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正在大刀阔斧削减死刑罪名——从1990年代的44项一路砍到拟议的4项。
8月18日,越南国会常委会审议刑法修订草案,公安部部长证实:将取消6项罪名的死刑,只保留叛国罪、谋杀罪、恐怖主义罪和非法生产毒品罪4种最严重犯罪可以判处死刑。
缩减幅度从44项到4项,只剩个零头。草案预计今年10月表决,通过后2027年3月生效。
如果越南最终只保留4项死罪,它在东南亚的法治形象将发生明显变化。但这场改革不能用“法治进步”简单评判,背后藏着一整套精打细算的现实考量。
减死刑,背后不全是道义,更多是经济算盘
废除死刑在西方被看作衡量法治与人权的重要指标——大赦国际统计,全球145个国家要么立法废除死刑,要么现实中不再执行。越南希望对外打造法制健全、重视人权的投资形象,招揽更多外资。
越南给自己定下目标,希望GDP每年冲到10%增速——但凡能优化的环节都愿意调整,司法改革就是其一。
公安部副部长直言,收窄死刑适用范围有利于在刑事司法协作、引渡等事务上更好开展国际合作。
不少国家有规则:如果嫌疑人所涉罪名带死刑,就拒绝引渡,除非越南承诺不对其判死。减少死刑罪名,相当于搬掉引渡路上的绊脚石。
对正在全力承接全球产业转移的越南来说,司法合规是最廉价也最高效的招商名片。
过去大量经济类、非暴力类死刑条款长期处于“立而不用”状态,法条和现实严重脱节——此次大规模删减,本质是清理过时司法条文。
女首富改判免死,主要是一笔财政账
2024年4月,越南女首富张美兰因涉嫌掏空西贡商业银行270亿美元被判处死刑——这是越南史上最大金融诈骗案,涉案金额占当年GDP的6%。
三个月后越南通过刑法修正案,明确贪污罪不再适用死刑,张美兰死刑随后改终身监禁。
背后的算盘很明白:贪官、金融巨骗若面临死刑,就没动力主动退赃。
改成终身监禁相当于留条活路,但前提是积极退赃——越南司法部后续规则更直白:被判无期徒刑的人,只要退回至少四分之三赃款,再配合办案或有重大立功,还有机会争取减刑。
这谈不上人道主义仁慈,更像拿免除死刑换回流失巨额资产。张美兰成了新规首位受益者,但上百亿美元赃款追缴远未结束。
对越南政府而言,以终身监禁替代死刑,相当于给重大经济案件装上“回款机制”——不只是司法审判,更是精准的国有资产止损。
国际法怎么看:接轨标准,但留了退路
越南加速削减死刑的国际法背景来自《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越南1982年加入,第6条规定尚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只能对“最严重罪行”适用死刑。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进一步解释:主要指涉及故意杀人的极端严重犯罪,毒品、腐败和经济犯罪不符合标准。
不过越南没加入旨在全面废除死刑的《第二任择议定书》,没有承担全面废死刑的条约义务。
改革是“按需接轨、绝不盲从西方”——仅取消贪腐、经济类等非暴力死罪,谋杀、叛国、恐怖主义、制毒死刑依旧保留。
既规避国际法合规风险,又守住安全底线。
死刑退出后由“不得减刑的无期徒刑”接替——在回应“威慑力下降”担忧,严厉性还在。
法案容易过,民间这道坎不好迈
越南民间对大幅缩减死刑不买账,尤其不接受把暴乱、贩毒罪名拿掉死刑。
在普通老百姓观念里,杀人偿命、贩毒该死仍是朴素正义底线。
政府在国会大谈“对接国际标准”,但到民间很难说通——暴力犯罪、毒品泛滥的恐慌感是实实在在的。
改革背后也暗藏新隐患:取消贩毒、贪腐死刑后,最现实争议是容易让民众产生“权贵轻罚”观感,让公平正义打折扣。
越南这次动作很大,但结局短期看不出来,得交给时间检验。
用终身监禁换回款、用削减死刑换投资——这套“以刑换钱”的改革思路,你怎么看?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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