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湖北这对兄弟省,常常被认为得名于洞庭湖南北,其实,洞庭湖的“湖”在地理上和湖北省真没啥关系。
从地图上可以看到洞庭湖沿岸4个地级行政区分别为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和长沙市,均为湖南省的地级市,这4个地级市下面的23个县级行政区为洞庭湖区范围,湖北省并没有临洞庭湖的地级、县级行政区。
由于湖北省没有洞庭湖,很多人质疑湖北的“湖”不是洞庭湖,还有的说是鄱阳湖的,把洞庭湖和鄱阳湖位置搞混的。湖南湖北和鄱阳湖没有关系,鄱阳湖在江西。
当然,广义的洞庭湖区,包括湖北南部荆州所辖荆江南岸的松滋、公安、石首等地,但是可以看到,洞庭湖的主体并不在湖北省境内,湖北各县级行政区只是通过河湖网络与洞庭湖相连,只能说这些区域在广义上属于洞庭湖。
提起两湖,就要先说湖广行省,湖广行省最早出现在元朝,全称是湖广等处行中书省,管辖区域不仅包括今天的两湖大部分地区,还有广西、海南、贵州的大部分地区,还有四川的一部分区域以及广东的雷州半岛。广东的其他部分则属于江西行省。
明朝时的湖广行省,则没有了“广”,只包括两湖大部分地区还有河南的少部分地区,主体已经是两湖了。虽然不涉及“广”,但名字还是叫湖广省。
清康熙三年也就是1664年,两湖开始分家,大体上以洞庭湖为界,此时才有湖北省和湖南省。此后,两省的辖区范围没有大的变化。
两湖分家的原因主要是两湖地区一直以来是我国粮食的主产区,再加上气候条件好,人口众多,据说当时就有1.3亿人,一个省管理有点费劲,交给一个需要拆分。还有,当时湖广行省的中心在武昌,南部地区科考、办事等方面来往不够便利。同时,一旦军政大权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容易出现朝廷无法节制的情况。湖广总督依然存在,可以节制两省,但两省又分别设湖北巡抚、湖南巡抚,互相制衡,避免一家独大,尾大不掉。
从湖北湖南两省出现的过程看,湖南湖北分省肯定与洞庭湖有关,两湖的“湖”绝对是洞庭湖的“湖”。
那么,既然两湖分省以洞庭湖为界,为何湖北省一点洞庭湖湖面和湖岸都没有分到呢?
其实,这里要考虑一个问题,现在的洞庭湖和古代的洞庭湖是不一样的。
现在的洞庭湖面积是2625平方千米,古代的洞庭湖面积最大的时候面积约6000平方千米。古代的洞庭湖面积比现在洞庭湖的两倍还大。
洞庭湖面积最大时为清道光年间,湖面边界对应现在的区域大概是北面跨过今天湖北省石首、公安、松滋等地,北抵荆江南岸;西达今天常德武陵、汉寿、澧县等地,澧水、沅江入湖口全域被湖面覆盖;南至今天益阳城区北部、湘阴南部,青草湖、赤沙湖、大通湖等周边湖泊全部与主湖连成一体;东抵今天的岳阳主城区、临湘南部,汨罗江下游入湖区域均为水域,岳阳楼临湖而立。
这个时候的洞庭湖湖面在涨水时,是进入湖北境内的,但是这种状态并不是常态,而夏季涨水时的特殊状态。两湖分省时的面积应该没有这个面积大,但不会小太多,洞庭湖大体上也是维持在长江南岸,不可能越江进入湖北境内,也就是说洞庭湖的常态湖面是到不了湖北省境内的。
近代以来,由于泥沙淤积以及围垦洞庭湖等原因,造成洞庭湖面积减少了大半。
两湖分省肯定是以当时的行政区划为基础进行划分,不太可能拆分所辖各府。通过对比清代湖广总督辖区各府和对比湖北湖南两省边界,可以看到,湖广行省北边各府与南边各府的边界基本与现在两湖边界重合。
湖广行省存在的时候,设府、州不会考虑要在洞庭湖南北分开管理问题的,真正考虑一分为二的时候,也是要考虑以当时的行政区划为基础进行分省的,由于湖广总督还在,分省实际上是将一个省改由两个巡抚管理,就不存在以山川、河流重新划界的问题,也就是两湖边界不同于其他省份边界以山川为界,而是兄弟分家,整块分出。
湖北省虽然没有洞庭湖湖区,但洞庭湖水系包括湖北省,整个洞庭湖水系地跨广东、广西、湖南、贵州、湖北、江西、重庆等 7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这样看,湖北省也与洞庭湖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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