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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菏泽鲁西新区佃户屯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有一架无人机疑似“黑飞”。民辅警迅速到场处置,将违法行为人李某查获。

经查,从今年5月份至今,在鲁西新区佃户屯办事处朱大庙社区附近,李某在明知无人机管制政策的情况下,未经批准多次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

违法行为人李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鲁西新区警方责令其停止飞行并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什么叫“黑飞”?

❌️未实名登记

❌️无资质操控或操作资质与操作机型不符

❌️未经批准进入管制空域

❌️在禁飞区飞行

❌️超报备范围飞行

法律责任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菏泽鲁西新区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