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侦查环节审讯过程中,侦查人员面对的审讯对象往往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知识水平较高、工作和社会阅历丰富、思维敏锐的犯罪嫌疑人,这决定了审讯的过程必然是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过程,也决定了审讯语言应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一、审讯语言应当有气势
气势乃审讯语言的剑锋,语言越有气势,剑就越锋利,也就越有杀伤力,在审讯过程中就越能压制、削去犯罪嫌疑人的气势。
审讯语言气势的形成,取决于以下几点。
首先,形成于侦查人员的自信。
只有自信,审讯语言才会有中气、有气势,审讯语言才会掷地有声、铿锵有力、斩钉截铁,才有底气、有硬气,才更增震慑力和说服力。
然而,自信不是与生俱来的,也并非盲目的自信,这种自信来自于对案情的充分了解,审讯前的充分准备,做到知己知彼,进而形成必胜心理。
其次,形成于侦查人员的地位优势。
无论犯罪嫌疑人原来地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贡献有多大、经验有多丰富,在侦查人员的心里应当只有一个身份,即犯罪嫌疑人,进而形成地位优势,强化侦查人员的自信心理。
再次,形成于审讯语言的精心策划。
侦查人员在审讯之前必须精心策划并拟定好审讯语言提纲,形成中心思想明确,多角度、层层递进的审讯语言格局,提高审讯语言的气势。
如为了批评某人贪财,可以拟定提纲“一心想着钱、一心搜刮钱、一心守着钱、钱是你的命、钱要你的命”,再如为了强调贪污贿赂必然遭受党纪国法惩罚,可以拟定提纲“伸手必违法、伸手必暴露、伸手必被抓、伸手必严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此外,为增强气势,侦查人员在审讯的过程中应围绕审讯语言提纲大量使用具有坚定态度、感情色彩鲜明的语言材料,巧妙地使用排比句、反问句、倒装句、感叹句来增强审讯语言的气势。
宝剑锋从磨砺出,削铁如泥的剑锋需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反复锤炼和总结才能打造出来。
二、审讯语言应当有根据
审讯语言不能随意夸大或缩小事实,更不能虚构事实。
也即侦查人员在审讯过程中绝不能信口开河,不负责任的随意许诺,更不能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对犯罪嫌疑人阐述的每一个问题,剖析的每一个案例,分析的每一条出路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经得起检验。
这对于推进审讯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首先,审讯语言有根据,可以有效的形成审讯权威。
审讯语言有根据,并能在审讯过程中一步步得以实现,能加速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信任和依赖,促使犯罪嫌疑人形成“只有紧紧依靠办案机关、紧紧依靠办案人员才能从轻、减轻处罚,才有出路的心理”,把侦查人员视为自己的救命恩人,侦查人员的告诫当做权威,进而自觉听从侦查人员的劝导,加速犯罪嫌疑人交代问题。
其次,审讯语言有根据,可以获取犯罪嫌疑人“稳定”的口供。
审讯语言有根据,并且在之后的审讯过程中及以后的诉讼环节都能得到验证,犯罪嫌疑人就会心悦诚服,其供述自然会比较稳定。
如果侦查人员随意夸大和缩小相关事实,甚至没有任何依据,即使犯罪嫌疑人当时相信了侦查人员的话,并交代了相关问题,但在诉讼的其他环节,当侦查人员的话无法得到验证,犯罪嫌疑人察觉其被欺骗,相关权利无法实现时,就很可能随时翻供,使案件陷入被动,甚至被认定为“诱供”,进而导致非法证据排除。
三、审讯语言应具有针对性
审讯语言的针对性是保证审讯达到预期效果的重要方面。
审讯语言的气势、根据等固然重要,但如果仅对贪污腐败等问题泛泛而谈,没有针对被犯罪嫌疑人贪腐个性进行深入剖析,恐怕仍然难以深入犯罪嫌疑人的心坎,也就无法引起其共鸣,进而也无法促使犯罪嫌疑人迅速交代问题。
为此,侦查人员主要应做好以下几点,首先,围绕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组织审讯语言。
不同性格的人对同样的审讯语言会有截然不同的反映,面对性格豪爽的犯罪嫌疑人,语言表述应当简要直接,尽量减少喋喋不休的说教;
而面对优柔寡断的犯罪嫌疑人则应当反复为其分析利弊,对其予以鼓励和刺激;
针对顽固对抗的犯罪嫌疑人,应找准目标,迂回攻击,切忌强攻;
针对刚愎自用的犯罪嫌疑人,则不宜采用迂回、循序渐进的方法,而应当运用激将的方法,直接攻击其弱点。
针对不同性格的人恰当地组织不同风格的审讯语言更能激发犯罪嫌疑人与侦查人员之间的交流欲望,避免审讯形成僵局。
其次,要围绕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情节、性质、社会影响等组织审讯语言。
每个犯罪嫌疑人所犯具体罪行存在千差万别,如犯罪动机存在差异,有的是为了家人治病走上贪污受贿的道路,有的是为了贪图美色、物质享受大肆贪污受贿,有的是为了职务升迁行贿上级而贪污受贿;
再如主观恶性存在差异,有的犯罪嫌疑人极为贪婪,对他人送钱送物大小不限,来着不拒,甚至索贿,而有的只是偶犯、初犯;
又如社会影响存在差异,有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甚至引起老百姓怨声载道,而有的社会影响则相对轻微。
