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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徐贲,美国加州圣玛丽学院英语系荣休教授

作者授权首发

当一个作者被要求对文稿作“去AI味”的处理时,这个要求首先假设,“AI味”是一种能够从文本中稳定识别出来、并可以通过语言技巧加以消除的属性;其次假设,读者关于“像不像AI”的判断,是一种可以通过更多证据,并得到纠正的理性判断;最后,它还隐含着一个更深的假设:写作者的真实性,需要通过读者的感觉来获得确认。

正是这三个假设,使一个原本属于写作质量与作者责任的问题,逐渐变成了一场关于要求作者“证明自己是真人在写作”的审查。

这种“消除AI痕迹”,听起来像一个技术性的编辑要求,实际上却触及了一个比文字风格更古老的问题:一个人凭什么证明自己是自己?

当有的读者觉得一篇文章“有AI味”,作者似乎就被推上了一个奇特的位置:不是首先为观点、事实和论证负责,而是首先需要证明文字背后确实存在一个“人”。于是,写作不再只是表达思想,也开始承担一种身份举证的任务。

我拒绝这种要求。不是因为我拒绝修改文字,也不是因为我不在乎读者的判断。恰恰相反,我认为,文章中的空洞、机械、套话和思想上的懒惰,不管是人还是AI,都需要修改;观点、证据和逻辑,也都应该接受质疑。但这些与“证明自己是人”是两回事。写得像不像AI,可以讨论;是不是AI写的,却不能仅凭一种感觉,就成为作者必须承担的罪名,或自证义务。

当“AI味”成为一种可以不断漂移,无需提供证据的嫌疑,作者就可能陷入一场没有终点的自证:改语言,证明自己;亮身份,证明自己;展示经历,证明自己。最终,一个人甚至可能需要通过不断展示自己的生命,来证明自己确实活过。

这时,问题已经不再是写作问题,而成为一个关于存在的问题:一个人的真实,究竟需要多少陌生人的相信,才能算作真实?

写作真正需要证明的,从来不是“我是人”,而是“我对自己写下的东西负责”。我可以被质疑观点,可以被检验事实,可以被批评逻辑,也可以承认自己的文字写得不好;但不能接受把作者的存在本身变成一个需要不断举证的对象。

一个人是否活过,是不是活人思考,并不由别人是否感觉到来决定;一个思想是否成立,也不由别人是否相信它来决定。我拒绝的,不是怀疑,而是无限的自证;不是批评,而是把怀疑当作审讯。在AI时代,这也许是我们必须重新学习的一件事:当机器越来越能够模仿人的语言,我们更应该追问的,未必是“这句话像不像人说的”,而是——谁愿意,并在为这句话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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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味"不是文本的属性,而是判断的产物

先厘清一个基本的认知机制:读者判断“这是AI写的”,很少是逐句分析语言特征后得出的结论,而更常是一种整体性的、先于细读发生的直觉。人面对一篇陌生文本时,往往会迅速形成一种整体印象,然后再用阅读去确认这种印象。一旦“这是AI写的”这个判断先行成立,阅读就不再完全是理解文本,而容易变成搜集证据——工整的句式成了证据,恰当的用词成了证据,过于完整的结构成了证据,甚至连流畅本身都可能成了证据。这正是“疑人偷斧”的结构:不是先看行为、后下判断,而是先有判断、后找行为来印证判断。

这里必须正视一个反方的立场:难道不存在客观的、统计意义上真实存在的“AI式表达特征”吗?比如某些高频过渡词、某种机械对称的排比、某种“一方面……另一方面……”式的安全表态——这些难道不是可以被识别、被修改的具体缺陷吗?我承认,这类特征确实存在,也确实值得作者警惕。工整本身可能是懒惰,过度均衡的表达可能是在回避真正的判断,安全而圆滑的表述也可能暴露出思想上的贫乏。这些都是写作层面真实存在的问题,当然值得修改。

