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好心帮扶老人反遭索赔相信大家都听说了。
店老板发善心帮扶老人,结果倒赔老人家属1万9,赔偿事由是:人道主义补偿!
小编对人道主义赔偿并不反对,提出人道主义补偿的,想来是出于爱心考虑,但对由谁履行“人道主义补偿”小编有不同看法。
所谓人道主义补偿,本质上接近无偿援助范畴,相当于爱心捐款,但问题在于,凭什么当地派出所发“爱心”,最终却由棋牌店店主买单?
既然你们有爱心,认为应该对死者家属施以人道补偿,你们可以自己掏这笔补偿款啊,这是多么难得体现爱心的机会啊!
另外,人道主义补偿难道不该是自愿的吗?如果店主是被迫,出于无奈对死者家属进行的人道主义补偿,我想问问,这算哪门子的人道主义?
对谁人道?对谁不人道?
还是说,在你们眼里,这种冠以人道之名,行强制之实,慷他人之慨,就是所谓的“人道主义补偿”?
如果这样,那么我来告诉你们,这种胁迫下的补偿和人道主义八竿子打不着,在店主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人家进行所谓的人道主义补偿,完全是无视事实的欺负好人,属于典型的“劫善济恶”!
对此,我想每一个善良人都不会同意。
这场“劫善济恶”闹剧,个人感觉当地辖区派出所应承担大部分责任。
因为经过调查,辖区派出所和司法所均已判定店家无过错,既然无过错,为什么要店主承担赔偿?
退一步讲,就算老人的死亡系店家救助不当造成,同样没有责任。
因为我国的《民法典》第184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好人保护条款”。
所以,当地辖区派出所的做法,完全是对相关法条的无视,在明知店主无责的情况下,仍然积极协调死者家属无礼的补偿要求。
之所以要求店家对死者家属进行“人道主义补偿”,主要原因是死者家属态度强硬,扬言“不赔就把死者遗体放在牌馆门口”。
店家帮扶了老人,其家属非但不感恩,而且狮子大开口,居然向店家索要10万赔偿,并威胁如果不给就将遗体放在店门口,这不违法吗?
张口要10万,难道不算敲诈勒索吗?
作为执法部门,主要职责就是维护正义,主持公正,打击违法犯罪,所以,对于死者家属这种明目张胆的威胁、勒索,你们理应当场予以制止。
况且,面对这种明目张胆的公开威胁、勒索,执法者要是无动于衷,任由其恶人胡作非为,法律的意义何在?
就算看在对方刚死了家人的份上不予追究,也可以理解,但不管怎样,作为执法部门绝不该无视事实,默许做好人利益受损。
牺牲好人的利益,满足恶人的不正当私欲,是对法律的最直白羞辱。
无视事实和稀泥固然能让你们省去很多麻烦,可做好事却反遭其害,敢问以后谁还愿意帮助他人?谁还敢再做好事?
小编认为,这件事决不能这样就完了。
决不该让好人因行善而利益受损,也不能该让那些坏人在得到便宜后躲在暗处窃喜。更不能让那些潜在的好人善行因这件事而寒了心。
棋牌店店主不该默认倒霉,应勇敢站出来维护自身权益。
要态度坚决的追究死者家属的法律责任,开口勒索10万,扬言“不赔就把死者遗体放在牌馆门口”,这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
虽然最终只勒索了1万9,仍够刑事立案的标准,所以,店主要据理力争,既然辖区派出所已经认定你无责,为什么要倒赔对方?1万9不是钱吗?
死者家属不是扬言要将老人尸体放在你店门口吗,你尽管让他放,反正店里已经死过人,以后的生意肯定受影响了。
但将造假老人陈尸街头,丢人的不是你,是他们。
等他们真将尸体拉到店门口后,店主可直接报警,这种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让法律惩罚不法之徒,这才是正确的应对方式。
另外,店主不但不赔钱,还要向死者家属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你开的是门店,做的是生意,可现在,有个人跑到你家店里死了,肯定会影响今后的生意。
没谁愿意到一个刚死过人的店里消费,这种晦气任谁都会尽量避开。
所以,店主可对死者家属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店铺今后的经营损失,这绝非无理取闹,而是基本常识,无论是生意人,还是普通百姓,相信不难理解。
还有那笔1万9的“人道主义补偿”款,一定要依法追回,谁给的补偿都不要,就要从死者家属那要回来,这不仅是对正义的坚持,更是对恶人的分毫不让。
而且,真正的人道主义绝不该牺牲好人的利益,去成全恶人,这是一个社会起码的道德底线,每个人都应拼全力维护、坚守,否则,这个社会只会变得越来越冷漠,我想,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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