圆锯片防护罩均已破损,锯片断成两片,分别位于设备下方和前侧约5米处;被切割材料钢筋为热轧带肋钢筋,已完成切断;作业场所及周边存在血迹。
涉事设备为整捆钢筋切割机,为长葛市鑫锋钢机械厂生产制造,经查,国家尚无针对该类切割机的专用标准,故该设备属于非标设备。
事发时涉事圆锯片中心部位已存在磨损及锈蚀。
报告中提到,涉事切割机设备于 2025 年10月23日进场,有进场报审、查验记录。施工单位有提供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经查阅该设备报审资料,该设备合格证与设备铭牌上的出厂日期不一致,所附的长葛市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检验依据“《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钢筋切断机》GB/T25711-2010”已于 2023 年失效,且该标准实际为《铸造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监理单位存在对设备进场审查不严的责任。
现场作业有监控视频记录,因角度问题只能看到设备局部,不能拍到作业人员操作画面,但能清楚看到切割过程中设备是在被前后推拉作业。
事故原因
圆锯片磨损,切割作业不规范
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
报告内容显示,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涉事圆锯片在事发前已存在磨损、中心区域锈蚀穿透及初始裂纹,其结构强度显著下降。在切割过程中,涉事人员未有效固定涉事整捆钢筋,且切割作业不规范,使该圆锯片承受设计允许范围外的非正常受力,导致该圆锯片的裂纹迅速扩展,并整体破裂飞出,最终打击涉事人员,引发本次事故。
间接原因为深圳新惠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未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隐患排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唐某海作业不规范行为,未排查出切割机圆锯片存在磨损锈蚀的安全隐患问题。
处理建议两单位、一名负责人被建议调查处理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提出如下意见:
深圳新惠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不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隐患排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深圳新惠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曾某添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涉事切割机进场审查不严,未发现涉事切割机报审资料存在产品合格证与设备铭牌上的出厂日期不一致、所附检测报告适用的检验标准错误且失效等问题,建议由住建部门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报告
项目开工一年多以来
曾收《停工整改通知书》5份
调查报告中提到,自2025年3月10日项目开工至今,监督组在监督抽查检查过程中累计发现各类隐患问题216个,对该项目责任单位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广东省施工质量安全动态扣分通知书》1份,黄色警示5次。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廖静文
编辑:蔡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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