针对这些差异性精心准备审讯语言,对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就会分析的更加透彻、贴切,更能得到其认同,进而促使犯罪嫌疑人知罪、认罪、悔罪。再次,围绕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组织审讯语言。
每个人的成长经历都不相同,在其成长的过程中必然有其闪光点,有值得其骄傲的地方,也有令其愧疚和深深自责的事情,这些事情都与荣誉、道德、责任等正能量紧密相关,容易引起犯罪嫌疑人的共鸣。
合理的组织审讯语言,无限夸大犯罪嫌疑人闪光点,能充分调动犯罪嫌疑人情绪,提升其是非观、道德感及责任感,进而激发其负罪感和羞耻感,促使其迅速交代问题。
最后,围绕犯罪嫌疑人不同阶段的心态组织审讯语言。
犯罪嫌疑人面对审讯一般会产生畏罪心理、侥幸心理、试探心理以及对抗心理,很多情况下各种心理兼而有之,但不同的审讯阶段,又有其侧重点。
对待犯罪嫌疑人不同的心理,审讯语言是存在较大差异的。认真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后精心准备审讯语言,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进行深入剖析,言明后果,能有效打消其主导心理,促使其全面、如实、彻底、干净地交代问题。
四、审讯语言应具有深度性
审讯既要抓到要害,更要分析透彻,这样审讯语言才更具有说服力、穿透力,进而达到深入人心的效果。
否则,即使审讯过程中抓到了要害,但浅尝辄止、泛泛而谈,仍然难以达到预期理想的效果。
为此,侦查人员主要应当做好以下两点,首先,应多角度分析问题,增强审讯语言的说服力。
任何事物必然有其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必然是多种因素引起的结果。
多角度分析问题,能够使犯罪嫌疑人对某些问题有更为全面的认识和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纠正某些偏执心理有重要的作用,也更能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犯罪嫌疑人的认同感。
比如,分析其腐化堕落产生的原因,一般情况下我们会把责任归结于犯罪嫌疑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然而犯罪嫌疑人对此并不一定认同。
事实上,腐化堕落除了犯罪嫌疑人思想放松警惕、法律意识淡薄等内因外,还与行贿人围猎、法律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息息相关。
如果能对之进行全面深入地分析,就会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更加客观公正,提高其对侦查人员的信任,进而有效化解其对抗情绪。
其次,应深入分析重点问题及问题的重要方面,增强审讯语言的穿透力。
审讯过程中,多个问题之间有重点问题,每个问题自身又有重点方面。在审讯过程中,侦查人员应当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进行深入剖析,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能主次颠倒、脱离重点,这样不仅会浪费大量的时间,也不利于审讯的突破。
如腐化堕落的原因虽然多种多样,但犯罪嫌疑人个人思想出现问题必然是内因,是主要矛盾,在审讯的时候侦查人员就要围绕这一主要矛盾精心组织审讯语言进行深入剖析,让其认识到自身的罪责,而不是围绕其他外部原因大谈特谈,这样非但难以让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自身罪责的严重性,达到促其交代问题的效果,反而会降低其负疚感,强化其对抗心理。
五、审讯语言应富有情感性
“若要使人心动,必先使自己动情”。审讯不是机械的演讲、生硬的表演,而是带有情感地与犯罪嫌疑人沟通、交流,这样才能感化犯罪嫌疑人,促使其尽快交代问题。
为使审讯语言具有情感性,侦查人员主要应做好以下几点,首先,应当吃透案情,充实审讯内容,进而丰富审讯语言的情感。
在审讯之前,侦查人员应当尽可能地搜集与犯罪嫌疑人相关的各类资料,越多越好,越细越好,对犯罪嫌疑人及所犯罪行进行全面、透彻的了解,而且在审讯过程中仍须通过外调等渠道不断补充、吸收消化这些内容。
只有吃透了案情,侦查人员才能走入犯罪嫌疑人的内心世界,其审讯语言才会富有情感和感染力。
总而言之,只有侦查人员对案件注入了情感,才会使审讯语言有情感。
其次,应当换位思考,使审讯语言更加人道化,增强审讯语言的感化力。
审讯的过程就是与犯罪嫌疑人情感交流的过程,是相互认识、了解的过程,更是建立相互信任的过程。
因此,侦查人员应当“心怀慈悲”以挽救犯罪嫌疑人作为审讯的出发点。
在审讯过程中,侦查人员无论是批评、教育或者训斥犯罪嫌疑人,都应当以挽救犯罪嫌疑人为出发点,多从犯罪嫌疑人的利益出发为其剖析问题利弊,设身处地为犯罪嫌疑人着想,使审讯语言更加人道化,增强审讯语言的感化力。
再次,应当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创造出良好的审讯氛围,增强审讯语言的情感性。
在审讯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无疑处于劣势地位,其合法权利只有通过侦查人员才能得以保证。
这就要求侦查人员既要通过审讯督促犯罪嫌疑人交代问题,又要尽职、尽职、尽良心,依法维护好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化解犯罪嫌疑人的敌对心理,加速建立相互信任关系。通过外部的行动创造出良好的审讯氛围,无疑会增强审讯语言的感化力。
