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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方政府把信用当成可以随意透支的厕纸,当司法机关沦为行政权力赖账的背书工具,那些冠冕堂皇的“招商引资”口号,听起来就像是一张张精心编制的蜘蛛网。网的中央,是对猎物流着口水的权力;网的边缘,则是那些满怀憧憬、最终倾家荡产的民营企业。

作者 | 杨雄

出品 | 有戏Hopeful

湖北通环混凝土实业有限公司恐怕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在湖北通山县的一场投资,最终演变成了一场长达十年的“杀猪盘”。

2012年,通山县政府与林业局以税费返还、成本价回购等优厚政策为饵,引诱该企业垫资建设“兴林小区”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

2015年,621套房产如期交付,林业局职工喜提新居。然而,当企业转身讨要垫付的1454万元税款和数千万工程差价时,通山县政府不仅翻脸不认人,还在2022年动用行政权力直接废除了当年的优惠政策文件。

当企业将政府告上法庭,通山县政府更是以“府院联动”之名介入审判,导致企业连败两审,甚至连基本的成本造价司法鉴定都被法院拒绝。如今,背负千万债务的企业濒临破产,而住着新房的部门依然稳坐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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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报道详见网易号“法治边角料”)

1、权力的时间机器:用2022年的公文,赖2013年的账

把时间拨回2013年。

彼时的通山县为了搞定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大笔一挥,红头文件下发,给出了令人心动的承诺:免征各种税费,政府按成本价回购。白纸黑字,会议纪要为证。

湖北通环公司信了,老老实实拿地、盖房,掏出了真金白银。2015年底,621套房子交到了林业局手里。

按理说,一手交房,一手交钱,这是连菜市场大妈都懂的朴素交易规则。但通山县政府的剧本显然更具后现代魔幻现实主义色彩。

房子我收了,但钱嘛,你得先“先缴后返”。于是,企业乖乖缴纳了1454万余元的税费。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企业等这笔退款,从奥巴马执政等到了拜登快下台,从智能手机刚刚普及等到了AI统治世界。

最绝妙的转折发生在2022年。

面对企业多年不懈的讨债,通山县政府祭出了终极杀招——指令县委法治办和发改局,直接废止了当年出台的《法律审查意见书》和会议纪要。

这是一种何等惊艳的“时间刺客”操作!

这也就好比你找银行贷款买房,十年后你不想还钱了,于是你自己发了个声明:“我宣布十年前的借款合同作废,所以我不欠钱了。”

如果你这么干,第二天就会因为诈骗被捕;但当一个基层政府这么干时,他们管这叫“依法行政”。

更有意思的是,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

通山县政府的这一手“废除令”,不仅把契约精神按在地上摩擦,更是直接把国务院的文件当成了耳旁风。这种为了几千万赖账而展现出的“行政魄力”,实在令人瞠目结舌。

2、荒诞的“府院联动”:被告给法官开会,原告怎么赢?

既然政府不讲武德,企业只能诉诸法律,这是法治社会中弱者最后的保护伞。2023年,湖北通环将通山县林业局告上法庭。

然而,通山县的法庭,生动诠释了什么叫“我的地盘我做主”。在案件审理期间,作为被告一方的通山县政府,居然以“府院联动”的名义,堂而皇之地跑到法院开起了协调会。

“府院联动”这个词,原本是用来处理复杂的破产重整或化解重大社会矛盾的机制。但在通山县,它变成了一种“被告指导裁判”的定制服务。

试想一下,在一场足球比赛中,对方的主教练不仅是裁判的领导,还能在半场休息时把裁判叫到更衣室“联动”一番,这比赛你还踢个什么劲?

