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睦康居属于拆迁安置民生工程,项目纠纷十余年间乱象频发,不仅延误群众交房、抬高安置成本,还埋下住房安全隐患。投资人斥资近亿元参与建设,却被排除在项目管理之外,司法维权步履维艰。投入巨资的实际出资人,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接下来,让我们透过层层细节,一同了解这场旷日持久的项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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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当事人提供,现场图片)

和睦康居是沙坪坝区立项的安置房项目,开发主体为三峡继成公司。2010 年,该企业资金紧张,邀约李先生合作开发,约定由李先生全额出资,借用龙唐公司资质签署联建协议,李先生累计投入 9345 万元。后续双方调整合作方案,约定各占项目 50% 权益,设立共管账户,重大事项共同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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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当事人提供,对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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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据当事人陈述,协议签署后,三峡继成公司并未履行项目共管约定,存在多项不合规操作。项目存在挂靠施工情形,该行为属于住建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为,恳请住建部门核查本次项目发包全流程的合规性。项目权属证书未按要求加注合作方名称,土石方工程由其法定代表人自家人挂靠三方公司承建,存在单方侵占项目出资款、恶意转移项目资产、虚增工程造价、高价发包工程等情形。沙区一审法院要求三峡继承公司提交财务账册,但三峡继承公司未提交。一系列排他操作难免让人怀疑,其意在独占项目全部话语权。后续项目转让、总包发包等重大决策,均未告知李先生与龙唐公司。同期安置房市场造价约 2000 元 /㎡,而项目施工发包价达到 3000 元 /㎡,虚增金额超1亿元,土石方结算单价也远高于市场行情,市场价不足100/立方米的单价结算价竟然高达256元/立方米,存在成本虚增嫌疑,导致老百姓和政府回购房价格过高,扩面差价引发回迁群众不满,虚增金额超5000千万元,引起相关部门核查

三峡继成公司一方独占全套项目资料,把持出资方本应享有的各项权力与收益,长期将投资方排斥在外,人为设置取证障碍,直接造成投资方司法维权渠道受阻。为追回投入,李先生率先提起诉讼,却因并非签约主体被驳回起诉;龙唐公司后续起诉,一审判决支持返还 7495 万余元投资款,二审却撤销全部判决,驳回诉求。投资方认为,二审采信的证言存在偏向,裁判未能正视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手握完整出资流水与合作证明,2010年至今,上亿资金投入多年无法回款,维权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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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惠民安置房项目,本应保障回迁群众安居乐业,却因长期纠纷停滞多年且承担虚增成本代价。投资人投入资金托底民生建设,知情权、决策权、清算权尽数落空,诉讼维权也难以取得理想结果。

一桩跨越十余年的民生项目纠纷,一边是收房成本虚增的回迁群众,一边是投入巨资求偿无门的实际出资人。期盼相关部门全面核查项目发包、资金流向,开展专项审计,厘清全部权责。民生底线不容漠视,契约诚信不容践踏,必须兼顾回迁安置需求与投资人合法财产权益,给各方一个公正交代。真实出资人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诚信投资人出路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