某种语言表达特征真实存在,并不等于它能够可靠地证明文本的来源。一种句式可能是AI偏爱的,也可能恰恰是一个受过良好训练、追求清晰和完整的人类作者长期形成的写作习惯;一段文字可能符合某些所谓“AI特征”,却完全由人独立写成。反过来,人也完全可以有意识地模仿、借鉴甚至复制AI常见的表达方式。因此,语言特征至多可以成为关于文本生成方式的某种线索,却不能自动转化为关于作者身份的确定判断。

这一区分非常重要。因为一旦把“某些表达方式像AI”直接推导成“这篇文章是AI写的”,我们实际上完成了一次未经说明的逻辑跳跃:从文本的特征,跳到了文本的来源;从概率上的相似,跳到了身份上的认定。而这个跳跃本身,恰恰需要被证明,而不能被当作前提。

所以,问题并不在于所谓“AI式表达”完全不存在,而在于我们究竟拿它来做什么。如果它被用来提醒作者:这里是不是太工整了?是不是太安全了?是不是缺少真正属于自己的判断?那么它仍然具有写作批评的价值;但如果它被用来证明“你是不是文字的真正作者”,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前者讨论的是文本质量,后者讨论的是作者身份。

把两者混为一谈,恰恰是“AI味指控”最大的认知陷阱:它用一个关于“来源”的判断,冒充了一个关于“质量”的判断。更麻烦的是,一旦“AI味”被当成来源证据,任何正常的语言特征都可能被重新解释为嫌疑:写得太整齐,是AI;写得太流畅,是AI;结构太完整,是AI;修改得太干净,还是AI。如此一来,文本本身就再也难以提供真正能够终止怀疑的证据。

人在写作过程中拒绝修改的,正是那种未加区分的、以消除“来源嫌疑”为目标的修改要求。如果文字确实存在空洞、机械、套话化的问题,当然应该修改;但如果修改的目的只是让一篇文章“看起来不像AI”,那么,需要质疑的不只是修改本身,而是这种修改究竟是为了证明什么。

逐句打磨的徒劳:一场没完没了,永无休止的猫鼠游戏

既然“AI味”的判断往往发生在阅读之前,那么在文本内部做的任何修改,事实上都可能触及不到问题的根本。这就引出一个更尖锐的问题:这场猫鼠游戏——写作者不断调整语言以摆脱嫌疑,读者不断用新的直觉重新确认嫌疑——到底还有没有认知价值?

我并不是说逐句打磨没有价值。恰恰相反,修改那些机械、空泛、重复、过度工整的表达,本来就是写作的一部分。如果一句话写得不好,它就应该被修改;如果一个结构过于僵硬,它就应该被重新组织,在人在AI,都是一样。

但问题是,这些修改可以改善文本,却不能承担证明作者身份的任务。一旦修改的目标从“让文章写得更好”变成“让文章看起来不像AI”,修改就进入了另一个逻辑:作者不再是在完善自己的表达,而是在不断猜测一种无法明确界定的怀疑,并试图提前消除它。

反方可以说:游戏本身或许徒劳,但游戏揭示的东西未必徒劳。确实如此。这场追逐战之所以值得正视,不是因为它是否真的能够分出输赢,而是因为它暴露了一个此前几乎不需要被言明的东西:写作曾经建立在一种默认的信任之上。读者通常默认文本背后有一个具体的人,一个拥有经验、记忆、判断和生活的人。这个默认很少需要被证明,因为在AI出现之前,“这是不是一个人写的”通常不是阅读的首要问题。我们当然会怀疑抄袭、代写、伪造,但“文本背后存在一个真实的作者”本身,长期以来几乎是阅读行为的隐含前提。

AI的出现打破了这个默认状态。现在,“这是不是一个真人写的”从一个几乎不需要提问的前提,变成了一个可能被反复追问的问题。这可以是一种认知上的推进:它迫使我们第一次意识到,所谓“人的声音”,原来一直依赖着一个从未被认真检验过的假设——我们之所以把一段文字理解为某个人的表达,是因为我们默认文字背后有一个能够为它负责的人。