法院的判决也确实没有辜负这场“联动”。企业提出:当初合同约定的是成本价,后来因为提高了档次、增加了设施,实际成本已经远超当年暂定的1380元/平方米(后经审计,实际成本均价高达1804.99元/平方米),要求启动司法鉴定。

正常思维下,有争议,做个造价鉴定是工程纠纷中最基本的操作。但法院的逻辑是:因为你们当年合同上写了1380元,所以这就是成本价,不用鉴定了。

至于企业后来多干的活、垫付的钱,因为林业局领导没签字确认(只写了待竣工验收决算),所以通通不认。一审驳回,二审维持,高院拒审。

这简直就是一场教科书级别的“掩耳盗铃”。只要法官不看鉴定报告,只要法院不批准司法鉴定,那么亏损的3300多万就不存在。法院用极其死板且偏袒的合同字眼解析,完美地帮地方政府完成了“合法赖账”的闭环

3、当政府信用成为消耗品,买单的是谁?

在这里,我们来看看那些被公认为“营商环境优越”的法治国家,看看他们是如何处理政府合同违约的。

在德国或者美国,政府与私营企业的合同,其效力不仅受普通合同法的约束,更是与国家和地方的主权信用直接挂钩。如果一个地方市政当局(比如美国的某个县政府)单方面撕毁合同拒不付款,他们面临的绝不仅仅是简单的败诉。

首先,司法系统具备绝对的独立性,市长去法院给法官“开协调会”?这叫妨碍司法公正,是重罪,市长面临的将是弹劾甚至牢狱之灾。

其次,法院对于政府恶意违约,不仅会判决全额赔偿,通常还会附带天价的惩罚性赔偿。加州斯托克顿市、瓦列霍市等地方政府都曾因为债务和违约问题被迫申请市政破产(Chapter 9 bankruptcy)。

在破产清算中,普通债权人(如被欠款的企业)的利益被置于极高的保护地位,地方政府甚至要通过裁撤公务员、变卖市政资产来还债。

更重要的是政治代价。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中,一个“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事”的政府,其信用评级会瞬间跌入垃圾级。未来该政府想要发债融资、招商引资,成本将呈几何级数倍增。没有一个理智的企业家会把钱投给一个随时能“废除自己写下的欠条”的流氓机构。

那么,我们反观通山县:

这场赖账大戏不仅毫无心理负担,甚至透着一种权力的傲慢与狂欢。政府吃干抹净,房子分了,利益拿了,最后把企业一脚踢开,留下一地鸡毛和几千万的债务窟窿。那个被逼到濒临破产的企业,像一个被榨干最后一滴血的耗材,在通山县冰冷的衙门外哀嚎。

4、一具名叫“营商环境”的标本

通山县兴林小区的这段故事,与其说是一起普通的合同纠纷,不如说是当下某些地方政府在权力滥用与信用破产道路上狂奔的缩影。

这两年,从上到下都在高呼“优化营商环境”。红头文件发了一箩筐,招商大会开得比谁都热闹,口号喊得震天响:“企业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但评判营商环境好坏的标准,从来不是地方官员在招商引资晚宴上敬酒的姿态有多低,而是项目落地、合同履行时,政府兑现承诺的底线有多高;是当企业和政府发生利益冲突时,法院的判决有多独立、多公正。

通山县的做法,无疑是给全国的企业家发了一份“风险提示函”:在这里,政策是可以随时废止的;在这里,成本价是可以被强行定义的;在这里,法院是可以被“联动”的。

当地方政府把信用当成可以随意透支的厕纸,当司法机关沦为行政权力赖账的背书工具,那些冠冕堂皇的“招商引资”口号,听起来就像是一张张精心编制的蜘蛛网。网的中央,是对猎物流着口水的权力;网的边缘,则是那些满怀憧憬、最终倾家荡产的民营企业。

湖北通环的诉讼或许败了,但通山县政府在这场豪赌中真的赢了吗?当这片土地上的最后一点商业信任被消耗殆尽,当所有投资者都对其避之不及的时候,不知道当年那些在“废止政策决定书”上签字的官员们,还能不能安稳地坐在用企业血汗建起来的办公楼里,继续描绘他们下一轮的“招商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