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之前就已经颁布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喂猪”等相关规定,进行了体系化整合。

网上有好事者将之归纳整理成“泔水养猪违法”的六字箴言,瞬间唤醒了部分60、70后的集体记忆。这两代人中,如果童年时代生活在农村,大都有去野外打猪草的生活经历。

那时候农村喂猪的主食有猪草、红薯藤、南瓜藤、玉米芯、米糠等,每餐的洗锅水更是自然而然的添加剂,毕竟,里面会有残存的饭粒。人吃了都可以长身体,何况是猪呢?

80、90后对此不熟悉,经我这么一说还会有点匪夷所思,哦!猪就是这样养大的啊!用天然饲料养猪,环保绿色无公害,这不挺好的吗,干嘛要禁止呢?

很多人由此义愤填膺,觉得国家没事瞎折腾,不该管的也要管,纯粹是滥用公权力,当权者的傲慢嘴脸简直可恶。

这就是那些好事者在误导舆论了,他们故作惊人之语哗众取宠,完全忽略相关法规出台的原因,以及法律针对的主要对象。

这条规定并非是“一刀切”,禁止所有场景下的剩菜喂猪,主要是对畜禽养殖场的经营者,而不是普通农村家庭。

农村家庭用自己家日常产生的少量剩饭剩菜,喂养几头生猪,并不在法律禁止范围,不会被认定为违法。

再说了,现在还有哪个农民会在村里养猪?新农村、秀美乡村建设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你在村里建个猪圈,猪粪尿还不把村民熏个跟头?

你去村东头池塘边搭个猪圈?好,真是很奇妙的构思,猪粪可以养鱼,自家一日三餐的刷锅水还可以循环利用。问题是,有几个人能坚持呢?

所以,执法者根本就不会花费大量行政成本盯着农民的自养猪,主要关注的是那些从餐馆、食堂等渠道收运泔水的行为。

这些泔水成分复杂,混有洗涤剂残留、塑料碎片、重金属,还极易携带沙门氏菌、寄生虫卵,更是非洲猪瘟传播的核心途径,威胁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养猪老板为了节省成本,违规养出来的猪,你愿意吃吗?违规了,不要罚得他们倾家荡产,安分守己吗?为了让我们吃上放心猪肉,这条法律有错吗?

大家千万别听风就是雨,没有谁在滥用公权力,反而是有些老百姓在浪费公共资源、挤占紧急求助通道,进行“巨婴式投诉”。

就在8月中旬,有市民拨打12345投诉“月亮太亮睡不着”,投诉者不明白“月亮太亮”是自然现象,属于不可控的环境因素吗?

只要不是弱智,弱智也不会拨打这个号码,所以他肯定知道!知道为什么还要投诉?也许他觉得给清闲的工作人员找点麻烦,能给自己无聊的生活增添点乐子。

无论他心里怎么想,造成的结果是,大家把12345热线当做许愿池,诸如“孩子高考失利,要求重考”“丈夫藏了私房钱,要求交出”“孩子太闹腾,要求政府帮忙带孩子”等奇葩诉求屡见不鲜。

很多人总是被别有用心的人煽动,“泔水养猪”都违法?权力的手怎么伸得这么长?那我滥用、稀释市长热线的便民价值,你们当然应该理解并同情啰!

我呸!如果反复骚扰,每次都是无实质的个人诉求,政府就应该出台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减少资源浪费。

权利与义务任何时候都是相辅相成的,政府有义务监管食品安全,当然也就有权利处罚违规者;老百姓有权利就公共事务进行监督,当然也就有义务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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