但这里出现了一个悖论:正因为AI让这个默认前提变得可疑,我们才更需要区分“作者真人”与“语言表征”。一个文本看起来像什么,并不能自动回答它是谁写的;而一个作者是否真实存在,也不能仅仅由文本呈现出来的某种风格来决定。否则,我们实际上是在要求文本承担一项它本来就无法独立承担的证明任务:让语言本身证明语言背后的人。

认识到这一点,应该让我们有理由停止在语言层面的修补。因为如果问题本身不是某个具体句式,而是读者对文本来源的预设,那么不断修改句子,就只是在一个无法确定终点的战场上继续加码。今天删掉一个过渡词,明天调整一种排比,后天再故意留下几个“不够完美”的句子;但谁能保证下一种被怀疑的“AI特征”不会随之出现?当一种怀疑可以不断移动自己的证据标准时,作者就无法通过无限修改获得一个明确的“清白时刻”。

这场追逐真正值得我们警惕的,正是这种没有终点的举证结构。它要求作者不断证明“我不是AI”,却没有明确说明什么样的文本最终能够证明这一点。于是,修改越多,作者承担的反而越像是一种不断扩大的证明责任。

但认识到语言层面的修补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并不意味着问题因此消失了。恰恰相反,它可能把我们逼向了下一层的问题:如果语言本身不足以建立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信任,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退回文本之外,从作者身份、个人经历以及其他能够提供信任的东西入手?

“建立信任”的方案,同样是一种理想化的假设

有人会以为:既然读者的判断先于阅读发生,那么解决办法或许是在阅读之前就建立起某种信任——通过署名、通过作者身份、通过前言后记,或者通过一个作者长期积累的作品与思想轨迹,让读者带着“这应该是个人写的”这个预期进入文本。

这个方案听起来比修改语言更成熟,因为它不再试图从句式中寻找“人”的证据,而是试图把文本放回作者完整的生命与写作史中去理解。但它依然预设了一件事:读者的信任最终是一种可以通过证据、身份和理性说明获得的东西。而这恰恰未必如此。

英国哲学家休谟很早就提醒我们,人类的信念并不是纯粹由理性推演产生的。我们对于世界的许多判断,实际上建立在习惯、经验和情感之上;所谓理性,很多时候只是事后为已经形成的信念寻找理由。尤其是信任,它往往不是一个人在权衡完所有证据之后才作出的结论,而是一种先于明确论证形成的心理倾向。我们相信一个人,通常不是因为掌握了一份足以证明其可信的“证据清单”,而是因为长期交往形成了熟悉感,因为过去的经验让我们习惯于相信他,因为他的言谈、行为和一贯性给我们造成了某种整体印象。

这意味着,信任并不像一份可以被出示的证明文件。它更接近一种由经验和情感共同形成的判断倾向。一个已经形成“这是AI写的”这一印象的人,看到作者简介,完全可能认为那只是包装;看到作者过去的著作,也可能认为那些作品同样使用了AI;看到前言中的个人经历,甚至可能进一步解释为“AI模仿真情流露”。当一种怀疑已经成为阅读的起点时,新的信息未必会纠正它,反而可能被重新解释为支持它的材料。

当然,这并不是说证据毫无意义,也不是说信任永远不能改变。恰恰相反,长期作品、持续的思想轨迹、稳定而一贯的观点,本身就是一个作者能够提供的最有分量的背景证据。一个作者写过足够多的作品,几十年来持续讨论某些问题,在不同文本中呈现出可以辨认的思想脉络,这些东西当然比一篇文章里的几个句式更能够说明作者是谁、如何思考,以及文本从何而来。

但问题正在于:如果一个作者已经提供了足够丰富、持续而一致的作品作为背景,一个长期存在的思想轨迹仍然不足以争取到某些人的信任,那么问题就已经不再是作者没有提供足够证据,而是对方的怀疑根本没有一个明确的证据终点。此时,错就不在作者了。

