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百姓关注)

正确的顺序应该是两头同时发力:一头是调解阶段就把底线守住:面对无理索赔和极端威胁,调解方应当明确告知索赔没有法律依据,威胁行为本身可能违法,引导走司法途径,而不是反复劝无责方"各退一步";另一头是公共救助体系前移:这次司法局介入、相关部门主动补贴,说明公权力开始为善意撑腰,但能不能把这种"事后响应"变成"事前保障"?比如,在基层调解阶段就为无责方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对恶意索赔、极端施压的行为建立快速处置通道?让善意施救者在第一时间就知道身后有组织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