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鉴于此前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承林电子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泽洋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厂房、宿舍相关租赁原合同已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东莞承林拟与对方续签《租赁合同》《宿舍租赁协议》,继续承租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的厂房和宿舍,租赁期限为1年,即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租赁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40.49万元(不含税)。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租赁价格参考当地市场行情及厂房实际使用情况协商确定,属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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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