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据大河报援引企查查信息,王一博肖像权纠纷新案件引发全网关注,一共5家被告将迎来庭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院已经完成公告送达,向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子沐有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还有随州市曾都区欣存词电子商务商行(个体工商户)、科洛舍(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送达起诉状、传票以及应诉通知书。

这起肖像权侵权官司,会在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点,于湖北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如果被告方没有到庭,法院可以直接依法缺席做出裁判。

值得一提的是,被告名单里面,包含曾经和王一博有过剧集合作的新湃传媒,既有大型文化企业,也有普通个体电商商行,大小主体一并被起诉。看得出来王一博团队对于肖像被擅自商用这件事,采取零容忍态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有律师结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作出科普:没有经过本人许可,不可以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侵权方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旦侵权情节恶劣严重,还有可能触及刑事红线。

消息曝光之后,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表态。网友:“支持艺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网友:“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商家,没有授权就不能随便拿明星肖像牟利。”

其实娱乐圈里面,艺人肖像被盗用做商业宣传的情况屡见不鲜。就算有过往合作关系,合作到期之后,如果没有重新获取肖像授权,也不能继续拿艺人形象用来变现。

目前案件还没有正式开庭,一切是非对错,都等待法庭给出最终判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