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发挥司法所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要求,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主责,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整合基层法治力量,精准破解基层治理难点问题,持续激活基层社会治理内生动力。
夯实自治之基,凝聚群众治理合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构建专业法治力量与乡土德治力量联动共治模式,统筹村(居)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队伍,吸纳“五老”调解员等在乡村有声望、有公信力的乡贤力量,组建多元基层治理队伍,合力参与基层治理、调处矛盾,推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筑牢法治之纲,守牢基层治理底线。全面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优势,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和普法宣讲活动,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依托司法所一线阵地,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法治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并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稳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厚植德治之魂,涵养文明治理新风。坚持自治聚力、法治引领、德治润心的工作方向,将法治规范与传统美德和公序良俗深度融合,依托辖区各村(社区)法治广场阵地,开展德治教化宣传,活用“六尺巷”倡导礼让包容、邻里和睦的德治故事,组织道德模范宣讲活动,以身边榜样凝聚向善力量,引导群众明理守信、互谅互让,从源头减少邻里纠纷、家事矛盾。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