六、审讯语言应有一定模糊性
囿于办案手段及贪污贿赂犯罪的隐蔽特点,检察机关通过初查所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确切的违法犯罪事实必然是有限的,也即检察机关相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处于信息劣势状态下。
为达到均衡博弈,有必要让犯罪嫌疑人处于信息不对称环境下,通过审讯获取其一定的口供来验证相关线索及预判的事实,进而扩大办案成果。
这决定了在一定阶段,特别是在审讯初期,有必要采取模糊进攻的手段,形成信息不对称的环境,对犯罪嫌疑人形成高压态势,造成其心理恐惧,促使其交代问题。
这也决定了审讯语言在某些方面必然具有模糊性。但是这种模糊性语言是有一定范围的,模糊范围过大或过小都达不到审讯效果,范围过大,必然会导致侦查人员要表达的意思传达不清楚,内容过于空洞,反而会增强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进而拒绝供述违法犯罪事实;范围过小,就会暴露检察机关已经掌握的违法犯罪情况,导致犯罪嫌疑人知晓检察机关的底牌,进而拒绝供述其他违法犯罪事实。
具体而言,以下几方面一般应当模糊处理,首先,犯罪的事实一般应当模糊处理。
侦查人员一般只需强调犯罪嫌疑人已经触犯了刑法、可能触犯的罪名及严重程度即可,切忌指出具体犯罪事实。
其次,犯罪的证据一般应当模糊处理。
侦查人员一般只要强调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已经暴露,检察机关已经掌握了大量的犯罪证据即可,切忌罗列具体犯罪证据。
再次,其他涉案人员一般应当模糊处理。
侦查人员一般只要强调检察机关还掌握、控制了其他涉案人员、涉案人员类型及大致人数即可,切忌罗列具体涉案人员。
最后,犯罪嫌疑人面临的后果一般应当模糊处理。
侦查人员一般只需强调犯罪嫌疑人的出路,分析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形即可,切忌对其面临的刑期等后果具体化。
模糊化处理这些问题会使犯罪嫌疑人对其所犯罪行产生无限的联想,一方面可以促使犯罪嫌疑人回忆其具体的犯罪情况,为以后具体供述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使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思想压力陡增,产生恐惧心理,进而加速交代问题。
当然,模糊化处理的范围、内容会根据案情变化而变化,在审讯的各个阶段都会有所不同,这与审讯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适量的案件信息输送也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必须根据案情准确把握。
七、审讯语言应具有严密性
审讯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激烈博弈的过程,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一言一行具有极度敏感性。
侦查人员的每一句话都包含一定量的信息,如果逻辑不严谨、措辞不准确必然会引起犯罪嫌疑人不同的联想,一句不严谨的话轻则会导致审讯陷入困境,重则导致审讯失败。
审讯的特点决定了审讯语言必须条理严密、措辞准确。
为此,侦查人员应当做好以下两点,首先,审讯前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审讯语言逻辑的严密性。
审讯语言逻辑的严密性来自于审讯前的充分准备,每次审讯之前,侦查人员都必须针对犯罪嫌疑人心态、所犯罪行、性格特点等做好评估,策划好逻辑严谨的审讯语言提纲,并围绕审讯语言提纲进行讯问,防止讯问过程中方向不明确、条理不清楚、层次不清晰,进而形成漏洞,影响审讯的效果。
其次,保持良好的审讯心态,确保审讯语言措辞的准确性。
审讯语言措辞准确性能有效防止不必要的歧义产生,特别是审讯语言的关键性措辞必须深思熟虑,如违纪违法与犯罪,贪污、受贿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从轻与减轻,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等等,这些都是关乎犯罪嫌疑人命运的词语,在审讯过程中应当慎重使用,确保措辞的准确性。
措辞不准确可能会严重影响犯罪嫌疑人的心态,进而使审讯陷入困境。由于审讯基本靠语言来完成,使用词汇量巨大,且具有易变性,难以在审讯之前准备充分,侦查人员在审讯过程中稍不留神就会犯措辞不准的错误。
为了保证审讯语言措辞的准确性,侦查人员在审讯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做到不骄不躁,时刻保持冷静,避免因情绪波动过大而影响审讯语言的措辞。
这也是保证审讯语言逻辑严谨的重要方法。
除此之外,反贪侦查环节的审讯语言还富有灵活性、节奏性、肢体性等特点,所有的这些特点决定了该环节审讯语言的变化多端、丰富多彩、极具个性、富有艺术性,需要侦查人员精雕细琢、精益求精,永无止境地追求。掌握和运用好审讯语言与其说是一门技术,不如说是一门艺术。
来源: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作者:陈元。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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