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根据安徽省委宣传部的安排,应省检察院邀请,近日,省级新闻媒体对滁州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杨松进行了集中采访。现将已经刊发的报道予以转推。
2026年8月22日《安徽日报》2版
原标题
一颗检察匠心 守护公平正义
——记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书记、第一检察部主任杨松
本报记者 李邦军
【人物名片】
杨松,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书记、第一检察部主任,先后被评为全省十佳办案人,全国检察机关业务能手、业务标兵。
【人物寄语】
检察事业是一场接力跑,我们每个人多担一点、多想一步,公平正义就能更快一步抵达群众身边。
杨松伏案梳理卷宗、研判案情。受访者供图
窗口接访、驻村帮扶、援藏授课……长期扎根一线,杨松愈发笃定一个理儿:司法公正从不是冰冷的法条裁量,而是藏在一次次耐心化解、一次次秉公履职之中。“办案不能止步于‘依法办结’,更要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担任滁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以来,杨松指导过的数百起案件,无一错案。
陈年积案积的是时间,压的是民心,最难啃也最考验担当。被告人钱某某,1994年因琐事杀人后仓皇逃离,次年潜回原籍,将曾经追求过的王某某及其母亲郭某某杀害,并砍伤王某某的父亲王某二,此后“人间蒸发”三十年。时隔久远、物证散失、线索渺茫,加上被告人归案后全程“零口供”、部分被害人陈述存在瑕疵,让这桩陈年旧案一度陷入僵局。
杨松没有退缩。他沉下心复盘卷宗,在碎片化的线索中寻找突破口。
案件最大症结,在于被害人因紧急救治未能及时签字,导致陈述效力存疑。为补齐证据短板,杨松辗转寻访当年办案民警,逐一核实原始办案细节,完善证据链条。针对被告人“误伤他人”的虚假辩解,他精准研判、靶向取证,指导侦查机关远赴外地调取数十年前的就诊记录,证实被害老人常年身患疾病、行动受限,根本不存在冲突致伤的可能。铁证如山,谎言不攻自破。最终,钱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杨松举一反三、以案促治,撰写了《陈年命案侦查引导与监督机制研究》,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完善陈年命案取证规范。
杨松(右一)出庭公诉。受访者供图
案子办得好,是本事;让更多人办好案子,是担当。
杨松牵头制定方案,打造“青亭”公诉品牌,依托“检察人才满天星”计划,构建起“领军人才+业务尖兵+公诉新秀”的梯次培养机制。手把手教青年干警写审查报告、析证据链条、辩庭审论辩。如今,团队中多人入选全国检察人才库,多名干警获评“皖检之星”。
在同事们眼里,杨松就是“定心丸”。“他只要在单位,大部分时间是在指导办案。”滁州市琅琊区检察院未检部副主任李翔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子,经过杨松点拨,总能找到新的解法。滁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跃武与他共事多年,评价简短有力:“肯钻研,有担当,带动一批人。”
公诉席上伸张正义,公诉席下守护未来。
未成年人保护,是杨松始终放不下的牵挂。他带领团队创建“助苗护未”党建品牌,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四维融合”新路径。全市“银杏伞”“向日葵”等未检品牌被整合起来,形成保护矩阵。他牵头推动出台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治理意见、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手册,让强制报告、从业禁止查询、法治副校长等制度从纸上落到地上。
从惩治犯罪到社会治理,从锻造队伍到守护未来,杨松一步一个脚印,把“检察为民”四个字写进了每一个日常。他始终坚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每一天、每一起案件里的躬身入局。这条路,他守了十八年,还将继续守下去。
第1055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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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丨吴贻伙 二审 丨吴荧
来源丨安徽日报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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