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谨记事故教训,并尽己所能弥补受害者家属……”8月21日上午,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徐某在听证会上诚恳忏悔道。当天,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扬子洲检察室联合扬子洲镇平安法治办,在扬子洲镇人民政府召开了一场以“公开听证促公正,以案普法守平安,共建幸福扬子洲”为主题的公开听证暨普法宣传活动。活动选取三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交通肇事案件,以案释法、以法明理,切实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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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图/受访单位提供

公开听证

2026年5月,徐某驾驶车辆在南昌市东湖区某路段行驶时,与对向行驶的三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魏某当场死亡。事发后,徐某立即拨打报警及急救电话,并在现场配合民警调查处置。经鉴定,魏某系因交通事故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其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37.22mg/100ml,并且系无证驾驶。经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东湖大队依法认定,徐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魏某负次要责任。

鉴于徐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情形,且魏某家属收到了徐某一次性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一切相关费用,受害方对肇事方徐某的过失行为表示谅解,不再追究肇事方一切民事和刑事责任。

听证会上,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听取了承办检察官对三起案件的案情介绍以及当事人陈述,并发表了听证意见与监督意见。现场群众通过亲历真实案件的听证全过程,不仅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刑事犯罪给个人及家庭造成的严重后果,也充分体会到法理情融合的检察温度。

以案释法

“我们一定不能抱着侥幸的心态去违反交通法规,不能用生命去赌万分之一的概率。”公开听证会后,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东湖大队三中队指导员何春海进行了交通安全宣讲。何春海立足扬子洲实际情况,结合辖区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直观剖析交通陋习带来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相应法律后果,让在场人员切身感受交通违法的现实危害。

此外,为推动道路交通知识入脑入心,现场还开展互动答疑、有奖竞答及守法承诺活动。检察官与交警面对面接待基层干部群众咨询,细致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问;围绕酒驾醉驾认定标准、从重处理情形等重点交通安全知识,开展有奖竞答,以趣味互动调动现场参与热情。活动最后,50余名参加人员共同签署《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进一步强化文明出行自觉。

“公开听证的流程规范、公开透明,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和公平正义”,参加人员表示,“今后我们将更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远离交通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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