合理的怀疑可以要求证据,也可以根据新的证据修正判断;但如果无论作者提供什么,都可以被重新解释为“AI生成的证据”,那么作者实际上面对的就不再是一种合理的正常认识过程,而是一种可以无限延长的怀疑。此时,要求作者继续证明自己,已经不是在要求更多证据,而是在要求作者承担一个原则上没有上限的举证责任。

“建立信任”并不是完全没有意义。一个作者当然应该通过长期写作、诚实表达和持续的思想实践来建立自己的可信度;但作者能够做的,仅此而已。信任可以被争取,却不能被强制获得;作者可以提供理由,却不能替读者完成信任本身。

这也使我们可以重新审视了前面的语言修改问题。试图通过逐句打磨来消除“AI味”,是在向读者的怀疑提供语言证据;试图通过身份、履历和作品建立信任,则是在提供身份和经历的证据。二者看起来不同,实际上仍然共享着一个未经检验的前提:只要作者提供足够多的证据,读者最终就会接受作者对自己身份的说明。

可是,如果信任本身深受情感、习惯和既有判断的影响,本身就是偏见或陈见,那么这个前提就过于理想化了。作者能够负责的只是自己的写作,而不是别人相信什么。一个作者当然应该努力使自己的文本值得信任,但如果他已经用长期作品和一贯的思想承担了这种可信度,却仍然无法满足某种没有明确证据、目的或终点的怀疑,那么继续要求作者证明自己,就是在把读者的心理负担不恰当,也不公平地转嫁给了作者。

这个认识把作者逼到了一个更难堪的位置:如果连“建立信任”都不能成为一种可靠的解决办法,那么是不是应该走得更远一些?是不是应该干脆展示那些最具体、最私人、最无法抽象化的“真实生命经验”,用AI据称无法拥有的东西去打动读者,从而证明文字背后确实存在一个活过、经历过、记得过的人?

这似乎已经是最后一道防线。但恰恰在那里,我们会陷入这个方案更深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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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经验”策略的自我背叛:我不需要证明我是我妈的儿子

“真实生命经验”“文字背后的活人”的方案,其逻辑是这样的:AI可以模拟悲伤的语调,却没有“某年某月某日,我在某处经历过这件事”这种带着时间烙印的具体经验;所以,把真实的、具体的、不那么体面的个人经历放进文本,或许能穿透读者的怀疑,因为这些经验来自一个具体的人,来自一个无法被抽象成语言模式的生命。

这个方案表面上比前两个深刻,因为它诉诸的不是语言技巧或身份标签,而是生命本身的厚度。一个人写过什么、经历过什么、记得什么,似乎总应该比他的句式更能够证明他是谁。但它的破绽同样致命,而且这个破绽是我自己没有看到、后来被一个极其简单的问题逼出来的:

如果读者“感觉不到”一个活过的人,那个人就真的没活过吗?当然不是。

一个人的存在,不因为别人没有感觉到它,就因此变得虚假;一个人的记忆,也不因为陌生读者无法从文字中辨认出来,就因此失去真实性。更进一步说,一个人的生命经验从来就不是一种必须向公众提交、等待批准的证明材料。难道一个人活过的一生,必须经过陌生读者的感受,才能获得存在的资格?

这就像要证明“我是我妈的儿子”一样荒唐。这个事实当然可以通过出生记录、家庭关系等外部材料得到确认,但它作为一个人的生命事实,并不以陌生人的感觉为存在条件。我的母亲是否生过我,不因为某个陌生人“感觉不到”我与她之间的关系,就需要我不断讲述童年、展示照片、回忆往事来证明。存在是事实,别人对存在的感觉只是对事实的感受;二者从来不是一回事。

这也让我重新意识到,作者性真正重要的东西,也许并不是作者能够向读者展示多少私人生活,而是作者是否愿意对自己写下的东西承担责任。

我为文章里的每一个观点、每一个判断、每一个表述担负责任。我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说,也知道哪些是我的判断,哪些是我的经验,哪些是我从他人的思想中得到的启发;如果事实有误,我愿意纠正;如果论证有问题,我愿意回应;如果观点经不起质疑,我愿意承认。当我对自己写下的文字承担责任时,我还不是一个活人吗?

