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呀宝子”“你多大了呀?我比你大”……
看上去是再普通不过的两个未成年人之间的聊天。很难想象,这平静的文字背后,正隐藏着一场精心策划的围猎。这个自称16岁的所谓姐姐发起的话题,让人不寒而栗。
10岁女孩遭遇“隔空猥亵”
母亲报警求助
“你发育了没”“给姐姐看看你的隐私部位”“我拍了你也拍呀”“有什么不好的,看看而已”……
2025年2月,10岁的晓棠看着手机上的这些信息,陷入了极度的惶恐和不知所措。对面那位号称只比自己大六岁的小姐姐,一直逼着她发自己隐私部位的图片,并且还要按照要求,摆拍一些难以启齿的动作视频。
年仅10岁的她把这些经历告诉了母亲。晓棠妈妈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选择报警,这起隐秘的“隔空猥亵”案就此浮出水面。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经查,该案有两名未成年被害人,嫌疑人诱导其拍摄、发送暴露隐私部位,展示身体发育状况的照片及视频,整个作案过程具备预谋性。
伪装成16岁女孩 社交平台上寻下手目标
警方调查发现,这个自称16岁的姐姐实际上是一名50岁的男子,也就是犯罪嫌疑人苏某某。
2025年初,苏某某在短视频平台上,盯上了涉世未深的晓棠。据了解,当时的晓棠正想涨粉。
苏某某为自己打造的人设是16岁的姐姐,晓棠的一名同学之前已被苏某某蒙蔽,加了视频平台的好友。因为自己的同学就在苏某某的好友列表中,晓棠对这个“16岁姐姐”毫无戒备,又按照对方的提议加了社交平台的好友,以“同龄人”的身份,开始了看似平常的分享与交流。
以闺蜜相称获信任 话题引向“私房话”
随着二人“闺蜜”关系的升温,苏某某开始有预谋地将话题引向所谓的“姐妹私房话”。他利用晓棠对青春期的好奇心,开始引导着晓棠一步步走进自己设下的陷阱。
为了引导晓棠拍摄并发送私密照片,苏某某先发来号称是自己身体私密部位的图片和视频,并对晓棠说:“我发了你也发。”
起初,晓棠非常抗拒。但此时,苏某某又会说“有什么不好的,看看而已”,“你拍了可以撤回”来打消晓棠的顾虑。被害人出于朋友的关系,向他发送了若干隐私照片和视频。
虽然按对方的要求发送了照片和视频,晓棠还是非常恐惧和不安,请求对方“别保存,也别发到网上”。在这个过程中,晓棠也确实按照苏某某说的,每发送一张照片或一段视频,都会立刻撤回。但她不知道的是,她的撤回操作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虽然晓棠都已经撤回了,但还是被嫌疑人收藏了。
对方撕下伪装
用私密照片相要挟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苏某某开始频繁地与晓棠聊起私密话题,并持续诱导她发送更多的隐私照片和视频。晓棠的不适感与日俱增,她拒绝再发送照片和视频。
“不行”“你已经危害到我的安全了”“我要举报你”,这些是晓棠在忍受不了之后,向苏某某发出的警告。而面对晓棠的反抗,苏某某不再扮演那个贴心的好闺蜜和好姐姐,开始对她进行威胁和恐吓。
苏某某威胁晓棠,说她的这些照片会被全国人民看到,并狡辩称自己并没有逼着她拍。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晓棠最终向母亲求助,家长随即选择报警。
警方经调查确认,除了晓棠外,本案还有一名11岁的未成年受害者,同样被苏某某以相同的手段,实施了多次隔空猥亵的犯罪行为。
隐蔽性强
被害者恐惧二次伤害选择沉默
这起案件的侦破揭开了冰山一角。警方在苏某某的手机中,还发现了另外10名高度疑似的受害者线索。这些线索的存在,意味着可能有更多孩子正在或已经遭受侵害。
办案人员从聊天记录中发现,有的被害人明确告知对方自己就读小学五六年级或刚升入初一,有的直接透露9岁、10岁的实际年龄,还有被害人发送露脸隐私视频,从身体发育特征可明显判断出是未成年女童。
但公安机关联系部分被害人家长时,却遭遇不配合的情况。有的直接拒接来电,有的不相信公安人员的身份,还有的家长明确表示,不愿让自家女儿出面作证,拒绝配合案件调查。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猥亵儿童罪的明确规定,一般的猥亵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法律同样划定了严厉的加重处罚红线:一旦查实犯罪嫌疑人存在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情形,量刑将直接升格,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苏某某的这起隔空猥亵案件中,办案人员认定了“多次”这一加重情节。
2025年10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在2025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苏某某以虚构年龄、性别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晓棠、多次诱骗被害人小静拍摄并发送暴露胸部、下体等隐私部位的照片及视频,并向二名被害人发送淫秽视频,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今年4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苏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该案件揭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这类犯罪的隐蔽性极强。一方面,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广泛撒网;另一方面,受害者及其家庭出于对二次伤害的恐惧,往往选择沉默。这给司法机关的全面打击带来了巨大挑战,但也更凸显了主动发现和预防的重要性。
“隔空猥亵”危害严重
该如何防患于未然
相关统计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1.96亿。专注于未成年人法学研究的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研究员闫姝月表示,她在调研中发现网络平台上的未成年人极易被“锁定”。她仅通过简单的网络搜索,就能轻易地搜到未成年用户的踪迹。
这些触目惊心的词条背后,暴露出的是平台内容审核的巨大漏洞。
记者尝试在某短视频平台搜索“10岁未成年人”,发现确实存在一些自称是10岁儿童发布的个人自拍视频。随后,点击“10岁女生小萝莉”这一相关搜索词条,不仅看到了大量疑似未成年人发布的自拍内容,还发现与之关联的搜索词条包括“小学发育比较好女生”“某某穿黑色蕾丝吊带”等。
这些令人不安的“标签”,正是网络“大灰狼”们锁定猎物的信号。一旦平台审核的防线失守,这些信号就可能演变成无法挽回的现实伤害。
平台除了事后追责 更要主动筑起防御屏障
此类案件暴露出平台在未成年人保护上的监管盲区。要斩断伸向孩子的网络黑手,平台不能仅仅停留在事后追责,更应在事前、事中筑起主动防御的屏障。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为平台划定“责任红线”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或者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的个人信息中涉及私密信息的,应当及时提示,并采取停止传输等必要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这意味着平台不能仅仅作为一个被动的“信息通道”,而必须成为主动的“安全守门人”。
除了平台必须承担监管责任,对于防范隔空猥亵犯罪,家庭和学校也不能成为防线的盲区,不要在悲剧发生后才追悔莫及。
防范隔空猥亵犯罪是一场需要平台、家庭与学校多方联动的持久战。唯有全社会共同织密这张全链条的防护网,才能让孩子们在数字世界中健康成长,让藏在屏幕背后的“黑手”无处遁形。
编辑 陈艳婷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综合《法治在线》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