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最难说清的就是财产。很多再婚夫妻相伴几十年,以为两个人同心过日子,房产存款都是共同所有,殊不知,枕边人早已悄悄为自己前一段婚姻的孩子,埋下后手。上海这起真实案例,看完让无数再婚女性后背发凉。
苏女士和丈夫胡某是再婚,两个人携手走过整整27年。婚后夫妻俩共同打拼,购置了一套住房,如今这套房子市场价值接近400万。这么多年,苏女士一直以为,这套房子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两个人安稳居住,日子平平淡淡。
二十多年朝夕相处,苏女士对丈夫十分信任,房产证一直放在丈夫手里,她很少过问产权登记细节。她怎么也想不到,朝夕相伴的枕边人,早就瞒着她,悄悄做了产权变更。
一次家里整理文件,苏女士偶然翻出不动产权证,翻开的那一刻,她整个人如遭雷击。
这套夫妻居住多年的房子,丈夫只保留40%的产权,剩下60%的份额,早已过户给丈夫和前妻所生的女儿。整个过户手续,从头到尾,苏女士完全不知情,没有签字,没有被告知。
辛辛苦苦跟人相伴27年,付出青春、操持家务,到头来,自己住的房子,大半产权已经属于丈夫的前妻女儿。苏女士又气又寒心,多次和丈夫沟通协商,对方却始终回避问题。万般无奈之下,苏女士一纸诉状,把丈夫以及继女一同告上法院,请求确认这份赠与过户行为无效。
法庭之上,丈夫的理由很直接:女儿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作为父亲,有权把自己名下的房产份额给到孩子。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自己想给谁就给谁。
可苏女士提出,这套房屋是婚后共同购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大额房产赠与,不属于日常生活开销,不能由丈夫一个人私自决定,没有经过妻子同意,单方面把大部分产权赠与他人,属于无权处分,赠与应当判定无效 。
这里就涉及很多再婚家庭最容易踩的法律误区:不少男人觉得,房子登记在我一个人名下,我就可以随便处置,想转给我之前的孩子就可以转。现实并不是这样。
只要房产是婚后取得,就算房产证只写一方名字,很大概率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房屋这种重大不动产,单方面私自赠与第三方,哪怕赠与对象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也不能绕过现任配偶。
当然案件也要区分一种情况:如果是丈夫婚前个人全款房产,属于他婚前个人财产,他是有权自主处置自己的份额。但本案房屋,是二人结婚27年的婚后共同财产。
我的个人独立观点:父爱没有错,心疼自己和前妻的孩子,人之常情。但不能以牺牲现任配偶的合法权益为代价。
苏女士陪伴丈夫二十七年,一同经营家庭,为家庭付出劳动。丈夫想顾及第一段婚姻的女儿,可以提前坦诚沟通,夫妻坐下来商量,而不是背地里偷偷过户,把蒙在鼓里的妻子排除在外。婚姻最可怕的不是贫穷,而是同床异梦,私下算计。
这件事也给所有再婚男女敲醒警钟,3条现实忠告,一定要记牢:
第一,不要盲目信任,房产证不要长期放任对方保管。婚后买房,尽量登记夫妻双方两个人名字。如果只登记一方名下,自己一定要留存复印件,时不时确认产权状态,不要等到多年之后才发现房产被悄悄变更。
第二,大额房产、存款,不要默认“都是我们的”。重组家庭,最好提前厘清财产。想要给自己前婚子女财产,务必和现任配偶坦诚协商,不要偷偷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最后对簿公堂,亲情爱情全部撕碎。
第三,一旦发现配偶偷偷转移、赠与大额婚内共同财产,不要只吵架哭闹。保留房产证、婚姻证明、过户记录等证据,及时通过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赠与行为无效,维护自己合法的财产权益 。
再婚过日子,人心换人心。可以牵挂之前的孩子,但不能瞒着另一半暗中布局。真正长久的婚姻,底色是坦诚,而不是背地里的算计。
互动提问:看完上海这个案例,你觉得重组家庭财产该怎么处理才公平?身边有没有再婚家庭财产闹矛盾的事?欢迎评论区聊聊。
免责声明:本文取材公开网络判例故事,仅供普法阅读,不构成法律建议,同类案件判决以当地法院审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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