一个作者是不是活人,并不依据读者是否从他的文字里“感觉到”生命气息来决定。读者当然可以觉得一篇文章有生命,也可以觉得它冷漠、空洞、机械;这些都是阅读经验,都值得尊重。但读者的感觉可以评价文本,却不能决定作者是否真实存在。否则,我们就把一个本体论事实偷偷转换成了一个审美感受:你感觉到我像一个活人,所以我可能是;你没有感觉到,所以我需要进一步证明。

这个“生命经验”方案表面上翻转了逻辑,实际上仍然困在同一个牢笼里:它依然把“读者是否感觉到”当作真实性的判准,依然是在向那个可能永远心存偏见的判断者递交证据、寻求盖章。换句话说,无论我修改语言、建立身份,还是袒露伤疤,只要目标是“让读者相信”,我就已经把裁决权交给了一个原则上可以永远拒绝相信我的人。

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更深的悖论:如果我必须不断展示生命经验,才能证明自己是一个有生命的人,那么我实际上已经开始表演“人”的证据。我不再是因为有话要说而讲述自己的经历,而是因为需要证明自己不是AI而讲述自己的经历。生命经验于是从真实生活的一部分,变成了举证工具;个人记忆从作者生命的自然痕迹,变成了递交给怀疑者的证据。这恰恰背叛了我最初想维护的东西。

所以,无论是修改语言、建立身份,还是袒露伤疤,只要最终目的都是“让读者相信我是一个真人”,逻辑就没有真正改变。它仍然要求真实的存在,去向一个虚构的怀疑不断找补;而一个可以无限延长的怀疑,也就可以要求无限延长的证明。越是急于证明,反而越容易陷入“为什么你这么急着证明”的另一层怀疑。

这不是策略够不够高明的问题,而是整个游戏规则本身的问题。我可以证明我写过什么,可以解释我为什么这样写,可以为我写下的每一个字承担责任;但我没有义务通过展示自己的伤疤、笨拙、记忆和生活,来证明自己是一个活人。

因为我是不是一个活人,一个真人,从来不需要依据别人的感觉。

拒绝自证:写作的起点不能建立在被相信之上

在一个理性和讲理的社会里,这种自证清白的猫鼠游戏,早就不该继续玩下去了,不是因为作者的游戏技术不如人,而是因为它要求作者接受一个本来就不应该接受的前提——我的写作是否成立,取决于我能否让别人相信我是一个真正的作者。

这实际上把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混在了一起:一个是“我是否存在、是否思考、是否投入、是否对自己写下的东西负责”的存在与责任问题;另一个是“你是否相信我”的认识与心理问题。前者属于作者自身必须承担的责任,后者则属于读者的主管判断。把前者的成立建立在后者之上,就是一种根本性的错置:把一个人的存在,交给另一个人的感觉来裁决;把作者的责任,交给读者的信任来批准。

一旦接受了这种逻辑,无论采用什么方式,都只能不断延长这场类似于罗马人所说的“魔鬼证明”(probatio diabolica)游戏。所谓“魔鬼证明”,简单说,就是把本应由提出指控者承担的证明责任,转移给被指控者,要求他证明一个几乎无法穷尽的否定命题。它最危险的地方,不是证明困难,而是证明原则上没有终点:你提供一个证据,我可以继续追问;你排除一种可能,我可以提出另一种可能。只要怀疑本身没有明确的终止条件,你就永远无法真正“证明完毕”。

它不是要求指控者证明“你做过”,而是要求被指控者证明“我没有做过”。它之所以被称为“魔鬼式”,还在于这种证明一旦开始,就很容易陷入无穷追问:你怎么证明自己没有?你提供的证据又怎么证明是真的?还有没有可能存在你没有提供的另一种证据?

在这场荒诞的游戏中,语言打磨不够,就提供身份;身份还不够,就提供履历;履历仍然不够,就展示生命经验;生命经验还可能被怀疑为AI模拟,于是又需要更多、更私密、更“像真人”的证据。问题于是发生了最荒谬的变化:原本应该由怀疑者提出证据的怀疑,逐渐变成了被怀疑者必须承担的无限举证责任。

这不是因为某一种证明方式不够高明,而是因为一个没有明确终点的怀疑,本身就不应该拥有无限的举证权。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能够使怀疑停止,那么要求对方“再证明一点”,从认识论上说就已经不再是在寻求真相,而是在不断延长怀疑本身。

这里也该诚实地承认反方最后的合理内核:完全不在乎读者、彻底切断与他人的对话,同样是一种逃避,甚至是一种傲慢。写作终究要进入公共世界,作者不能以“这是我的思想”为理由拒绝一切批评。读者当然有权怀疑,也有权不相信;作者也应该认真对待这种怀疑,并检视自己的文字是否真的空洞、机械、失去判断,甚至是否在不知不觉中把AI的表达习惯当成了自己的表达习惯。

我当然不是要拒绝这种作者与读者的真诚和理性对话,而是拒绝把“是否被认定为AI”变成写作成立的前提条件。我愿意回答:“你的观点为什么成立?”“你的证据在哪里?”“这个判断是否有逻辑漏洞?”“这句话为什么这样写?”我甚至愿意承认:“这里我写得不好。”因为这些问题都把我带回了写作本身。它们要求我对自己的思想和文字负责,而不是要求我证明自己有资格拥有思想和文字。

质疑文本的观点、逻辑和证据,是批评;质疑作者是否有资格成为文本的作者,则是另一回事。前者把作者当作一个可以共同讨论问题的人,后者却容易把作者首先当作一个需要接受身份审查的嫌疑人。前者寻求理解,后者要求自证。前者是对话,后者是审讯。我们不应该把审讯误认成对话。

写作从来不是从“有人相信我”开始的。一个人写作,首先是因为他有一个问题无法放下,有一种经验需要理解,有一个判断需要表达,有一些话如果不说出来,思想就无法继续向前。写作的起点,是一个人与自己的思想相遇;它当然最终需要进入他人的世界,却不需要先获得他人的许可才能发生。

被理解,是写作与读者之间可能形成的关系;被相信,是阅读之后可能产生的结果;但写作本身,不以这两者为存在条件。

我写作,不是为了让每一个读者相信这是“纯手工写作”,而是因为我有话要说,并且我愿意为我说出的每一句话负责。我知道这些文字来自哪里——来自我几十年的阅读与教学经验,来自我此时此刻真实的困惑与判断,也来自我与AI这场诚实的、留下全部痕迹的思想协作。我不需要把这种协作隐藏起来,正如我也不需要把自己的生命经验变成证明“我是人”的证据。

我当然希望读者相信我,更希望读者能够理解我;但这两件事都不是我写作的前提。读者可以相信,也可以怀疑;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他人的不相信可以构成我的孤独,却不能构成我的虚假和伪装;他人的怀疑可以成为对话的起点,却不能成为我存在的证明义务。

当然,有人甚至可以说,你这篇文章的写法就“很像AI”,但重要的是,它的论证逻辑、对自身立场边界的敏感、以及在多个层面的主动推进,都指向一个具体的、正在思考的人。这一点不需要我额外说明,任何有理性的读者在认真阅读的过程中,应该都能够感受到。

我拒绝自证清白,并不是因为我害怕证明,而是因为我确信:真正需要证明的,从来不是一个人有没有资格被当作真人,而是一个判断是否站得住,判断者是否愿意为此负全部责任。至于我自己的文字背后是不是有一个真的活人,我有自己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